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高宗建炎3年(1129年),於南賓縣水車壩設石砫安撫司,節制9溪18峒。明太祖洪武8年(1375年),置石砫宣撫司,熹宗天啟元年(1621年),升為石砫宣慰司,隸夔州府。清高宗乾隆22年(1757年),改土歸流,置石砫直隸廳,直隸四川省。
南宋高宗建炎3年(1129年),於南賓縣水車壩設石砫安撫司,節制9溪18峒。明太祖洪武8年(1375年),置石砫宣撫司,熹宗天啟元年(1621年),升為石砫宣慰司,隸夔州府。清高宗乾隆22年(1757年),改土歸流,置石砫直隸廳,直隸四川省。廳治石砫,即在今重慶市石砫土家族自治縣。1912年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