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
洪仲丘案
即將退伍的台陸軍六軍團542旅旅部連下士班長洪仲丘2013年6月28日被關禁閉,期間被施以超負荷操練等惡整虐待,包括烈日下反覆練體能等,7月3日因體力不支,中暑昏迷送醫,宣告不治。
洪仲丘
洪仲丘案
台陸軍下士洪仲丘退伍前被關禁閉猝死,542旅有軍官透露,事件肇因洪仲丘參加退伍前由旅長沈威志主持的離營座談,錯信座談標榜的保密原則,起身暢談他對所服役的旅部連上士管理問題,透露上士內務凌亂,隔日旅長就到旅部連檢查士官內務,洪仲丘離營座談發言內容因此泄露,疑因此埋下長官將其強送禁閉室的導火線,步上死亡之路。
洪仲丘案
2013年6月23日,下士洪仲丘收假返營時,軍方利用洪仲丘攜帶"智慧型手機"為理由,關進禁閉室中,隨後被爆出下士洪仲丘僅攜帶有照相功能的行動電話和MP3隨身碟違反資訊安全保密規定,遭營區正門待命班衛兵查獲,當時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為資訊安全主管,接獲洪違規通報后,怕因此受懲處,曾要求衛哨不要上報,卻來不及。劉延俊因而在晚點名時怒斥洪下士。
2013年6月25日,上士范佐憲邀連上士官,召開士官獎懲評議委員會(士評會),討論洪仲丘懲處案,一名簡姓上士認為洪某退伍在即,罰勤即可。范表示:“洪曾經偽造體能測驗成績,被罰勤七日,這次一定要送禁閉室悔過。”最後所有委員只好一致同意,以六比零無異議,決議將洪仲丘送禁閉(悔過)七日處分。
2013年6月26日洪仲丘在退伍前參加旅長沈威志主持的離營座談會(俗稱“退伍榮團會”),疑似在座談會提出“民用車補充料件太慢,影響單位修補效率”、“官兵晚上19時收假,可否延長”、“軍中消防車的水可否清洗軍車”等管理問題,並私下向旅長反映“連上上士內務凌亂,卻要求他人內務”。旅長沈威志當場回答前三個問題外,並於隔日前往542旅旅部連檢查士官內務。連上資深士官得知洪仲丘發言后不悅,
但有未具名的同袍向媒體爆料:第一點,軍方表示士評會在離營座談會之前就結束了。而洪仲丘下士前段說詞是被刻意抹黑,洪的確向旅長表達類似建議,但非在座談會,而是私下單獨向旅長建言,而且主要是軍中車輛帳務核銷等問題。洪下士在軍中兼任預算財務士(預財)業務,范佐憲上士會以手寫收據要核銷急用,以提領現金,遭洪下士質疑。部隊車輛外修金額新台幣十萬元以下,有刻意規避採購法限制之疑慮,簽署最高層級只需副旅長簽核即可,但副旅長正好是下令禁閉洪下士的長官。未具名的同袍推測,可能洪仲丘疑似知曉報銷貪污事件,欲向旅長報告,而洪仲丘則因擋人財路而有殺身之禍。
洪仲丘案
6月27日上午旅部連指派警衛排排長尤巨中尉陪同洪仲丘到國軍新竹地區醫院(番號813醫院,俗稱新竹空軍醫院)體檢。媒體引述未具名的來源,指副旅長何江忠疑似打電話至醫院要求體檢報告在一天內趕出來,當日下午范佐憲與陳以人再至醫院,懷疑范佐憲買十二杯手搖飲料籠絡奉承醫院體檢業務人員,以加快移送程序。但軍檢表示並無賄賂行為,而媒體廣泛猜測范佐憲在營外有不法兼副業之事,與本案並無關聯。洪仲丘自認退伍在即,體檢報告不可能迅速製成,途經五十嵐飲料店買飲料時,在排長尤巨面前揉掉體檢收執聯,擲入該店伊甸基金會發票箱內,因而疑似與尤排長發生口角。但洪在發現可能被關禁閉后開始緊張,於等待體檢報告期間,曾以簡訊分別向旅長沈威志、政戰主任戴家有求助,除提及自己有輕微“幽閉空間恐懼症”,也向兩人質疑被懲處禁閉之合法性;另外也打電話給母親表達心中恐懼,仍無法改變被送禁閉的決定。
洪仲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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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日上午室外溫度過高,已達到“紅旗警戒(危險係數為41)”,進行體能訓練時,全體禁閉生被要求做高難度的伏地挺身,腳置板凳上、手放在地板上,呈現高低落差姿勢,手在胸口還要併攏為心型(俗稱“心型伏地挺身”)。洪做了十幾下,腳撐不住,不斷從板凳跌倒,向戒護士陳毅勛反應,陳要求繼續做,洪於是做了三十幾下,陳還消遣洪:“你剛不是說做不動了?結果也做了三十幾下啊!”洪要求喝水,第一次陳毅勛准予飲水,十分鐘后,洪請求再次飲水,陳毅勛以為洪在逃避體能操練,大罵:“你剛剛不是才喝,現在又要喝,你是在耍我嗎?”不讓洪喝水。
2013年7月3日下午17時整,戒護士交接,陳毅勛離開,由李念祖就班。
2013年7月3日下午17時30分操課結束,正在盥洗準備開飯,洪向戒護士李念祖反應小時候有氣喘,呼吸困難,洪邊喘氣、緊張且害怕地大聲說:“我差三天就退伍了,不會拿自己生命開玩笑!”戒護士卻找不到葯,洪雙手撐在餐桌旁,手腳都在發抖,接著從板凳上倒卧在地,全身抽搐,不斷飆罵台語五字粗話足有五到十分鐘。戒護士趕緊從外面拿來氧氣鋼瓶讓洪吸取,但已沒用。救護車趕至后將洪送往楊梅天成醫院急救。
洪仲丘案
