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仲裁裁決

1938、1940年的兩次仲裁裁決

維也納仲裁裁決是1938年及1940年兩次仲裁裁決(arbitration award)的名稱。當時持領土修正主義的匈牙利由攝政王霍爾蒂·米克洛什(Horthy Miklós)、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的宣傳部長戈培爾領導以及納粹德國的外交部長里賓特洛甫。納粹德國與法西斯義大利“和平”實現了其領土主張。一戰結束后,根據1920年的特里亞農條約,匈牙利失去今屬斯洛伐克烏克蘭羅馬尼亞的領土;裁決容許它佔領這些一直想重獲的領土。

基本介紹


維也納仲裁裁決是1938年及1940年兩次仲裁裁決(arbitration award)的名稱。當時持領土修正主義的匈牙利由攝政王霍爾蒂·米克洛什(Horthy Miklós)領導。納粹德國與法西斯義大利“和平”實現了其領土主張。

第一次裁決


捷克斯洛伐克,紅色區域被劃歸匈牙利
捷克斯洛伐克,紅色區域被劃歸匈牙利
1938年11月2日,根據這次裁決,德國和義大利迫使捷克斯洛伐克將斯洛伐克與外喀爾巴阡盧西尼亞(今烏克蘭西部的外喀爾巴阡州)的南部地區割讓給匈牙利。

第二次裁決


北特蘭西瓦尼亞以黃色標示
北特蘭西瓦尼亞以黃色標示
1940年8月30日,根據這次裁決,德國和義大利迫使羅馬尼亞將特蘭西瓦尼亞地區的一半 (也稱為北特蘭西瓦尼亞)割讓給匈牙利。然而,這決定並非為了公義,反而是為了贏得匈牙利支持德國的戰爭目標。為了扭轉特里亞農條約訂立以來之局面,裁決劃出多民族地區給匈牙利與羅馬尼亞,導致兩國大量人口遷居,令古舊的社會經濟單位分裂。
除此之外,在9月7日,根據克拉約瓦條約(Treaty of Craiova),羅馬尼亞將南多布羅加(Southern Dobrudja)讓與保加利亞。該地在1878至1913年是保加利亞領土,但保加利亞在第二次巴爾幹戰爭失敗后割讓給羅馬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