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大力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

敬大力,男,漢族,1958年2月生,籍貫遼寧營口,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9年參加工作,吉林大學刑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二級大檢察官。

人物履歷


1976年09月至1977年08月,黑龍江省機械化築路工程處工人;
1977年08月至1978年03月,黑龍江哈爾濱1449研究所工人;
1978年03月至1982年02月,吉林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2年02月至1985年01月,吉林大學研究生院法律系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1985年01月至1989年0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幹部、書記員、助理檢察員(其間:1985年01月至1986年03月,河北省定縣人民檢察院鍛煉);
1989年05月至1994年0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處級幹部、一處副處長(1993年09月,明確為正處級,其間:1991年04月至1992年03月,中央黨校中央國家機關分校培訓;1992年10月至1993年11月,掛職任安徽省臨泉縣委副書記);
1994年03月至1995年0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一處處長;
1995年01月至1999年0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廳級幹部、副主任;
1999年04月至2000年0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副局長;
2000年08月至2003年0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
2003年08月至2006年0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其間:2004年02月至2006年01月,掛職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2005年12月,二級大檢察官);
2006年01月至2006年02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6年02月至2016年01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16年01月至2021年01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二屆北京市委委員,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批准任命敬大力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21年1月18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敬大力辭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並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