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公路局

揭陽市公路局

根據《揭陽市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印發< 揭陽市市直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意見> 的通知》(揭市機編[2001]82號)精神,揭陽市公路局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其機構編製方案確定如下

簡介


一、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廣東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訂具體的公路行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省養公路(國道、省道、省養縣道鄉道,下同)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公路建設、改造項目的審核上報;參與公路改造項目的交工、竣工驗收工作。
(三)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規定,負責省養公路的建設、改造、養護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省養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路路政執法,查處違反路政法規行為,維護公路路產路權;監督指導縣(市)公路局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路養路費等公路規費的徵收和稽查。
(六)負責省養公路、橋樑收費站(所)設置的審核上報和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公路養護切塊包干投資計劃安排使用;管理和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並負責內部審計。
(七)管理公路科技工作,推廣應用公路科技、信息技術,促進公路行業科技進步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工培訓、勞力資源管理;按管理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的幹部職工,加強隊伍建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九)指導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實施創建文明樣板路工作。
(十)負責公路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市公路局設置11個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和機關各科室的有關工作;負責局的綜合性文件和主要報告的起草、文書收發、檔案管理;組織全局性會議;負責文秘、督辦、調研、對外宣傳和普法教育及法制建設的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行政事務、物業管理、後勤服務工作。
(二)計戈科
負貢編製省養公路建設發展規劃方案;編製公路年度投資計劃;擬訂公路新改建、大中修計劃方案;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辦理公路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上報;編報公路的各種綜合性統計報表;負責交通量調查工作。
(三)財審科
負責會計核算、財務決算、票證管理、資金管理、財務報表編製、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資金的籌措管理和調撥工作;負責公路規費收入和支出的財務核算;管理、指導和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對下屬單位經濟執行情況的內部審計。
(四)人事科
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和審核工作;負責宣傳教育、勞動工資、社會保險等業務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五)養護科
負責公路、橋樑的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公路綠化工作;負責文明樣板路的實施工作;負責公路機械的管理;協助抓好雙文明勞動競賽活動。[Page]
(六)工程科
負責新改建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的初審及報批;監督、指導工程的實施;審核工程預決算;負責工程技術檔案的清理工作;負責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工作。
(七)收費科(加掛市區征稽所牌子)
對公路收費系統實行管理,負責全市公路養路費等公路規費的征稽工作;監督、指導各縣(市)公路規費征稽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征稽所管理工作。
(八)路政科
負責省養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路路政執法,協調查處跨縣違反路政法規的重大路政案件,指導各縣(市)路政案件的查處工作,維護路產路權:負責省養公路交通設施、標線、廣告標牌的管理;組織實施對超限運輸車輛管理;協調處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管理的相關工作,以及在胭管理範圍內的管線設置的審核工作。
(九)監察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政監察、紀檢工作;指導、監督文明一樣板路的實施;對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實行行風監察;負責黨建工作。
(十)科技信息科
負責制訂公路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貫徹執行公路建設和養護的技術規範和各項規範標準;負責工程質量的調查分析及技術事故鑒定研究;負責公路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負責信息技術知識的培訓提高,逐步開發信息資源,推進信息化進程。
(十一)安全管理科
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政策法規;開展安全生產教育;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內保、武裝、民兵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及內保的各項制度並指導監督、實施。
工會、婦委、共青團按照其相應章程另行設立。
三、人員編製及領導職數
市公路局核定事業編製7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由1名副局長兼任),總工程師(副處級)1名。正、副科長(主任)23名。後勤服務人員在總編製內按不超過 15%的比例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