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圓券
銀圓券
銀圓券又稱“銀元兌換券”。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戰爭即將取得最後勝利之際,逃往廣州的國民政府,為了代替急速貶值、幾同廢紙的金圓券,進一步欺騙國統區人民,於該年7月發行銀圓券。發行辦法規定:國幣以銀元為單位,銀元1元重26.6971公分,成色880/1000,含純銀23.493448公分;發行可兌銀元的銀圓券,面額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種,輔幣券有5分、1角、2角、5角4種;銀圓券與金圓券的比價是1元銀圓券折5億元金圓券;銀圓券兌現銀元限在廣州、重慶、蘭州等9個城市進行。
1949年4、5月,南京、上海相繼被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人民政府在6月起宣布停止金圓券流通,以金圓券10萬元兌換人民幣1元的比率,收回后銷毀。
而國民政府遷到廣州后曾繼續發行金圓券,但其價值已形同廢紙,到了1949年7月3日,廣州政府宣布停止發行金圓券,改以銀圓券取代,結束了金圓券的歷史。
1949年7月2日,國民政府行政院公布“銀圓及銀圓兌換券發行辦法”,規定“國幣以銀圓為單位,自即日起恢復銀本位制,銀圓1元含純銀23.493448克,所發銀圓券可十足兌現銀圓,在銀圓未鑄造充分時,銀圓券得以用黃金兌現,各種銀圓一律等值流通”,並規定5億元金圓券可向中央銀行兌換銀圓券1元。
當時的國民黨統治區只剩下華南、西南幾個省,故所發銀圓券只指定了少數幾個兌換點,並限量
銀元劵票樣
大陸全部解放后,銀圓券被徹底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