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多聲部民歌
雲南紅河州紅河縣的民間音樂
哈尼族多聲部民歌流傳於紅河縣阿扎河鄉東部以普春村為中心的幾個哈尼族村落,其流傳地區自然環境封閉、交通不便,歷史上一直是瓦渣長官的轄域。單一的民族分佈格局,以及土司政權長期統治的政治歷史背景,使得外來的異質文化始終未能滲透進普春一帶,哈尼族多聲部音樂等原生態傳統文化才得以系統保存下來。該民歌一般分為有樂器伴奏和無樂器伴奏幫腔二種,演唱內容以原生態的《栽秧山歌》為主體,其它的《歐樓蘭樓》、《情歌》等為附體,與哈尼族其它民歌相比較,多聲部民歌既有共性又有個性。
2006年5月20日,哈尼族多聲部民歌經國務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哈尼族多聲部民歌流傳於紅河縣阿扎河鄉東部以普春村為中心的幾個哈尼族村落,其流傳地區自然環境封閉、交通不便,歷史上一直是瓦渣長官的轄域。
哈尼族多聲部民歌
有《吾處阿茨》(栽秧山歌)和《情歌》等。
哈尼族多聲部民歌
哈尼族多聲部民歌深藏哀牢山系腹地,其傳承完全依賴民間歌手,儘管它已引起音樂界、人類學界專家的廣泛關注,但長期沒有得到有組織、有計劃的保護,具有多聲部音樂綜合素質的傳承人日益減少,這一寶貴的民間音樂形式正處於失傳的邊緣。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哈尼族多聲部民歌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