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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陽光文化媒體集團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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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鍾民

原陽光文化媒體集團執行董事

許鍾徠民,1965年出生,廣東潮陽成田鎮人。原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中關村四環醫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廣東陽光網苑連鎖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北京潮人商會副會長。

曾任陽光文化媒體集團執行董事、北京京文唱片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潮好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2009年因牽涉黃光裕案件被調查。2010年5月18日,黃光裕案一審宣判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許鍾民因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從犯)以及單位行賄罪,獲刑三年。

人物經歷


1982年,許鍾民去了改革開放的窗口深圳,先是打工,抓住深圳取銷統購統銷的政策做起了買賣大米的生意,賺取了第一桶金,後來辦服裝廠虧本,起初的資本全賠了。
1986年開始到北京創業。
1994-2005年,任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成功創建國內集版權貿易、音樂製作、藝人經紀於一體的文化企業--京文唱片;合作夥伴包括環球音樂、華納、EMI、DISCOVERY、美國國家地理、美國歷史頻道等大批海內外知名品牌;他將“格萊美”等歐美唱片引入了中國市場,其唱片公司旗下有韓紅、雪村、郭峰等知名歌手。
1997年至今,任北京潮好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2年,加盟陽光文化媒體集團,出任陽光文化出版集團執行董事;
2002年11月,出任陽光文化媒體集團之營運總裁兼陽光文化出版集團之行政總裁;負責整個集團之營運及主管出版業務;透過“京文娛樂”成功收購台灣市場領先的廣告代理公司--汗音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進一步擴闊集團於中國大陸及台灣省之分銷網路,提升集團之市場地位;
2005年6月,出任藝能京文傳媒控股集團董事長。
其旗下還有北京京文之星廣告有限公司等。
2006年,中關村重組。黃光裕控股的鵬泰投資作為S中關村第一大股東,由許鍾民出任董事長。

人物爭議


拘捕事件

2009年6月的一天,暴雨忽然降臨,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上仍然車水馬龍。中關村南大街32號—中關村科技發展大廈門前,一名保安努力地數著過往的“車輛”。
半年前,震動整個中國商界的“中關村風暴”便肇始於此—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黃光裕東窗事發,公司董事長許鍾民一起被拘查。
比起資本市場的業績,作為明星操盤手的許鍾民,或許音樂出版界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江湖。

童年經歷

許鍾民,1965年11月出生,廣東潮陽成田鎮人大寮村人。改革開放初期,全國上下一片闖深圳的號角,撩撥著當時一代年輕人的心。1982年,不堪貧窮的許鍾民放棄了學業,奔赴深圳。先是打工,後來,抓住深圳取消統購統銷的政策,做起了買賣大米的生意,賺取了第一桶金。此後他回家鄉,但服裝廠上賠光了所有積蓄。
許鍾徠民多次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談及身世時,總是回憶,“當時,教室的黑板上一角,總是寫著:許鍾民欠學費1.8元。直到學期結束。”

二次創業

1986年,二次創業的許鍾民坐上了廣東開往北京的火車,並把創業目標迅速調整為龍飄飄、鄧麗君等風行大江南北的磁帶。
在那個布滿“愛情”、“甜蜜”的音樂年代,磁帶成了很多年輕人的隨身物品。許鍾民出沒於北京的大街小巷,向零售商們兜售他的磁帶。幾年之後,他個人資產再次累積達幾十萬元。
據採訪過許鍾民的一位記者介紹,1991年的一天傍晚,許鍾民坐車路過北京展覽館,在此正在舉行演唱會,好奇心促使其買了一張門票。
“那次是郭峰作品演唱會,我看到很多聞名歌手都唱他的歌。覺得,他才比我大兩三歲,怎麼這麼牛?於是暗下決心:我要成為一個唱片公司老闆。”許鍾民說。
而許鍾民的這一決心,使其人生發生了轉折,並最終走上了經營原創音樂和唱片的道路。
1994年,盜版唱片大肆吞噬著市場,音樂出版業開始走下神壇,一路順坡而下。與此同時,許鍾民的第一家唱片公司—北京京文唱片傳播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音樂大佬

