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鎮長團
科技鎮長團
2008年9月,新制度出爐——江蘇省委、省政府部署“科技鎮長團”試點。10月,15名來自省內高校的教授、博士,組成首個“科技鎮長團”奔赴常熟,團長任副市長,其餘14人任鄉鎮或開發區黨政副職。一年後,試點擴大至蘇錫常8個縣(市、區),選派人數增加到69人,其中12人來自省外8所知名高校。推動政府科技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打通科教資源與縣域經濟發展的“隔膜”,全面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是催生這一新制度的直接動因。
自2008年選派“科技鎮長團”以來,江蘇省已連續選派4批共620名博士、教授到全省34個縣(市、區)的322個鄉鎮任職。成員涵蓋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19所“985”工程大學。其中,華中科技大學目前有9人在江蘇任職。四年來,通過“科技鎮長團”成員牽線搭橋,推動地方與派出單位及其他高校院所共簽訂產學研合作協議1415項、合同金額27.5億元,共建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各類創新平台606個。“科技鎮長團”不僅有力推動了江蘇省地方產業轉型升級,也加快了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轉化,“科技鎮長團”成員經過基層的磨鍊,個人組織領導能力、科研應用能力、綜合協調能力等都有明顯提高,有30多名成員因業績突出得到提拔重用,今天參加會議的安徽大學科技處副處長孟祥明同志2010-2011年就在南通如皋市任職。事實證明,“科技鎮長團”是一個多方共贏的制度安排,受到地方政府、派出高校、當地企業和掛職個人的普遍歡迎,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
教授、博士的背後,是一門學科,一座學院,一所甚至幾所大學,是豐富而深厚的創新資源。浙江大學副教授楊家強任江陰市長助理后,江陰和浙大的聯繫突然緊密起來:不到一年時間,雙方組織對接活動88次,簽訂合作項目75個,研發經費合同金額達5100萬元。浙大江陰機械裝備公共技術平台、浙大江陰感測網技術研究中心、浙大江陰現代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等一批創新平台相繼掛牌成立。在全國有名的玻璃模具之鄉——常熟市沙家浜鎮,鎮副書記、南通大學教授姚興田牽線搭橋,讓一批處於產業鏈低端的民企與上海交大、江蘇大學、南通大學、南航等知名高校接上了頭,南通大學還以技術入股的形式與企業共建研究院。該公司總經理周冰感慨:“從‘螺螄殼裡做道場’到擁有這樣一個研究院,可以說,我們企業有了自己的‘心臟’和‘大腦’。” “科技鎮長團成員大多長期在高校工作,熟悉高校的科技資源,通過掛職又對地方產業和企業的需求有了直接的了解,很快就能找到產學研合作的結合點,成為高校和地方合作的紐帶。”常熟市副市長、科技鎮長團團長李世收說。 “教授書記”、“博士鎮長”們不是單兵作戰,而是發揮團隊作用、凝聚集體智慧為地方服務。他們立足地方制定產業規劃,發揮專業和信息資源優勢幫助地方、企業申報科技項目,還為地方、企業招才引智、培訓員工。在“科技鎮長團”的推動下,張家港市與南京農業大學共建現代農業示範區;吳江市聯手浙大、上海交大共建科技創新創業園;崑山市依託哈工大、復旦、北航等高校院所,設計完成了機器人產業基地規劃,還在規劃建設“國家體育科技園”……一大批科技創新載體、基地的建立,為蘇南鄉鎮發展新能源、新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和智力支持。
“教授書記”、“博士鎮長”的到來,不僅壯大了縣鎮幹部隊伍,提升了知識層次,更拓展了科學發展理念,釐清了科技創新工作思路,增強了以創新謀發展的主動性。科技鎮長團下派之前,常熟市向上級申報科研經費總額每年僅3000多萬,現在已經高達1.18億,帶動企業整體投入達20多億。全國最大的乾燥設備企業集聚地常州武進鄭陸鎮有200多家相關企業,只有4家申報參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發起的制定和修訂乾燥設備標準活動。在科技鎮長團成員唐亞鳴的努力下,20多家企業轉變觀念,積極參與,以第一起草單位參與全國乾燥設備行業技術標準制定14條。數據表明,兩年間,試點鄉鎮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20個,孵化面積39萬平方米。促成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術研發中心等科技創新載體353個,建成技術創新和技術輻射基地、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基地、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基地90多個。這些,都為蘇南縣域未來發展增添了無窮後勁。
新制度也改變了高層次人才的理念。李世收說:“掛職前,大家認為科技創新是現在研究、明天收益的工作,現在看來,科技創新就是今天的事。而隨著產學研合作模式創新,高校服務地方經濟的積極性和能力都在增強。”今年3月,南京工業大學與江陰市簽訂了全面戰略合作協議。與省級開發區——江陰臨港新城新材料產業園和低碳產業院分別簽訂了產學研合作協議,達成合作項目8項,科研經費投入300萬元。該校黨委書記王德明說:“這樣全面深入的合作,讓我們的優勢專業有了‘用武’之地,在產業化過程中,也更加明確了未來科研投入的方向。”
1、選派“科技鎮長團”成員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牽頭,會同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等部門組織實施。我校的選派工作由學校黨委統一領導,成立由分管副書記、組織部、人事處、科技處、紀檢辦負責人組成的推薦工作組組織實施。請全校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高度重視,按照相關要求,精心組織,認真做好“科技鎮長團”成員人選的推薦工作。
2、“科技鎮長團”成員任職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各“科技鎮長團”要提出任期目標,建立工作制度,推進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科技鎮長團”成員到任后,要在調查研究、摸清情況的基礎上,提出任期工作目標,報送縣(市、區)組織部、科技局、接收單位和派出單位備案。任職期滿后,根據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寫出工作總結,報省委組織部、接收單位和派出單位。
3、“科技鎮長團”成員由派出單位、接收單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單位管理為主。任職期間,“科技鎮長團”成員只轉組織關係,不轉行政關係和工資關係。年度考核由接收單位做出考核鑒定。任職期滿前,由接收單位作出鑒定,派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今後幹部使用和晉陞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依據。“科技鎮長團”成員表現出色,並且工作需要,可以作為下一批“科技鎮長團”團長或副團長人選。鼓勵市、縣(市、區)將特別優秀的“科技鎮長團”成員留在地方任職,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用手續,並報省委組織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