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主義
把事物和認識絕對化的觀點
絕對主義同“相對主義”對稱。一種把事物和認識絕對化的唯心主義、形而上學的觀點。它和相對主義一樣,都把客觀事物和人的認識的絕對性與相對性完全割裂開來。相對主義只承認相對性,否認絕對性;絕對主義只承認絕對性,否認相對性。絕對主義把事物絕對化,認為一切事物都是從來如此,永遠如此,不承認一切過程都有始有終,一個過程可以轉化為另一個過程。特點是割裂事物和人的認識的絕對和相對的關係,只承認其絕對性,否認其相對性。
絕對主義
絕對主義把事物以及人們對事物的認識絕對化的思維方式。特點是割裂事物和人的認識的絕對和相對的關係,只承認其絕對性,否認其相對性。不承認一切過程都有始有終、此過程必然轉化為他過程,不承認絕對之中存在著相對。絕對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認為某一認識是一成不變的、永恆無誤的真理。絕對主義有時也作為現代西方哲學中新黑格爾主義的絕對唯心主義的別稱。
起源於17-19世紀在歐洲出現的具有絕對權力的君主統治的國家形態。隨著中世紀封建經濟開始解體,商品經濟滲透農村,以手工業的發展為基礎,城市開始發達,農民對封建領主的反抗日益強烈。另一方面,依靠行會制手工業和商業的資產階級也成長起來,加深了同封建領主的矛盾。於是,國內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國王聯合資產階級,建立強大的常備軍和官僚機構,以此鎮壓農民的反抗,抑制封建領主相互間的抗爭,改組封建土地所有制和統治體制,確立高度中央集權的專制統治體制。在此過程中,通常是王權打破封建割據,促進國民的統一,推行重商主義政策和擴大殖民地,通過國外市場和掠奪來積累財富。這個政治形態出現在封建社會向近代資本主義社會過渡的時期,它不是被資產階級革命所推翻,就是在保存專制統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情況下,轉變為資本主義社會,兩條道路必取其一。在日本,一種看法認為,明治維新建立的天皇制國家是絕對主義。自日本資本主義論戰以來,圍繞著明治維新是資產階級革命還是絕對主義形成的問題,一直進行著激烈的爭論。
【提要】西方學者認為,絕對主義是由封建等級君主制向現代君主立憲制轉變的過渡形態。它源於封建等級君主制,又具有鮮明的特徵。它體現君權壓倒了封建貴族的特權,是啟蒙思想與君主專權的混合物。它與東方專制主義也有著根本區別。
2001年,英國著名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佩里?安德森的《絕對主義國家的系譜》中譯本在中國大陸面世①國內學界對該書的主題―――歐洲絕對主義問題開始關注有加,正如中譯本序言所說:“對於大多數中國讀者來說,本書的書名及全書的核心概念‘絕對主義’(absolutism)可能是陌生的。但是,對於一個以馬克思主義為支配意識形態、馬克思的著作被奉為經典的國家來說,這是十分奇怪的事情。因為本書所論述的乃是馬克思和恩格斯經常使用的概念。”②佩里?安德森關於絕對主義的理論見解在該書中已有詳盡的闡釋,不予贅述。本文著重介紹西方其他著名學者關於“絕對主義”的理論觀點,擇要述之。
一、絕對主義的發生學緣起
