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關於印發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鄂政辦發【2009】147號),設立湖北省政府研究室,為省政府辦公廳管理的行政機構,掛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牌子。
(一)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和決策諮詢,開展對策性、專題性調查研究,為省政府決策提供參謀意見。
(二)研究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為省政府制定中長期發展戰略提供決策依據和政策建議。
(三)按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要求,組織聯絡省內各類智囊機構、專家學者、社會研究力量和實際工作者,圍繞全省改革開放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以及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和論證活動,為省政府決策服務。
(四)組織省政府諮詢委員開展建言獻策工作,承擔省政府諮詢委員會調研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
(六)起草省政府及省政府領導同志向黨中央和國務院彙報的文稿,參與省委、省政府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
(七)指導和協調全省政府系統政策研究和決策諮詢機構工作。
(八)搜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省政府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二)綜合處。
負責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全省經濟工作會議文稿;承擔省政府向黨中央、國務院彙報材料,省政府重要會議講話及重要文件的起草;進行全省經濟形勢分析和對策研究;負責全省“兩圈一帶”、縣域經濟等區域協調發展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對統籌全省區域發展提出政策建議;承辦省政府領導交辦的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負責省人大、省政協交辦的文稿起草任務。負責省黨群綜合、宣傳口的文稿起草和審改把關,省政府主要領導文稿的彙集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綜合管理和職能部門的聯繫。
(三)宏觀經濟處。
負責宏觀經濟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對發展規劃、投資、財政、稅收、物價等提出宏觀性政策建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比例關係、結構調整、“兩型”社會建設以及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對策性研究,提供決策依據;起草或參與起草省政府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
(四)產業發展處。
負責全省產業現狀、產業結構、產業政策和發展趨勢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側重研究二、三產業、市場流通、城鄉建設、對外開放、金融、證券、保險、旅遊、工商管理、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對城市經濟發展進行綜合分析研究;起草或參與起草省政府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
(五)農村發展處。
負責全省農業和農村改革發展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農村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貧困地區和老區庫區發展、防汛抗旱、移民搬遷、地質災害防治等問題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省政府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
(六)社會發展處。
負責全省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側重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科技、教育、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公安、國家安全、司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政、環境保護、民族宗教等方面重大問題;起草或參與起草省政府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
(七)體制改革處。
負責全省經濟體制改革、行政體制改革、多種經濟成份與多種經營形式共同發展、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以及改革開放重要方案、重要政策的調查研究及論證;起草或參與起草省政府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
(八)省政府諮詢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省政府諮詢委員會的服務和事務工作;承擔“湖北發展研究獎”評選工作;負責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戰略和重大規劃的調查研究;圍繞省政府重大戰略(事項)開展諮詢調研和論證活動;負責調研課題管理和調研成果彙編工作;負責全省政府研究系統交流合作和聯絡協調社會諮詢研究機構的工作;組織聯絡社會研究力量,開展諮詢研究社會化服務工作;起草或參與起草省政府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編輯《諮詢參考》。
(九)信息處。
負責重大經濟社會信息、改革發展動態的搜集、整理和報送工作,開展與國際及國內相關地區和省份的比較研究;負責機關計算機和網站的保密及建設與管理,推進政務公開;承擔網上公眾訴求的回復工作;承擔室(中心)內刊(資料)的編髮及有關資料的交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及圖書資料管理;起草或參與起草省政府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以及相關文稿的審改工作。
(十)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幹部培訓交流、工資、外事等工作;負責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技術職務評審組織工作;參與組織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室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置。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室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省政府研究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鄂政辦發【2009】147號),核定省政府研究室人員編製69名,其中:行政編製30人名,全額撥款事業編製39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根據鄂編髮【2009】2號文件,核定省政府研究室工勤編製5名。根據《湖北省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省政府研究室成立省政府研究室信息中心的批複》(鄂編髮【2004】31號),核定省政府研究室信息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製5名。合計編製人數79名。
省政府研究室(發展研究中心)2014年實際供養人數為81人,離退休人員29人。
主任、黨組書記:覃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