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國瀅
舒國瀅
舒國瀅教授,男,1979年入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法律,1986年畢業並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留校法律系法理學教研室工作。
1993-1994年獲中國政府獎學金赴德國哥廷根大學進修法哲學和法社會學。1995年首批入選“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理學研究所所長。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美學。精通英語和德語。
舒國瀅教授長期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學的授課工作,先後講授《法理學》、《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西方法學名著選讀》、《現當代西方法學專題研究》、《法學方法論》等課程,培養法學理論碩士研究生15人,招收博士研究生5名。其採用講授與研討相結合的授課模式,授課內容深入淺出、高屋建瓴,深受學生愛戴。2002年5月中國政法大學五十周年校慶期間,經過學生評選和學校遴選,其分別獲得“最受學生歡迎的青年教師”稱號和“優秀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稱號。
舒國瀅教授在法學研究領域著述豐富。其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國內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80餘篇。出版個人專著、譯著4部,與人合著論著5部,主編大學法科教材10餘種,承擔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司法部重點課題、教育部“十五”規劃課題等部級研究項目4項,國際合作項目2項,經費超過100萬元(人民幣)。參與組織創辦《法哲學與法社會論叢》(1997年),組織《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叢書》、《西方法哲學文庫》等大型翻譯工程。
舒國瀅
2002年翻譯出版德國當代法哲學家羅伯特?阿列克西的《法律論證理論》,填補了德語法學文獻翻譯上的多項空白。
舒國瀅教授主張從美學的觀點考察法律,在“法美學”上作出了開創性的貢獻。其曾提出“司法的廣場化”與“司法的劇場化”之分析範疇,倡導大眾化與法治化關係之研究,認為中國未來的法治建構,很好地將兩方面的經濟、政治資源利用起來、統一起來這個思想被學界稱為“政府社會互動的法治模式”。
舒國瀅
北京市法學會理事
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
歐美同學會會員
外交學院兼職教授
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
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北京市政府立法專家
外交學院兼職教授
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
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
外交學院兼職教授
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北京市政府立法專家委員會委員
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
比較法研究會理事
北京市法學會理事
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
歐美同學會會員
外交學院兼職教授
1983年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
1986年 中國政法大學法理學碩士學位
法哲學、法美學、法學方法論、法理學、德國法哲學、法律論證理論等
法理學、法哲學與法社會學、法學方法論
英語、德語
1993-1994年獲中國政府獎學金赴德國哥廷根大學(Universtaet Goettingen)進修法哲學和法社會學。
《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傳》(譯著)
《法律論證理論》(譯著)
1995年首批入選“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
2002年5月在中國政法大學分別獲得“最受學生歡迎的青年教師”稱號和“優秀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稱號。
《法理學教學與考試模式的改革》,政法大學2004-2006年教學成果一等獎(2006年9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史》(主編楊一凡、陳寒楓,本人參與編寫,1998年獲第十一屆中國圖書獎)
“法理學分段教學體系與研究”(司法部第一屆部級教學成果二等獎,獲獎者有白晟、劉金國等,1998年7月10日)
