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
第二版下冊
《刑法學(下)(第二版)》是2016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艷紅。
本書以我國傳統犯罪論體系為基礎,論述了刑法的概念、性質、體系和基本原則等,介紹了各種罪刑和量刑尺度。系統地介紹了刑法各論的一般原理,並按照侵犯個人法益的犯罪(侵犯人身權利罪、侵犯財產罪)、侵犯社會法益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注意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侵犯國家法益的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軍人違反職責罪)的次序對刑法中的罪名作了細緻分析。
書稿沿著刑法學的邏輯體系,以我國傳統犯罪論體系為基礎,並吸收大陸法系犯罪論體系的合理成分,以刑法典以及國家立法機關頒發的單行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我國最高司法機關頒發的刑法司法解釋等為依據,系統地介紹了刑法各論的一般原理,並按照侵犯個人法益的犯罪(侵犯人身權利罪、侵犯財產罪)、侵犯社會法益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注意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侵犯國家法益的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軍人違反職責罪)的次序對刑法中的罪名作了細緻分析。
目 錄
刑法各論概述
第一節 刑法各論的研究對象
第二節 本書的刑法各論體系
第三節 刑法各論規範的基本結構
第四節 法條競合
第一編 侵犯個人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危害生命、身體的犯罪
第一節 危害生命、身體的犯罪概述
第二節 對生命的犯罪
第三節 對身體的犯罪
第四節 危害生命、身體的其他犯罪
第二章 侵犯自由、安寧的犯罪
第一節 侵犯自由安寧的犯罪概述
第二節 對身體活動自由的犯罪
第三節 對性自由的犯罪
第四節 對人之為人自由的犯罪
第五節 對政治參與自由的犯罪
第六節 對私生活安寧的犯罪
第七節 對婚姻自由與安寧的犯罪
第八節 對民族安寧、信仰自由的犯罪
第九節 侵犯自由、安寧的其他犯罪
第三章 侵害名譽、秘密的犯罪
第一節 侵害名譽、秘密的犯罪概述
第二節 侵害名譽的犯罪
第三節 侵害秘密的犯罪
第四章 侵犯財產的犯罪
第一節 侵犯財產罪概說
第二節 暴力、脅迫型財產犯罪
第三節 竊取、騙取財產型犯罪
第四節 侵佔、挪用型財產犯罪
第五節 毀壞、破壞型財產犯罪
第二編 侵犯社會法益的犯罪
第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一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二節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三節 破壞公用工具、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四節 實施恐怖、危險活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五節 違反槍支、彈藥、爆炸物管理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六節 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六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概述
第二節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三節 走私罪
第四節 妨礙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五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六節 金融詐騙罪
第七節 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八節 侵犯知識產權罪
第九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七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概述
第二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三節 妨害司法罪
第四節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五節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六節 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七節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八節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九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十節 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
第一節 貪污賄賂罪概述
第二節 貪污犯罪
第三節 賄賂犯罪
第四節 違反財產申報、說明義務的犯罪
第九章 瀆職罪
第一節 瀆職罪概述
第二節 一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罪
第三節 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罪
第四節 特定部門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罪
第三編 侵犯國家法益的犯罪
第十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一節 危害國家安全罪概述
第二節 本章重點罪名
第十一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一節 危害國防利益罪概述
第二節 本章重點罪名
第十二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第一節 軍人違反職責罪概述
第二節 本章重點罪名
後記
劉艷紅,法學博士,東南大學特聘教授、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東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兼任東南大學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東南大學刑事法研究所所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江蘇省刑法學會副會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