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

曾為“亞洲女首富”

龔如心(1937年-2007年),女,出生於上海,原籍浙江溫州,是一名香港企業家,畢業於上海師範大學

1960年,夫婦自立門戶創辦華懋集團,將王氏家族創立的華懋公司由西藥進口轉向房地產發展,歷經十年打拚。1979年,“華懋”在70年代成為香港最大的私營地產商之一。1990年,王德輝再遭綁架,儘管龔如心支付了6,000萬美元的巨額贖金,但自此丈夫失蹤,龔如心開始獨立經營華懋集團。1993年,龔如心使“華懋”完成了從單純的本土地產商,到以地產為主同時經營酒店、工貿和娛樂等事業的多元化跨國集團的轉變。將華懋集團的財富增加了三成。

2007年4月3日晚,龔如心在香港養和醫院病逝,曾是全球第50位最富的女性。

人物關係


個人經歷


工作經歷

1960年,夫婦自立門戶創辦華懋集團,將王氏家族創立的華懋公司由西藥進口轉向房地產發展,歷經十年打拚。
1979年,“華懋”在70年代成為香港最大的私營地產商之一。
1983年,王德輝遭綁架,支付1,100萬美元贖金后獲釋放。
1990年,王德輝再遭綁架,儘管龔如心支付了6,000萬美元的巨額贖金,但自此丈夫失蹤,龔如心開始獨立經營華懋集團。
1993年,龔如心使“華懋”完成了從單純的本土地產商,到以地產為主同時經營酒店、工貿和娛樂等事業的多元化跨國集團的轉變。將華懋集團的財富增加了三成。
1994年,龔如心宣布投資100億元興建樓高518米的“如心廣場”。
王德輝與龔如心
王德輝與龔如心

人物事件


案件焦點

龔如心去世,其328億元遺產由誰繼承是焦點所在。據香港明報報道,其實龔如心在01年曾公開透露,已立下遺囑,除預留照顧“老人家”所需外,餘數會撥入名下的華懋基金作慈善用途。王德輝與龔如心膝下無兒,龔母年事已高,據了解,龔如心已立遺囑,身為“大家姐”的她傾向將巨額遺產留給最親的胞弟妹,即龔仁心、龔因心及龔中心。
較龔如心年輕7年的醫生胞弟龔仁心,診所設於華懋旗下青龍頭豪景花園。在胞弟妹中,龔仁心與龔如心感情最好,當王德輝第二次被綁架后,他曾協助龔如心營救王德輝,往來內地及台灣之間,後來又赴台灣尋求取回已付的贖金。
事實上,王氏夫婦對龔仁心一向不薄,當年龔仁心申請由內地來港行醫時,王德輝讓他倆夫婦擔任華懋核心公司參明的股東,他更讓龔仁心夫婦住在半山華懋物業大學閣,每月只收象徵式1元租金。王德輝又常到舅仔的診所接受按摩治療,83年首次被綁架獲釋后,第一時間到龔的診所檢驗,王兩次墮馬受傷亦由龔仁心診治。
2007年4月20日 一位看風水的人陳振聰開記者會,自認是龔如心遺產的唯一受益人,並透過代表律師公開他在1990年代與龔的合照。
華懋慈善基金持有的龔如心於2002年訂立的遺囑,和陳振聰持有2006年遺囑,哪份才是龔如心的真實遺囑、陳振聰持有的是否屬於“風水遺囑”以及龔如心訂立2006年遺囑時是否病重或神志不清等。
不過2010年2月2日的判決也許並不會使這場“肥皂劇”落幕。有媒體表示:“無論誰勝誰負,任何一方提出上訴只屬時間問題。高等法院的判決,很可能只是遺產爭奪案的又一個開端。”

法院審判

龔如心
龔如心
2010年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定,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千億遺產爭奪戰中陳振聰敗訴。法官認為,陳振聰所持的2006年遺囑系偽造,而龔如心2002年遺囑才是最後遺囑。法官不相信陳與龔如心之間有親密關係,不認為龔會將全部遺產贈予陳振聰。法官因此裁定,陳振聰一方敗訴。
華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師何文基表示,對於陳振聰所持“06年遺囑”的真偽問題,華懋不會有跟進行動,相信警方會跟進。陳振聰涉嫌偽造遺囑,可能構成刑事罪行,有關控罪最高可判監14年!