《中國法治建構的歷史語境及其面臨的問題》(政法大學1996-98年度憲梓科研二等獎,1998年10月16日)
《西方法治的文化社會學解釋框架》(政法大學2001年度校慶論文一等獎,2002年1月)
教育部法學主幹課程教材《法理學》(2002年9月獲得全國教材一等獎)
高等政法院校法學主幹課程教材《法理學》(2002年9月獲得全國教材二等獎)
《戰後德國法哲學的發展路向》(北京市第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1996 年12月)
《戰後德國法哲學的發展路向》(政法大學1995-96年度憲梓科研一等獎,1996年6 月13日)
《“法”的界定:一個世界性的法學問題》(司法部直屬院校“八五”期間優秀論文獎,1996年12月)
《權利的法哲學思考》(政法大學1994年度中青年優秀論文一等獎,1995年2月)
《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983年政法大學優秀本科畢業論文)
《刑事法律關係初探》(1985年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優秀論文三等獎);
《法律規範的幾個理論問題》(1988年5月中國政法大學科研論文榮譽獎);
《略論國家的法律人格》(1992年5月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科研論文二等獎)
舒國瀅
倡導大眾化與法治化關係之研究。在《大眾化與法治化:一個文化-哲學的解釋》(載《政法論壇》1998年3期)中,舒國瀅教授認為:大眾化與法治化是正在演化中的社會文化形態和制度形態,它們所反映的是近二百年來的人文精神、科學技術、生產方式、社會關係諸方面的變遷及其趨向。與人類歷史的漫長生涯相比,大眾(化)社會與法治(化)社會仍然不過是特定歷史時段內存在的現象,它們均帶有這個特定歷史時段的精神和物質特徵。它們的進程本身都不可能解決處於近現代史中的人類社會深在的矛盾和困境,如世界的祛魅(“世界的解咒”)與返魅、道德、知識的進步與退化,經濟增長的極限與人類生存環境的惡化,科學技術的發展與人類可能面臨的自毀,人的自由的擴張與其本質的異化,形式的合理性與實質的非理性,理想主義的幻滅與烏托邦的寄託,等等。問題顯得更為複雜。毋庸置疑,中國的大眾文化和法治的演進確實存在著相互啟動的關係。一方面,大眾文化作為一種“內在的、默默起作用的力量”正塑造著國人積極進取、勇於創造、批判—參與的精神,權利和自由意識,平等和效率的觀念,以及寬容與開放的心態,等等。這些精神的轉型,將推進中國的法治化。另一方面,中國的法治化(法制現代化)和為一種有價值導向、有目的的活動過程,也將以其制度的力量和它的精神、原則的指引,反過來影響大眾社會的生活和文化,使之朝著法治所預設的目標健康發展。因此,中國的法治化,已經而且註定是要與大眾化進程相伴隨,共同經歷一個歷時形態。這是20世紀末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文化條件所給予它的一個特殊的歷史定位。
舒國瀅
舒國瀅
譯介德國當代法哲學理論及著作《戰後德國法哲學的發展路向》(比較法研究1995年4期)是國內第一篇詳細評介德國當代法哲學進展的論文,曾獲得北京市第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1996年)和中國政法大學憲梓科研一等獎(1996年)。文章主要對1945 -1995年期間德國法哲學發展的線索、背景、主要法哲學家(如拉德布魯赫、麥霍費爾、盧曼、考夫曼)的思想成就作了梳理和概括,並對同一時期國際範圍內的法哲學(如L·富勒、H. L. A. 哈特等人的思想)的進展作了對比研究。
(1)“法與存在”
(2)“法與事物的性質”
(3)法的“實在”與“應在”
(4)法與道德
(5)合理性與合法性
(6)法與人類形象
(7)法與語言
(8)實踐理性與法律論證理論
文章具體考證了“法哲學”名稱的由來,德國法哲學課程設置的歷史沿革,法哲學與“法學理論”、“法社會學”、“法律教義學”、“法學方法論”、“法律政策學”等學科之間的聯繫、區別,對德國當代法哲學課程設置和面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自2001年起,舒國瀅教授開始翻譯德國當代法學理論,尤其是在介譯拉德布魯赫著作及其相關研究方面用力最勤,相繼移譯出版拉德布魯赫的《法律智慧警句集》(2001年)和考夫曼的《拉德布魯赫傳》(2004年),受到日本學者關注。他在法律論證理論和法學方法論方面的研究也用心投力,2002年翻譯出版德國當代法哲學家羅伯特·阿列克西的《法律論證理論》,填補了德語法學文獻翻譯上的一項空白。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題庫研究與建設”部級課題項目:“法理學學科題庫建設項目”《利益衝突的法律調整》,國家社會基金重大課題資項目(《利益衝突的法律調整一般理論》)
《中國法制現代化的理論與實踐》教育部重大攻關項目第14號(2004-2007)80萬元(子課題《法制現代化原理》負責人)
舒國瀅作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課題》(中國政法大學重大課題,2003年“《憲法》序言修改課題”子課題參與人)
《法理學教學與考試模式改革研究》,中國政法大學2003年教學改革項目
《法學方法論問題研究》(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部級科研項目,主持人,2002-2005年.)
