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特別任務連
香港警察特別任務連
香港警察於1973年成立了一支神槍手隊,1974年7月將神槍手隊改編成一支反恐怖隊伍,並改名為“特別任務連(SPECIAL DUTIES UNIT)簡稱:特警隊(SDU)”。成立初期,SDU沿用當時警隊之武器及定下自已的策略。
於1978年警隊高層要求英國方面的軍方特種部隊SPESIAL AIR SERUICE(SAS)向SDU作出實力評估后,SDU在裝備和策略上作出了很多改變,並以SAS為根本。後來SDU便自行發展了自己的訓練計劃及設備,並聯同海外的特種部隊或反恐怖隊伍,於香港或當地進行訓練與交流。時到今日,SDU曾多次出動,屢建奇功,更被廣大市民冠以“飛虎隊”之稱號。
SDU是直屬警察機動部隊(PTU),並駐守粉嶺的機動部隊總部內。而成員約有100人,階級由警員到總督察,並由1名警司出任指揮官。其編製共分3組,分別是訓練及支援組;行政組和行動組。所有成員均曾接受過PTU之訓練,再經過每年的自願招聘成功通過評選,才可參加SDU為期6個月之基本訓練,而於被訓練后將因其個人長處分派往行動組的其中之一,即陸上攻擊隊;水上攻擊隊或狙擊隊。被派往水攻擊隊的人員需另外接受3個月之水上訓練,所以其共需受訓9個月才正式加入工作。訓練組方面所有教官均曾駐守於SDU,在有需要進亦可動員他們支援行動。而支援組則有醫療支援及快艇隊。醫療支援隊是曾受醫療訓練的人員,可於行動或訓練中提供救傷服務。行政組是負責一切行政方面的事情,包括軍機庫;裝備;運輸及聯絡支援,並於行動中作為情報分析中心。
特警部隊重視戰法研究、重視戰鬥技術革新,以軍事化的訓練,配合先進的單兵武器來執行一般警力所無法完成的治安工作,是一支按西方傳統軍事思想武裝起來的戰術力量。在戰略層面上,特警部隊不以殺傷為目的,行動中同樣著重隱蔽、掩護、全方位警戒、戰鬥中搶先發現對手和爭取掌握主動權等戰術,皆處處蘊含著因敵制勝,重謀略的東方軍事哲學意味。與公眾印象中只崇尚武力、主張以戰鬥手段解決問題的特警形象大相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