許鍾民
許鍾民
“許鍾民一直活躍於文化投資領域,頗有建樹。”《首富真相》一書作者張小平說。韓紅、雪村、零點、唐朝、郭峰等均曾是京文簽約歌手,京文公司隨著中國原創音樂的崛起而名聲大振。
零點樂隊主唱周曉鷗14年後對記者感嘆,“1996年以後,京文連續三年發行零點樂隊的專輯。三張專輯之後,零點樂隊的歌曲被國內眾多歌迷傳唱。不可否認是許鍾民成就了零點樂隊。”
“雖為南方人,但具備北方人的豪爽性格,很有哥們義氣。”張曉鷗說。正是如此,許鍾民與娛樂界劉歡、王志文、崔健崔永元等還保持著良好的朋友關係。
據資料,電視劇《過把癮》熱播時,許鍾民找到王志文、江珊等出爐《再過把癮》唱片,一時紅遍大街小巷。隨後,京文與王志文簽下的《想說愛你不輕易》、《寶貝》兩張專輯相繼大“火”。
在許鍾民創造原創音樂奇迹的同時,一個不容迴避的現實是:經銷商基本不承擔風險,風險完全在唱片公司,而盜版市場的猖獗使許鍾民暴跳如雷。2001年,京文公司曾一度公布退出這個行業。
世紀之初,京文公司完成了從集體所有向完全民營產權的轉變。許鍾民也把發行的產品擴大到電影、科普等領域。
從2001年開始,許開始尋求資本與唱片界結合。同年,京文完成了和陽光衛視的併購合作。與資本操作高手、陽光總裁吳征的合作,讓許鍾民有了接觸“資本”的機會。與此同時,經吳征夫婦介紹,許鍾民熟悉了中關村原總裁段永基
與段的接觸之後,許鍾民開始把經商矛頭轉向資本市場。而改制中的中關村給許鍾民帶來了經營資本的契機。

資本迷途

“我覺得資本這個東西好玩。我這個人重視人生經歷的價值。在操作資本上,只要能稍稍給企業增值,賺一點,哪怕不賺都行,更重要的是能學習。跟陽光合作之前,很多東西我都是迷茫的。”許鍾民曾這樣回憶。
改制中的中關村帶來了契機,與此同時,段永基的邀請則令許鍾民心動。
2005年3月,段永基和許鍾民兩人聯手組建BVI公司—海源控股公司,許鍾民全資持有的信成控股和段永基全資持有的寶祥控股各持有海源控股30%和70%的股權。隨後,雙方又各自拿出3
500萬港元和1億港元以供海源收購中關村的股權。2005年12月7日,海源控股協議收購中關村原大股東北京住總集團25.01%的股權,作價1.3億元。
2006年,在段永基的邀請下,許鍾民進入中關村。而一開始的CDMA擔保問題觸及各方利益,許鍾民一直與各方斡旋,但終難突破僵局。
許鍾民
許鍾民
與此同時,許的好友和同鄉黃光裕在家電連鎖零售業縱橫馳騁,先是實現了國美電器的借殼上市,后又陸續收購了永樂等諸多同行,一時風光無限。
“既有錢,又有上市經驗,更有野心和想象力的黃光裕,自然成為焦慮中的許鍾民極力拉攏的最佳商業夥伴。”張小平說。
於是,在一次聚會中,許鍾民向黃光裕發出了加盟邀請。在許鍾民的極力鼓動下,黃光裕猶豫再三之後,最終2006年8月選擇入主中關村。
6月15日上午,黃光裕的母親曾嬋貞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從未見過許鍾民,同時否認許、黃二人兒時即為好友的說法。北京潮人商會秘書長柯麗亞介紹徐、黃二人是同鄉兼好友后,便拒絕透露任何信息。
而張小平分析,許鍾民與黃光裕同為潮汕老鄉,且皆為1986年進京創業。“同鄉人相同的在京打拚經歷,二人很輕易建立深厚的友誼。而許鍾民積累的人脈,一直是黃光裕羨慕的。”他說。
“許鍾民結交甚廣,各方對其評價一直不錯。”張小平說。許鍾民的多家粵菜“潮好味”餐廳吸引了大批廣東籍在京人士,其中不乏已雙規的前高法副院長黃松有等高官。《首富真相》一書中描述:吃著牛丸,與黃光裕商談工作事宜,是許鍾民熱衷的方式。

