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區應急管理局
政府機關
成都市金牛區應急管理局是金牛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街道、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管理制度,組織編製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管理辦法。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製全區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組織協調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級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區級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
(七)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林木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街道、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省、市相關規定負責協調消防工作,組織參與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檢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林場林地火災、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震情通報和地震災害速報,指導協調地震災害綜合防禦;配合上級相關部門提出震后趨勢研判意見,參與制定地震災區的重建規劃。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及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街道、部門安全生產,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中央、省屬、市屬在區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四)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省、市、區相關政策承擔全區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及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准入管理責任。
(十五)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七)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改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八)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
(二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