媒體報道

前期
2010年5月24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龔如心遺產案中敗訴的商人陳振聰,涉偽造遺囑被警方拘捕后,被視為疑犯要保釋候查,其“終極上訴”是否獲准尚有17日,在“揭盅”日子臨近下,陳振聰23日再度“出招”,向特首曾蔭權發公開信作絕地反擊,強調自己被捕已475天,指責有人“濫用行政程序”,欲逼令當局撤銷對其“調查”。。
後續
2010年7月3日晚上9點,一向自信的陳振聰出現在香港高等法院門外,他收起了他一貫的招牌式微笑,滿臉疲憊地走出法院。法院外,數十名記者一擁而上,紛紛向陳振聰詢問審訊情況,但陳振聰只是低頭不語、面無表情,這一日他已經在高等法院呆了12小時。陳振聰當天早上由弟弟陳振國陪同到達高等法院時,已顯得疲憊不堪,苦瓜臉上寫滿擔憂兩個字。他在聆訊時,時不時打瞌睡,至少三次伏案養神。
爭產風波
2007年4月7日,龔如心留下超過400億港元財產去世后的第4天,默默無聞的風水大師陳振聰通過律師公開自己與龔如心的合照,並公布了一份2006年龔如心簽名的遺囑,挑起遺產爭奪戰,然而,當他以勝利者的姿態自居時,現實讓他屢戰屢敗。
2010年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陳振聰所持2006年的遺囑屬偽造,判陳振聰敗訴,他當日決定上訴;2011年2月14日,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三位法官一致裁定陳振聰敗訴,原本他想再次上訴,卻被法院駁回申請; 2013年4月,陳振聰被香港稅局追討約3.4億港元的物業稅及所得稅,區域法院判陳振聰敗訴。
陪審團的糾結
龔如心(左一)與王德輝
龔如心(左一)與王德輝
道德的譴責並不代表法律的制裁。
法官麥機智表示,儘管陳振聰在民事爭產案中有不實的成分,但謊話並不能將他定罪,而且說話未必一定涉及不良動機,比如他可能想保護妻子、掩飾不道德行為、令辯方案情更圓滿、出於驚恐或困擾等原因,這些原因都不能將他定罪。這也令陪審團陷入糾結。
由於香港是使用普通法的地區,在審判時採用陪審制。在此案中,法官麥機智引入8人陪審團,陪審團必須達到6比2或7比1的裁決才有效。他們只可以考慮庭上的證供,不可受案中人士知名度或傳媒報道影響。同時,麥機智還強調,陪審團在做出判決時,不應考慮道德標準,即使部分證供會令人困擾或同情,都不可被個人感受左右判決。
自7月3日起,這個由5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已連續商量兩日,仍未作出最終裁決。昨日,再度經過疲倦的一天後,陪審團終於在晚間以6比2裁定陳振聰偽造罪成,7比1裁定使用虛假文件罪成。
陳振聰得知裁決后,呆立當場,滿臉通紅,隨即伏在面前桌上。法官將於今天作出最終判罰。根據香港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庭上披露,陳振聰於1986年訛稱醫生申請信用卡,留有案底,這可能會導致加重判罰。同時,也有法律人士向記者表示,如果陪審團認為案件情節特別惡劣,也可以加重陳振聰的判罰。
結果
2013年07月04日(聯合早報網訊)在香港,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遺囑案,陪審團經過2日商議后,裁定陳振聰罪成。
香港明報網報道,5男3女陪審團聽完法官麥機智引導后,昨晨約11時15分退庭商議9個半鍾,仍未有裁決,要在法院借宿一宵,今晨9時半開始繼續商議,在晚上7時多,終裁定陳振聰罪成。陳振聰被控偽造遺囑及行使虛假文書兩項罪名,陪審團分別以6:2及7:1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