五戶絲是元朝在江淮以北之漢地所實行的按戶徵收的科差之一。
窩闊台汗滅金后,諸王、貴族和功勛之臣在
北方的封地內,規定居民每二戶出絲一斤輸於官,每五戶出絲一斤輸於本投下。
忽必烈即位以後,改為每二戶出絲二斤輸於官,第五戶出絲二斤輸於本投下,合計每戶每年出絲料一斤六兩四錢(按一斤十六兩計),稱之為
二五戶絲,其中交給各投下的稱為五戶絲。未曾簽發於投下的
民戶,也要交納一斤六兩四錢絲,全數歸官府所有。諸投下所應得的五戶絲,直接委人去分封地徵收,流弊極大。忽必烈即位后,下令二五戶絲皆先上繳國庫,然後各投下再將應得之數由
中書省領回。五戶絲負擔者主要是民戶,還有醫、
獵戶。軍、站、僧、道、儒等戶均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