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濱州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製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文件草案;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機構編製管理政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
(一)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製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製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製總量控制方案;負責機構編製實名制管理、市直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招考及各類人員流動的編製計劃管理、備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製、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管理機制。
(四)擬訂市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后組織實施;審核市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草案;審核縣(區)機構改革方案並負責按程序上報省編辦備案;審核、報批或審批縣(區)和市委、市政府派出機關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設置和調整事項。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市級機關機構設置、職責配置、人員編製、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市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和市級機關各部門與縣(區)及市委、市政府派出機關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按照省、市統一部署,推進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市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級機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編製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級機關(單位)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置、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製、領導職數等事項;審核或審批縣(區)及市委、市政府派出機關所屬配備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事業單位的設立、調整和核定、增加編製等事項。
(七)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製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及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製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製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製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八)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經批准后組織實施,依法對市直及市委、市政府派出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擬訂市直及市委、市政府派出機關所屬事業單位考核管理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九)負責全市機構編製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製信息化管理體系;指導全市機構編製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製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 任:張光峰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主任:王 浩 市委副書記
委 員:楊國強 市委常委、秘書長
張 凱 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張兆宏 副市長
趙建明 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
楊萬邦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才工作辦公室主任、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王 力 市財政局局長
董希國 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編辦,楊萬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