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禁忌
語言禁忌
語言禁忌是人們對於語言靈物崇拜所產生的一種意識,在特定的時間或者地點,表示幾種不同意義的情況。許多禁忌語都是由諧音聯想而產生出來的。
語言本來是勞動創造並與勞動生產一起發展起來的一種社會交際工具。但是在對自然現象和自然力不理解的環境里,語言往往和某些自然現象聯繫起來,或者同某些自然力給人類的福禍聯繫起來。這樣,語言就被賦予了一種它本身沒有的、超人的感覺和超人的力量。語言成了禍福的根源。誰要是得罪這個根源,誰就會得到加倍的懲罰;反之,誰要是討好這個根源,誰就會得到庇護和保佑。這就自然而然地導致了語言的禁忌和靈物崇拜。
在新年、新婚這類開端之日,對語言的禁忌尤為講究。所以大正月里忌說“死、輸、光”等字眼,怕給全年帶來災禍。語言禁忌中最能表現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是諧音式禁忌。語音與意義本來是任意約定的,沒有什麼自然的內在聯繫。而任何一種語言的語音系統總是很簡單的,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同一語音形式表示幾種不同意義的情況。這就為語言魔力的施展提供了機會,許多禁忌語都是由諧音聯想而產生出來的。因為人類在愚昧階段很難理解兩個完全同音的事物會毫不相干,他們相信那些與不幸事物同音的語詞會帶來不幸。舊時代的戲班子里有很多忌諱的字,尤其最忌諱“散”字。因為散班是戲班裡最大的災難,凡事與“散”字同音的,也必須用別的字代替。比如雨傘,因為“傘”字與“散”同音,得叫“雨蓋”、“雨擋”、“雨遮”、“雨攔”。又如船上人諱言“翻身、擱住”等字眼,於是把“帆”叫做“蓬”,把“箸”叫作“筷”。
人們害怕觸犯語言的神力會帶來災禍,因而避諱某些語詞。在一定的時期,民間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語言忌諱,又稱語言塔布。“塔布”來源於玻利尼西亞湯加語“Taboo”,意思是“需要極端注意的事”,意譯為“禁忌”。所謂語言塔布(verbal taboo)包括兩個方面:即語言的靈物崇拜(語言拜物教)和語言禁忌。
十八世紀英國航海家庫克來到南太平洋的湯加群島,發現那裡有許多奇特的現象,例如,某些東西只允許特定的頭等人物(神、僧侶、國王、酋長)使用,而不允許一般人沾邊;或只允許作特定的用途,而不準用於一般的目的;或不許某一社會集團(例如婦女)的人使用等等。那裡的居民稱這種禁忌為“塔布”。後來“塔布”這個詞進入了人類學、社會學、語言學等領域,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禁忌)的專用名稱而被廣泛運用。“塔布”現象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受尊敬的神物不許隨便使用,另一方面是受鄙視的賤物不能隨便接觸。因此,所謂“語言塔布”,實質上也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將語言當作神靈一樣來崇拜(即語言拜物教),二是在某些場合對一些特定語言的禁用或代用(即委婉語詞或鄙視語詞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