絕對主義是歐洲大陸由中世紀封建等級君主制過渡到近代專制君主制的政治形態,是近代歐洲民族國家的初級階段。《不列顛百科全書》認為,16世紀君主絕對主義在西歐一些國家開始佔據主導地位,鼎盛於17、18世紀。路易十四統治的法國是絕對主義的標本,另外,絕對主義一詞也適用於西班牙、普魯士和奧地利。③絕對主義的發生學緣起幾乎與其所指的對象―――歐洲大陸絕對主義王朝鼎盛期同步出現,絕對主義的發生學源頭則可追溯到絕對君主制的初創時期。德國學者魯道夫·韋爾豪斯考證道,絕對主義是絕對君主制的學理界說,絕對君主制一詞出現於18世紀法國,絕對主義一詞是19世紀的創造。④英國學者拜倫斯是這樣界定絕對主義一詞,她說,絕對主義是用來描述這樣一種君主制,它既不同於繼之而起的立憲君主制,又不同於其所承繼的中世紀君主制。由於交通不便和資金匱乏,中世紀君主的權力受到很大局限。中世紀君主制儘管聲稱擁有比其封臣更大的權力,但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事實上君主都不過是貴族中的第一貴族。君主是“生而致之”的,他的權力得自於其所出身的王室等級,遇有突發情況,他可以命令封臣助襄。同王國內其他人一樣,國王有自己特定的特權。⑤絕對主義源於西歐中世紀等級君主制,又與等級君主制有著根本的區別。德國學者黑琛把中世紀西歐政治統治形式稱為等級國家,王國被分為兩部分,統治者與其他等級。⑥等級是中世紀西歐王國體制中的政治實體,是等級代議制的載體,構成等級代表會議,如法國的三級會議等。在遇有緊急情況,特別是宮廷遇到經濟危機的情況下,國王不定期地召集各等級開會。卡斯滕認為,在德意志許多邦國,包括普魯士在內,等級代表會議在諸如增稅等問題上,通過常務委員會經常迫使國王作出讓步。⑦在西歐中世紀等級君主制中,國王是權能有限的君主,是相對意義上的元首,與後來的絕對主義君主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中世紀後期與近代早期,西歐大陸封建民族國家的君主大多致力於清除封建等級代議制對其權力的限制,從相對意義上的“第一貴族”變為絕對意義上的君主。與其前的等級君主制和其後的立憲君主制不同,絕對君主制中君主的權力是唯一至高無上的權力,除君主一人外,無人能與之分享。絕對主義理論是16世紀末17世紀初法國官僚集團創立的。儘管自其提出后就一直遭到抨擊,但直到法國大革命爆發時,絕對主義仍在西歐大陸居主導地位。西方學者認為,絕對主義的治國實踐是闡釋其理論內涵的最恰當的文本,也是其發生學的文本。1760年,路易十五的朝臣拉莫農在致其君主的信中說:國王“獨掌全部權力,一人制定全體臣民必須遵守的法律與規章,並決定法度的存廢。”1766年,路易十五公開宣示:“最高主權繫於朕一人。王國的法庭和各級官吏的存在與權威源於朕一人。整個行政機構以朕的名義履行職能。朕獨享立法權。……整個公共秩序體系源於朕一人。”①
絕對主義的治國實踐是實踐者的絕對主義理念,絕對主義不是封建主義的政治理念,而是由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的意識形態和政治建制,開啟了近代民族國家國務活動的先河。拜倫斯認為,絕對主義是封建等級制度的替代建制,是用君主的絕對權力取代貴族的特權,中世紀由於封建經濟規模很小,君主沒有財力和物力維持常備軍和官僚機構。貴族在其封地行使行政、司法和守土等各項職能,是封建等級制度的中堅。僧侶和貴族由其他等級供養。在中世紀晚期、近代早期,特別是18世紀,隨著貿易和製造業的發展、貨幣財富的增加,歐洲大陸君主佔有了稅收的絕大部分,有了堅實的財力基礎,能夠履行國務活動。這些君主的權能與其中世紀的先輩相比,已經由相對的範疇轉變為絕對的權輿。作為這些趨勢發展和經濟技術、治國藝術複雜程度日益提高的結果,導致各個等級特殊性的職能、權力和義務逐漸減少,乃至取消。在貴族和市民中興起不同的專業集團,以至於到1789年的法國,等級一詞成為空洞無物的名詞。②
