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

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

《 本標準規定了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產品分類、原材料及一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貯存和運輸、產品合格證等。本標準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港口、市政、橋樑、鐵路、公路、水利等工程使用的離心成型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

圖書目錄


本標準第5.1.2條、5.1.3條、5.2條、5.3條、5.6條為強制性的,其餘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與日本工業標準JISA5373:2004《預製預應力混凝土製品》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
本標準代替GB13476-1999《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
本標準與GB13476-1999相比主要差異如下:
---修訂了規範性引用文件的表示方法(1999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
---修訂了產品分類(1999年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3章);
---修訂了原材料及一般要求(1999年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4章);
---修訂了技術要求(1999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5章);
---修訂了試驗方法(1999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6章);
---修訂了檢驗規則(1999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7章);
---修訂了標誌(1999年版的第8章;本版的第8章);
---修訂了貯存和運輸(1999年版的第9章;本版的第9章);
---調整了產品合格證(本標準的第10章);
---取消了對產品分等分級的規定。
---增加了管樁規格及預應力鋼筋最小配筋面積(本標準的表1);
---增加了對端板最小厚度的要求(本標準的表2);
---增加了對有抗凍、抗滲或其他特殊要求的管樁所使用的骨料的要求(本標準的4.1.2.3);
---增加了硅砂粉、礦渣微粉、粉煤灰、硅灰等摻合料的質量要求(本標準的4.1.6.1);
---增加了管樁的抗剪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本標準的4.2.3);
---增加了管樁的耐久性要求(本標準的4.2.4);
---增加了抗彎試驗用管樁最短單節樁長的要求(本標準的6.3.2、表8);
---增加了管樁吊裝的要求(本標準的9.1.4);
---增加了非優選系列管樁的基本尺寸和力學性能指標(本標準的附錄A);
---增加了管樁的結構配筋(本標準的附錄B);
---增加了管樁的抗剪性能及其試驗方法(本標準的附錄C);
---增加了管樁混凝土有效預壓應力值的計算方法(本標準的附錄D)。
本標準附錄B、附錄C、附錄D 為規範性附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建築材料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水泥製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97)歸口。
本標準由蘇州混凝土水泥製品研究院、蘇州中材建築建材設計研究院負責起草。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嘉興學院管樁應用技術研究所、廣東省土木建築學會、廣東省建築科學研究院、上海市建築科學研究院、國家水泥混凝土製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建科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寶業集團浙江建設產業研究院有限公司、連雲港市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寧波浙東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廣東三和管樁集團有限公司、中山建華管樁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鴻業水泥製品有限公司、上海興南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大地管樁有限公司、佛山市禪城區瑞龍混凝土外加劑廠、中山市宏基管
樁有限公司、天津市建城地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廣州羊城管樁有限公司、唐山市龍禹水泥製品有限公司唐海分公司、東莞市樺業土木基礎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天海管樁有限公司、上海柘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二十冶建設有限公司、江蘇東浦管樁有限公司、吉林電力管道工程總公司水泥桿廠、江蘇戴園建材集團有限公司、杭州江南管樁有限公司、蘇州中天新型建材製造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樁業發展有限公司、南京費隆複合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匡紅傑、蔣元海、嚴志隆、王離、王重、於緣寶、魏宜齡、王新祥、徐祥源、余亞超、何耀暉、鄒文崗、周兆弟、徐醒華、章傑春、章耀、黃海燕、謝曉峰、謝彪、廖振中。
本標準1992年首次發布,1999年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文摘


版權頁:
插圖:
4 原材料及一般要求
4.1 原材料
4.1.1 水泥
宜採用強度等級不低於42.5級的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其質量應符合GB 175的規定。
4.1.2 骨料
4.1.2.1細骨料宜採用潔凈的天然硬質中粗砂或人工砂,細度模數宜為2.5~3.2,採用人工砂時,細度模數可為2.5~3.5,質量應符合GB/T 14684的有關規定,且砂的含泥量不大於1%,氯離子含量不大於0.01%,硫化物及硫酸鹽含量不大於0.5%。
4.1.2.2 粗骨料宜採用碎石或破碎的卵石,其最大粒徑不應大於25 mm,且不得超過鋼筋凈距的3/4,質量應符合GB/T 14685的有關規定,且石的含泥量不大於0.5%,硫化物及硫酸鹽含量不大於0.5%。
4.1.2.3 對於有抗凍、抗滲或其他特殊要求的管樁,其所使用的骨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有關規定。
4.1.3 鋼材
4.1.3.1預應力鋼筋應採用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棒,其質量應符合GB/T 5223.3中低鬆弛螺旋槽鋼棒的規定,且抗拉強度不小於1420 MPa、規定非比例延伸強度不小於1280 MPa,斷後伸長率應大於GB/T 5223.3—2005表3中延性35級的規定要求。
4.1.3.2 螺旋筋宜採用低碳鋼熱軋圓盤條、混凝土製品用冷拔低碳鋼絲,其質量應分別符合GB/T 701、JC/T 540的有關規定。
4.1.3.3 管樁一般可不設端部錨固鋼筋,當需要設置端部錨固鋼筋時,錨固鋼筋宜採用低碳鋼熱軋圓盤條或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其質量應分別符合GB/T 701、GB1499.2的規定。
4.1.3.4 端板性能應符合JC/T 947的規定,材質應採用Q235B,其厚度不得小於表2的規定。樁套箍材質的性能應符合GB/T 700中Q235的規定。

編輯推薦


《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GB 13476-2009)》的附錄B、附錄C、附錄D為規範性附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中國建築材料聯合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水泥製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97)歸口。

目錄


前言Ⅰ
1 範圍1
2 規範性引用文件1
3 產品分類1
4 原材料及一般要求3
5 技術要求4
6 試驗方法7
7 檢驗規則9
8 標誌11
9 貯存和運輸11
10 產品合格證12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非優選系列管樁的基本尺寸和力學性能指標13
附錄B (規範性附錄) 管樁的結構配筋15
附錄C (規範性附錄) 管樁的抗剪性能及其試驗方法16
附錄D (規範性附錄) 管樁混凝土有效預壓應力值的計算方法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