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稅務局
成都市地方稅務局
成都市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由原成都市稅務局分設成立,局機關下設14個處(室):辦公室、法制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財產行為稅管理處、農業稅收管理處、國際稅務管理處、基金管理處、徵收管理處、計劃統計處、財務管理處、人事教育處、監察室(審計處)、局機關黨委辦公室。市局下轄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雙流縣、郫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等20個區(市)縣的地方稅務局和市局第一直屬分局、第二直屬分局、第三直屬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等下屬單位以及機關服務中心一個事業單位。
市局領導班子繼1996—1997年度成為“四好”班子之後,2000年被市委命名為1998—1999年度“四好”班子,2004年被市委命名為2002—2003年度“四好”班子。市局被市政府授予“1994—1998年度先進集體”,被四川省政府授予“1995—1999年度先進單位”。連年被市政府評為完成目標任務先進單位。2002年12月30日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03年被國家稅務總局命名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2004年被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市級“文明行業”,2005年被省文明委評為“全省文明行業活動示範系統”,被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從1999年至今連續6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幫扶工作先進單位”。
成都市地方稅務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稅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2.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和基金(附加費)的徵收、管理、稽查;3.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各納稅單位和個人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4.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實施強化稅收征管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辦法和措施;5.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不斷充裕地方稅源。
辦公室
負責市局機關日常政務處理,起草重要文稿,審核有關文件、報告,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信訪,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法制處
負責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立法前準備工作,對有關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承辦市級相關規章制度涉稅事項。組織實施地方稅收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議工作。
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
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
財產稅收管理處
負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車船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屠宰稅、筵席稅等稅種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
行為稅收管理處
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涉外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國際稅收協定的貫徹執行。
基金管理處
負責國家及地方各項基金(附加、費)政策的貫徹執行。
徵收管理處
負責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工作,組織地方稅務系統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規定,擬定綜合性稅收征管辦法、制度並監督實施,協調處理地方稅收管轄權。
計劃統計處
貫徹執行稅務會計、統計制度、負責會統核算、編報,編製下達地方稅收收入計劃,監督、檢查、分析稅收收入計劃執行情況。
財務管理處
貫徹落實國家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地稅系統稅務經費管理辦法,負責地稅系統內部財務監督、檢查、審計。
人事教育處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人員、機構、編製的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
監察室(審計處)
監督檢查地稅系統機關和黨組織、黨員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稅收政策的情況。
機關黨辦
負責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員管理。領導市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市局安全保衛、愛國衛生、環保綠化、抗災搶險、消防、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和機關服務中心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承辦市局委託管理的綜合治理、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管理、公費醫療和醫療制度改革工作。
第一直屬分局
負責稅務登記的管理、協調、指導、監督;綜合治稅工作的日常管理;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直屬分局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實施、管理、服務和監督;負責稅收信息的處理、監控、分析;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稅收數據集中、傳遞暢通、信息共享;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三直屬分局
負責五城區(含高新區)範圍內的契稅徵收管理;負責五城區(含高新區)出租汽車及車船使用稅的代征工作;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一稽查局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稽查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負責全市(五城區除外)的偷、逃、抗、騙稅大案、要案的查處;負責受理舉報案件及其他部門轉辦案件;負責稅務稽查司法保障的協調和涉稅案件的移送工作;負責與工商、銀行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繫;負責組織已查結案件的抽查和複查;協調跨區域涉稅案件的查處;負責全市反偷稅、反避稅的調查研究工作;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二稽查局
負責武侯區、成華區範圍內對納稅人的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和發票檢查,並協助做好清理漏征漏管戶工作;負責轄區內群眾舉報、上級轉辦案件的查處及辦理涉稅案件的移送;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三稽查局
負責錦江區、青羊區範圍內對納稅人的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和發票檢查,並協助做好清理漏征漏管戶工作;負責轄區內群眾舉報、上級轉辦案件的查處及辦理涉稅案件的移送;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四稽查局
負責金牛區範圍內對納稅人的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專案稽查和發票檢查,並協助做好清理漏征漏管戶工作;負責轄區內群眾舉報、上級轉辦案件的查處及辦理涉稅案件的移送;市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張 建 | 男 | 黨組書記 | 局長 | 1962年1月生,山西臨汾人,在職研究生學歷,主持全面工作,聯繫高新區地稅局、雙流縣地稅局、高新局第二直屬分局、雙流局華陽稅務所。 |
夏顯輝 | 男 | 黨組成員 | 副局長 | 1956年9月生,湖南瀏陽人,大學學歷,分管基金處、人事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聯繫成華區地稅局、彭州市地稅局、郫縣地稅局、成華局第六稅務所、彭州局濛陽稅務所、郫縣局安德稅務所。 |
王岳輝 | 男 | 黨組成員 | 紀檢組長 | 1962年3月生,重慶江津人,大學學歷,分管審計處、監察室、第三直屬稅務分局,聯繫龍泉驛區地稅局、青白江區地稅局、金堂縣地稅局、龍泉驛局第四稅務所、青白江局第一稅務所、金堂局淮口稅務所。 |
李 平 | 男 | 黨組成員 | 副局長 | 1963年2月生,四川成都人,黨校本科學歷,分管國際稅務處、收入規劃核算處、財務管理處、第一直屬稅務分局,聯繫金牛區地稅局、新都區地稅局、金牛局第十二稅務所、新都局新繁稅務所。 |
鄢學明 | 男 | 黨組成員 | 副局長 | 1965年12月生,四川樂山人,四川省工商管理學院在職研究生,分管征管與科技發展處、稽查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第五直屬稅務分局,聯繫武侯區地稅局、都江堰市地稅局、武侯局機投稅務所、都江堰局第一稅務所。 |
汪四清 | 男 | 黨組成員 | 總會計師 | 1966年1月生,四川安岳人,四川省工商管理學院在職研究生,分管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財產與行為稅處、第四直屬稅務分局、第六直屬稅務分局,聯繫錦江區地稅局、新津縣地稅局,錦江局第二稅務所、新津局第四稅務所。 |
李宏鍾 | 男 | 黨組成員 | 高新區地稅局局長 | 1964年6月生,四川安岳人,黨校研究生學歷,主持高新區地稅局全面工作,聯繫邛崍市地稅局、蒲江縣地稅局、邛崍局第一稅務所、蒲江局朝陽湖稅務所。 |
黃孝永 | 男 | 黨組成員 | 機關黨委書記 | 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工會)、機關服務中心,聯繫溫江區地稅局、大邑縣地稅局、溫江局第一稅務所、大邑局安仁稅務所。 |
張小強 | 男 | 黨組成員 | 總經濟師 | 分管辦公室、流轉稅處、所得稅處,聯繫青羊區地稅局、崇州市地稅局、青羊局第八稅務所、崇州局王場稅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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