《法論證理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參與人,2001-2004年)
《近現代西方國家法治理論與實踐》(國家教委九五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1996-2000年)(任課題負責人)
《中國法治的建構:一個多相度的分析》(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項目,1995-2000年)(獨立承擔)
《國際人權法手冊》(奧斯陸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外交學院合作項目,挪威政府資助,1998-2002年12月)
《中國法理研究》(司法部重點課題,1986-1988年)(參加人)
《計算機立法研究》(國家科委軟科學研究課題,1990-1992)(參加人)
《馬克思主義法學原理研究》(中國法學會“八五”重點課題,1990-1994)
《法律符號學與法律語言哲學研究》(1999-2000年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資助中青年課題)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翻譯計劃》(1999-2006年)德國學術交流委員會(DAAD)資助。
《法理學導論》,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
《法理學導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6月
《法理學》(主編),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7月
《政府法制通用教程》,中央黨校出版社,2005年7月
《司法考試大綱》,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
《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傳》(譯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11月
《法律碩士聯考考試指南》(修訂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11月
《法律基礎》(修訂版),北京出版社,2003年8月
《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5月
《法律論證理論》(譯著),法制出版社,2002年12月
《國際人權法教程》(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12月
法制現代化的理論基礎,知識產權出版社,2010-05-01
法哲學:立場與方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08-01
法哲學沉思錄,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08-01
法律智慧警句集,法制出版社,2009-01-16
法社會學原理,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8年12月
《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11-05-20
國家司法考試大綱(2011年),法律出版社,2011-05-22
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法律出版社,2010-05-01
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10-05-01
2009司法考試大綱,法律出版社,2009-05-25
2009年司法考試指導用書,法律出版社,2009-05-20
法理學(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6月版
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
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
法律碩士聯考考試指南(修訂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法理學導論》,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
《法理學導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6月
《法理學》(主編),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7月
《政府法制通用教程》,中央黨校出版社,2005年7月
《司法考試大綱》,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
《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傳》(譯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11月
《法律碩士聯考考試指南》(修訂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11月
《法律基礎》(修訂版),北京出版社,2003年8月
《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5月
《法律論證理論》(譯著),法制出版社,2002年12月
《國際人權法教程》(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12月
《並非有一種值得期待的宣言》, 現代法學, 2006年第5期
《走出“明希豪森困境” ——羅伯特·阿列克西 <法律論證理論>述評》, 中國書評,2006年第五輯
《如何看待知識生產者問題》, 中國書評,2006年第四輯
《由法律的理性與歷史性考察看法學的思考方式》,思想戰線,2005年第4期
《尋訪法學的問題立場——兼談“論題學法學方法”》,法學研究,2005年第3期
《在歷史叢林中行進的中國法理學》,政法論壇,2005年第1期
《法律原則適用的困境——方法論視角的四個追問》,蘇州大學學報,2005年第1期
《法律原則適用中的難題何在》,蘇州大學學報,2004年11月
《從方法論看抽象法學理論的發展》,浙江社會科學,2004年10月
《阿圖爾·考夫曼:<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傳>》,清華法學,2003年11月
《尋求法治的技術之路》,法治日報,2003年3月
《大學到底意味著什麼》,人民日報(論),2002年11月
《法治與人類形象》,法制時報,2002年10月
《律師之心性》,時事出版社,2002年10月
《何莫邪與思想的建築學》山東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
《沙伊姆·佩雷爾曼的論證》,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8月
《訪歐語絲》比較法研究,2002年4月
《法律職業呼喚法治學》,人民法院報,2002年4月
《從司法的廣場化到司法的劇場化》,律師文摘,2002年1月
《法律與音樂》,浙江大學法律評論,2002卷
1995年首批入選“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
2002年5月在中國政法大學分別獲得“最受學生歡迎的青年教師”稱號和“優秀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