二、韋爾豪斯論封建主義等級制、絕對主義與開明絕對主義
絕對主義脫胎於西歐中世紀封建主義的母體,同時與封建主義有著本質的區別。德國學者韋爾豪斯從德意志的歷史實際出發,認為,封建等級制與絕對君主制是前現代歐洲舊政治體制的兩個結構性要素。他說,封建等級制事實上並未將社會完全等級化,但的確追求這樣的社會狀態。等級制一詞,含有地方網路建制、地方自治政府和表徵統治集團構成之義。首先,韋爾豪斯對德意志的中世紀封建等級製作出類型學界定。他說,中世紀德意志進入人們記憶的是,神聖羅馬帝國與大小不等的邦國,並由帝國皇帝和邦國的邦君等級構成了聯合性的帝國上層統治集團。大邦君是全帝國層面的選帝侯,是全德意志意義上的大諸侯,其下則是小邦君、小諸侯。小邦君、小諸侯並沒有大邦君那樣的對於自己領地的名義主權,充其量是自治的政治實體。
中世紀的等級君主制在以神聖羅馬帝國為名號的德意志展現得最為充分,韋爾豪斯認為,中世紀等級世界是由特權構成的,換句話說,也就是由不同等級的不同特權構成的。大邦君名義上擁有其邦國最高統治權,各地的實際控制權操控在小諸侯手中,同時,大邦君還受制於他的臣僚和城市政府。大邦君、小邦君、小諸侯不同的法權地位構成了等級制的特權體系。由於繼承、征服、協約轉讓,一個邦國或封地更換了新的統治者,其等級特權體系和行政體系不受影響。封地或邦國合併成大邦國,其等級代表會議仍然得以保留,使得邦君不得不面對為數眾多的小諸侯等特權等級。這些小諸侯之間並沒有某種制度建制維繫。例如,18世紀漢諾威選侯轄域內,就至少有六個不同的諸侯。從17世紀起,地方諸侯在宗教上,並不隨邦君的改宗而改變信仰。在地方上,出現了等級憲章的制度建制並有所發展。事實上,這些建制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邦君的權力。地方諸侯無疑標誌著現代國會和代議制的歷史進化的一個階段,但與現代代議制民主有著重大的區別。這些地方諸侯不是民意代表,而是等級特權的化身。地方諸侯的權力在具體情境中有很大的差別,但面對邦君時,他們都聲稱自己是獨立的,邦君代表不了他們,他們有權對政府可能影響到他們自身、他們的臣民,以及整個傳統的社會政治格局的一切事務參與意見,判斷行止。邦君不是一概反對地方諸侯的意見,邦國國務的協調推進取決於邦君與等級會議的關係。大邦君追求絕對的權力是權力排他性邏輯的必然,儘管絕對主義是一種我們不太好清晰界定的統治形式。
韋爾豪斯在德意志的歷史語境中,具體地分析了絕對主義的性狀。他說,絕對主義像等級制體制一樣,在帝國和德意志各邦也是各不相同的。如果絕對主義意味著邦君像東方專制主義君主那樣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權力,那麼,在法理上這樣的絕對主義是不存在的。在德意志和整個西歐君主享有無限權力的想法,受到兩方面的限制,一方面受到地方諸侯和等級制的限制;另一方面受到不完善的官僚機構的限制。絕對主義可以理解為這樣一種統治制度,最高統治者行使立法、司法、行政的最高權力,並且是軍隊的最高統帥。在這種體制中,最高統治者行使權力無須經其他機構和集團的同意,並且有監督所有臣民的權力。絕對主義體制在德意志比較普遍,表現得較為典型。在德意志大多數的邦國內,君主們極力擴展自己的權力,限制貴族等級的政治權力。但是,君主們很難完全取消封建等級會議建制。取消封建等級會議建制既無必要,也不可能。因為,君主們缺乏在邦國和地方兩個層面上履行行政和司法職能的工具與人力資源。在為數不多的情況下,邦君推行絕對主義而導致與貴族的衝突,大都以邦君的失敗告終。等級貴族戰勝邦君的絕對主義圖謀,依賴於貴族自身的團結和超出邦君的經濟實力以及與外國宮廷的特殊關係。