7月4日上午5時,家屬因不忍洪仲丘痛苦,決定拔管,放棄急救。7時12分,洪宣告不治,死因為過度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及低血鈉腦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年僅二十四歲。
洪仲丘死亡案連日來引發台灣社會強烈關注。為理清洪仲丘死亡的真正原因,台軍檢2013年7月15日解剖遺體。負責解剖工作的法醫石台平及參與的高大成均表示,洪仲丘死於中暑,沒有遭毆打痕迹,但中暑原因待調查。
2013年8月1日,台灣遭虐死士兵洪仲丘案,其姐姐洪慈庸再提出兩個關鍵證物,第一個證物是軍方第一時間拿出來的死亡證明書,上頭寫著洪仲丘死因為意外死,他們認為軍方第一時間就認定洪仲丘死因為意外,所以並沒有積極辦案,第二個證物是一個錄音文件,顯示體檢報告快速出爐的始末。
台被虐死士兵死亡證明“他殺”
洪慈庸拿出洪仲丘的死亡證明,認為軍檢在第一時間已經判定洪仲丘為意外死,而當初檢方對於是否解剖洪仲丘態度敷衍行事,這讓洪慈庸認為檢方在第一時間就想草草結案。
洪慈庸隨後拿出一個錄音文件,錄音文件內容顯示洪仲丘堂哥和輔導長吳翼竹的對話,吳翼竹表示是陳以人指示的,表示陳以人曾經買飲料給護士,讓體檢報告可以快速出爐,洪慈庸因此認為軍檢報告中並未深究飲料事件,實為作假,同時表示錄音檔的可信度很高,質疑檢方為什麼沒有對此事著墨,而草草結案。
據台灣媒體報道,慘遭虐死的陸軍下士洪仲丘,2013年8月4日上午舉行告別式,洪家人向馬英九陳情,指向軍檢要求開立死因為“他殺”的死亡證明書,軍檢卻拒絕,馬英九表示可以開。晚間軍檢派專人補發證明書,不過,洪家好不容易拿到的“第三份死亡證明書”,死因改寫“他殺”沒錯,但死亡地點寫的是“自宅”。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軍事檢察部門偵結關禁閉被虐死士兵洪仲丘案,包括前旅長沈威志、上士范佐憲等人,被控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遭起訴,檢方並請從重量刑。
被告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范佐憲、陳以人,被控涉犯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遭到起訴,軍檢請從重量刑。
洪仲丘案
起訴書指出,涉案人犯后不知悔改猶飾詞狡辯,造成洪仲丘家屬喪親之痛無法抹滅,均請依法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2013年7月31日,該案由台軍事檢察部門偵結,起訴542旅前旅長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范佐憲、陳以人等等18人,其中僅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勛被控凌虐部屬致死罪,其他則以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起訴。
2013年8月2日,該案滅證案部分由桃園地檢署偵結,檢方以查無人刪除檔案或滅證,做出不起訴處分。
抗議活動
此次活動由民間團體“1985聯盟”發起,選在洪仲丘死亡30天之際,要給當局施加壓力。參與者身著白衫,從台灣各地趕到台北,下午4時許起陸續聚攏到凱德格蘭大道。
活動18時正式開始,預計持續至22時。參與者高喊“沒有真相,沒有原諒”等口號,並不時高舉一個繪有帶血眼睛的牌子。洪仲丘的母親、姐姐等家屬到場,感謝各界一直支持追求真相的努力。
主辦者聲稱,當晚活動的參與者達20萬。他們提出立即啟動特偵組或軍司法共同偵辦小組偵辦全案,立即組成軍事冤案調查委員會,對歷年冤案重啟調查等訴求。
2013年8月3日,台北,現場公民1985行動聯盟號召“萬人白T凱道送仲丘”,25萬白衫軍在現場示威。
2014年1月14日,桃園地方法院完成管理士陳毅勛等人涉“凌虐部屬致死罪”部分言詞辯論,定於3月7日宣判。
桃園地方法院傳喚前269旅管理士陳毅動等10名禁閉室人員出庭說明,並進行交叉詰問與意見陳述,陳毅勛表示,他與洪仲丘並沒有過節,也沒有接獲有人特別指示,要特別照顧洪仲丘,一切都按照既定的課表。
2014年3月7日,桃園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等6人,原本被控涉犯“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一審判決中徐信正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其餘5人皆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另外被起訴的12人中,7個被判有期徒刑3至6個月不等,5個被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