末路江湖

中關村重組后,許鍾民任董事長,黃光裕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然而重組后不久,中關村內部危機就開始爆發。2007年9月,中關村33億元CDMA債務糾紛爆發,廣東粵財上門逼債。
有媒體報道,起初中關村內部的一團亂麻令曾讓黃光裕萌生退意。張小平分析:黃光裕抹不開許鍾民的面子,黃在國美A股借道也得到許鍾民的幫助。另外,2006年黃俊欽、黃光裕兄弟遭遇調查門危機,神通廣大的許鍾民也出力甚多。最終,黃光裕選擇與許鍾民一起堅守。
許鍾民
許鍾民
2007年12月31日,中關村清算債權和出售、出租中關村科貿中央等房產,解決了前期近10億的各種債務。2008年4月24日,經歷了股改和新股東入駐的中關村公布了2007年業績,並開始國美式布局。此後,段永基套現出局,國美系掌控中關村。
2008年5月4日,中關村科技召開第三屆董事會,審議通過“中關村”向鵬泰投資等非公開發行股份,用於收購黃光裕旗下的北京鵬潤地產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權。
正當許鍾民與黃光裕利用中關村在股票市場縱橫馳騁時,2008年3月28日,證監會開始對中關村股票異常交易進行立案調查,隨後,證監會還發現黃光裕旗下的三聯商社股票也存在異常交易情況。

被拘捕

2008年11月21日,黃光裕被拘捕。有消息人士指出,許與黃一起操縱中關村股票股價,委託3億理財資金參與中關村股票,“拉低讓其買、拉高讓其賣”變相行賄某退休高官。同年12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披露,許鍾民因涉嫌經濟犯罪,身陷囹圄。
李大中說:“許鍾民抓住改革開放契機,把握住了市場的變化,懂得迎合市場。”而張曉鷗評價認為,一代娛樂圈大佬許鍾民的鋃鐺入獄讓人震動。

涉黃光裕案


關係密切

黃光裕和中關村及中關村的董事長許鍾民關係密切。黃光裕和許鍾民是老鄉,此外黃光裕旗下的鵬泰投資為中關村的第一大股東,黃光裕此次受審亦同樣被指控其參與了中關村的內幕交易。
檢方指控,2007年2008年這兩年中,黃光裕利用上市公司中關村的內幕重組消息,連同妻子杜鵑和原中關村董事長許鍾民開設80多個股票賬戶,由杜鵑負責指揮操盤手,累計買進1億餘股中關村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餘元。
許鍾民
許鍾民
檢方指控稱,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指使許鍾民向相懷珠提出請託,要求其在辦理黃光裕的公司案件中提供違法違規的幫助,並先後兩次單獨或者指使許鍾民給予相懷珠款、物共計106萬元。檢方還指控,黃光裕還指使許鍾民,通過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靳紅利,分別向原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的處長孫海渟、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梁叢林、凌偉提出請託,要求上述人員在國美電器涉稅案件調查中提供違法違規的幫助,並先後單獨或者指使許鍾民給予靳紅利共計150萬元、孫海渟100萬元,梁叢林、凌偉各50萬元。

一審判決

2010年5月18日上午,黃光裕案一審宣判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原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黃光裕因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單位行賄罪被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原北京中關村科技董事長許鍾民因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從犯)以及單位行賄罪,獲刑三年;黃光裕之妻、原中關村監事杜鵑因內幕交易罪獲刑三年零六個月。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和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