在德意志眾多小邦國絕對主義實行的情況差異較大,在一些邦國實行絕對主義家長制,另一些近乎專業化的官僚機構居主導,還有一些則是貴族對邦君的絕對主義改革形成了強大的阻力。在通常情況下,君主及其官僚機構掌控著發展的進程。他們是全面社會改革的最重要的發動者,在全體國民生活中引入新的政策規劃機制。他們吸引越來越多的人參加到軍隊和官僚機構中來,並促進社會生活的理性化。在這一進程中,君主的權力成為國家的權力,其臣屬官僚化。治國行為逐漸社會化,不再是君主的個人行為,當然更不是貴族的個人行為。貴族總是試圖減緩這一進程,以“民主”來對抗絕對主義權力。在17世紀晚期和18世紀,邦君在整體上壓倒了各等級貴族,但是,封建等級制度的重要性仍不可低估。絕對主義君主制還不是完全有效的政治體制,在其存在的地域,它卻是行之有效的現實政治網路,並且逐漸形成新的價值評價體系。從歷史的角度審視,絕對主義君主制有助於消除等級自由主義和特權體系,因而為普世性民主化開闢了道路。①
韋爾豪斯圍繞著絕對主義和開明絕對主義,進一步展開論述:絕對君主制和開明絕對君主制是全歐洲現象。如果把路易十四作為絕對主義君主的範式,在德意志則找不到與之相似者。絕對主義不是一種簡單的模式。路易十四創立的君主統治形式不是絕對主義的唯一向度,同樣,腓特列一世在普魯士灰暗、專橫、樸實無華的絕對主義統治也不能囊括絕對主義的內涵。這兩位君主表徵著這樣一種統治形式,即追求的東西大於實現的東西,宣示的多於實踐的,他們隻影響了各自國家的上層,根本沒有深入到最廣大的農村人口的日常生活世界。在理論上,他們的統治是君主一人的治理,他們是立法者,但不受法律的制約;他們行使權力,也不受任何集團與機構的制約。但這僅是理論上的。絕對主義君主制是17世紀建立的能夠適應制止內戰、維護秩序與繁榮、重建與改善生活環境的權威的現實要求的產物。通過建立國內和基督的和平、制止封建貴族的專橫行為、鼓勵經濟發展、開始建立中央集權的行政機構,絕對主義君主製得到極大的拓展。
絕對主義君權是獨佔性最高權力,與其前歷史上的君權不同,絕對主義君主制創造了正式的國家權威的理念與機構。同時,它通過自身的活動創設了維繫國家統一與團結的法理體系,它使其自身成為國家權威的載體。各種不同的因素形成了絕對主義君主們不同的自我意識,君權神授論與理性君權論有聯繫,但兩者卻不能互相取代。甚至,主張君權在社會契約基礎上建立與行使的自然權利論也對絕對主義君主們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理性君權論和自然權利論等啟蒙理論是與仁慈的君父理論緊密相連的。絕對主義君主們的治國理念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揉和了這些完全不同的理論。所謂“開明絕對主義”也是絕對主義的一種形式,它不允許分割絕對主義君權。在多數情況下,開明絕對主義君主政府的治國實踐是不受任何限制地行使權力,運用權力革新臣民的傳統和習慣,為的是達成理性律令下的政治和社會變革。絕對主義君主們把自己看作國家未來的監護人、守護者和教導者。
老式的新教政治理念在絕對主義中繼續存在:權威是與治理良好的警察國家聯繫在一起的。這種君父主義權威確信開明的政府能夠指導人民理性地思考與行動,使其成為視野開闊、成熟的市民。開明絕對君主制政府是人民享有的君權統治,而不是人民治理的虛位君政。啟蒙運動提出了民治政府理念。開明絕對主義君主堅信,君權能夠同人口中極少數富有啟蒙思想的人士達成共識,並將其吸納到宮廷中來,成為絕對主義理念的傳播者,社會的教導者和批評者。當然,這種批評必須是有利於絕對主義的,而不能相反。
