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宗

伯宗

伯宗(公元前?—公元前576年),子姓,春秋時期晉國人。

伯宗官至晉國大夫,賢而好直言。晉景公六年以“鞭之長,不及馬腹”諫止晉攻楚。成語“鞭長莫及”由此而來。周簡王夷十年(前576年),欒弗忌之難中,被人進讒言而遭殺害。

個人簡介


春秋時期的晉國大夫。
前594年,伯宗勸阻晉景公不能攻打楚國救援宋國,引用了一句明言:“雖鞭之長不及馬服”,其含義為“雖然晉國強大,也無力戰勝楚國”。現代漢語的成語“鞭長莫及”由此而來。

生平軼事


諫止攻楚

春秋時期,楚莊王派申舟為使臣去訪問齊國。從楚國到齊國,要經過宋國,按理說,楚國應事先通知宋國。可是楚莊王自恃大國,不把宋國放在眼裡,說:“不用通知宋國,只管過去就是!”結果申舟經過宋國的時候,宋國就把他扣留了。
當時執掌宋國國務的華元對國君宋文公說:“楚國使者經過中國,事先連通知都沒有,簡直把中國看作已經亡了,成為它的屬地了,這是不能容忍的!我們必須維護主權獨立和尊嚴,不能受這樣的侮辱!他們如果藉此發兵,我們大不了也就是亡國,但我們寧願戰敗而亡,決不可屈辱而亡!”於是,把申舟殺了,並且準備迎擊楚國的“問罪之師”。
楚莊王聽到申舟被殺的消息,果然在魯宣公十四年(公元前595年)農曆9月發兵,向宋國大舉進攻,一下子就把宋國團團圍住了。可是直到第二年的農曆5月,楚軍還是沒有取勝,雙方相持不下。宋國曾派大夫樂嬰齊去晉國,請求出兵援助。
當時晉景公姬獳倒是非常願意出兵,但是上大夫(太宰)伯宗卻不願得罪強大的楚國,他對晉景公說:“古話說:‘雖鞭之長,不及馬腹’,我們哪裡管得著楚國的事兒?不如暫不出兵,且等楚國國勢衰退以後再說吧。”
於是晉景公就只派了一位大夫叫解揚的,到宋國去安慰一番,並沒有給與任何實際的援助。
“雖鞭之長,不及馬腹!”意思是說:馬腹不是挨鞭子的地方,鞭子縱然長,也不該打到馬肚子上去。後來的成語“鞭長莫及”便是由此而來。
但由於伯宗賢而好直言,因此每上朝時,妻子常規勸他:“您好直言,那些行為不端的人都厭惡您,一定有禍到您身上!”他卻大笑了之,沒有聽妻子的話,以至最終在“欒弗忌之難”事件中被三郤所害。
伯宗
伯宗

直言遇害

晉景公去世后,晉國上卿欒書率百官擁立晉景公的兒子姬州蒲即位,為晉厲公。晉厲公時代,晉、楚長期爭霸,南北爭戰,百姓塗炭。宋國派出使臣,撮合晉、楚停止干戈,定期為盟。晉國大夫士燮和楚國公子罷,在宋國西門外歃血為盟。楚國司馬公子側沒有參與議和,他探聽到吳、晉、魯、齊、宋、衛、鄭等國大臣在楚國和吳國的交界處開會。
公子側遊說楚共王熊審:“晉、吳通好,必有謀楚之情,宋、鄭俱從,楚國孤矣。”
楚共王說:“我想討伐鄭國,西門之盟怎麼辦?”
公子側說:“宋、鄭長久與楚國盟好,因為我們與晉盟,他們才附晉。我們應唯利而進,不用管西門之盟。”
楚共王命公子側率楚軍伐鄭國,鄭國又叛晉從楚。晉厲公大怒,召集眾臣應對。這時,欒書為中軍元帥,主持國政。但是郤氏家族卻主掌軍政實權,郤錡為上軍元帥,郤犨為上軍副將,郤至為新軍副將,號稱“三郤”。郤犨的兒子郤毅、郤至的弟弟郤乞,也都是朝中大夫。晉國深受卿族一家獨大之害。大夫伯宗看不過眼,屢次向晉厲公進言,“郤氏族大勢盛,應該稍抑其權。”晉厲公不但沒有採納伯宗的諫議,反而把伯宗的話告訴了三郤。伯宗的兒子伯州犁感覺到危險,勸父親小心。三郤因而聯名上奏,請晉厲公嚴查伯宗誹謗朝政之罪。晉厲公沒辦法,只好命人將伯宗關起來。
三郤命伯州犁離開晉國,伯州犁只好逃到楚國,楚國任命他為太宰。三郤又奏伯宗通楚之罪。晉厲公帶三郤來到關押伯宗的地方,讓伯宗申辯。伯宗卻憤怒地咬斷自己的舌頭,把舌頭吐到三郤面前。晉厲公撿起那截舌頭,放到郤錡袍中,嘆息地說了一聲:“有種!”便轉身走了。郤錡將伯宗的舌頭扔到地上,用腳碾碎,對伯宗說:“這舌頭怎麼吐出來的,你就要怎麼吞下去。”伯宗狂笑,一頭撞在牆上,氣盡身亡。

親屬成員


祖父
公子遨,宋襄公之弟。
兒子
伯州犁,子姓。原為晉國貴族,其父伯宗被“三郤”所迫害,奔楚,為楚國太宰。
孫子
伯邰宛,楚國大夫,楚王左尹,后被楚國令尹囊瓦所殺。
曾孫
伯嚭(bó pǐ),春秋晚期人,伯嚭逃難仕於吳,得到吳王寵信,屢有升遷,直至宰輔。

史籍文載


史籍《烈女傳·晉伯宗妻》中記載:
晉大夫伯宗之妻也。伯宗賢,而好以直辯凌人。每朝,其妻常戒之曰:“盜憎主人,民愛其上。有愛好人者,必有憎妒人者。夫子好直言,枉者惡之,禍必及身矣。”
伯宗不聽,朝而以喜色歸。其妻曰:“子貌有喜色,何也?”伯宗曰:“吾言於朝,諸大夫皆謂我知似陽子。”妻曰:“實谷不華,至言不飾,今陽子華而不實,言而無謀,是以禍及其身,子何喜焉!”伯宗曰:“吾欲飲諸大夫酒,而與之語,爾試聽之。”其妻曰:“諾。”
於是為大會,與諸大夫飲。既飲,而問妻曰:“何若?”對曰:“諸大夫莫子若也,然而民之不能戴其上久矣,難必及子。子之性固不可易也,且國家多貳,其危可立待也。子何不預結賢大夫,以托州犁焉。”伯宗曰:“諾。”乃得畢羊而交之。
及欒不忌之難,三郄害伯宗,譖而殺之。畢羊乃送州犁於荊,遂得免焉。君子謂伯宗之妻知天道。《詩》云:“多將熇熇,不可救藥。”伯宗之謂也。
史書稱讚道:伯宗凌人,妻知且亡,數諫伯宗,厚許畢羊,屬以州犁,以免咎殃,伯宗遇禍,州犁奔荊。

史料參考


《左傳-宣公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