開明絕對君主制政府擴展絕對主義君權,是為了克服落後的社會關係和政治建制。在全民中推廣啟蒙思想和開明政治理念,最終導致對於絕對主義本身的克服。到“七年戰爭”結束時,德意志的開明絕對主義已不再堅持君權神授的理念,而是確信君主的權威是基於人性、社會需要和歷史的產物。開明君主把治國看作是理性的行動,把國家看作是理性的建制,並試圖將啟蒙思想轉化為變革的實踐。任何一個開明君主都不能徹底革除舊的社會政治體制,但卻促使舊體制開始了面向現代的需要而進行緩慢、時有反覆的漫長變革。
普魯士的腓特列二世是開明絕對主義君主的典型,即位前就廣泛涉獵歐洲啟蒙思想。即位后,為了滿足臣民追求良好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求,他不斷鞏固和擴展國家權力。他同當時的啟蒙思想家有著密切的交往,親筆撰寫哲學著作,他被稱為“哲學家國王”,這極大地提高了他在歷史上的聲譽。他的開疆拓土的戰功,也不遜於“哲學家國王”的名聲。在即位最初幾年,腓特列二世開創了一種臣民期盼已久的統治形式和規制政策。他實行宗教寬容政策,特別是在新征服的西里西亞地區。他改革司法制度,開始制定通行全國的完備的法典體系。同時,他絲毫沒有放鬆對軍隊和官僚機構的絕對控制權。他開啟了德意志人的政治意識,即一個君主行良治,就能使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得到實質性改善。這種理念,使得德意志政治思想長期固著於國家本位之上。①
三、歐洲絕對主義與東方專制主義的區別
在中國的學術語境中,歐洲的“開明專制”就是指開明絕對主義,而把絕對主義等同於專制主義。西方學者不認同這種觀點。早在1955年羅馬國際歷史科學大會上,法國學者莫斯奈和德國學者哈廷哥就提出:絕對主義不是專制主義,更不是暴政或集權主義。他們指出,17、18世紀不可能出現20世紀內涵的集權主義,這是毋庸置疑的。專制主義和暴政是任何一個對君主不滿意的人,能夠給予政府最方便的“惡謚”。哈布斯堡王朝總是把腓特列二世叫做東方式的專制主義暴君,普魯士官僚集團也把哈布斯堡王朝的約瑟夫二世同樣稱做專制主義暴君。在法國大革命前,沒有統計學意義上的事實數據顯示,哪些歐洲國家是專制主義的,哪些不是。①
在歐洲絕對主義興盛時期,歐洲人就在道德約束、基督法和自然法的基礎上,形成了絕對主義與專制主義的分殊觀念。專制主義特指遠東、中東等東方地域的君主政體,那裡的君主無法無天、恣意妄為,所有臣民的生命與財產均操於君主一人之手。君主對待臣民像奴隸,並在臣民中大力提倡喪失榮譽感與自尊心的奴隸道德。②這種東方專制主義甚至遭到絕對主義君主的唾棄,路易十四在登基不久后,寫道:“有些國家[指東方國家―――引者注],君主深居簡出,高深莫測,臣民習慣於生活在奴隸狀態,在恐懼與暴力中度日。法國的國民性則完全不同,遠古以來的歷史教導我們,君主之為君主,是由於受到人民的愛戴,而不是相反。在榮譽與尊嚴的基礎上,國王與臣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儘管每個人出身、品級和財產存在差異。”③儘管路易十四的統治也存在著專橫與暴虐的行徑,但仍無法與東方專制主義君主相提並論。路易十四本人認為,君主舉止要得體,要尊重臣民的人格尊嚴。他說:“要善待每個人,不要說無端傷害人的話。”他特別譴責東方專制主義君主“蔑視臣民的尊嚴,無視臣民的生命,以冷酷和血腥的代價,使自己成為孤家寡人。”④絕對主義君主自己的剖白,遠勝於後世學者條分縷析的學理判析。應當說,路易十四把歐洲絕對主義與東方專制主義的根本分歧明確地指出來了,即是否把人民當作與君主同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