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社會行為
自覺資源給行為受體帶來利益的行為
親社會行為又叫利社會行為,是指符合社會希望並對行為者本身無明顯好處,而行為者卻自覺資源給行為受體帶來利益的行為。其特徵表現為高社會稱許性、社會互動性、自利性、利他性和互惠性。親社會行為是人與人之間在交往過程中維護良好關係的重要基礎,對個體一生的發展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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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生物學觀點:是人的先天特性,來自我們的基因,可以遺傳
2)社會交換論: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本質上是個人試圖儘可能獲得最大利益,同時又儘可能少地付出代價的社會交換過程;
3)社會規範論:人類道德準則中最普遍的成分是交互性規範。交互性規範是支配社會交換、保持社會關係中得失平衡的一個基本原則;社會責任規範是社會期待人們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從行為主義的觀點來看,親社會行為不僅使我們能夠獲得來自社會的、他人的和自我的獎勵,而且能夠避免來自社會的、他人的和自我的懲罰。這會促使你形成積極的社會價值觀,有利於你的身心健康,還會使你獲得或鞏固友誼。此外,幫助別人還有提升心境的作用,當受助者的痛苦消除並開始快樂起來的時候,助人者同樣會受到這種情緒的感染,使自己也變得更加愉快。
1)文化因素:倡導利他行為的文化特徵:溫暖和慈愛;反覆灌輸親社會的價值觀念;主流文化融於日常生活
2)情境因素:三種假設:服從互動的社會標準;人們的依賴本能;榜樣作用
3)家庭成員的行為:A、父母的榜樣作用:父母的言傳身教是孩子利他主義形成的重要原因;B、父母對利他行為要求:受到一系列傳統美德的熏陶;C、父母對利他行為的歸因;D、誘導和強化;E、移情訓練:通過情緒追憶——情感換位——作品深化——作品評析進行教育
4)學校、同伴與媒體的影響:如果一個學校僅僅重視升學率,忽略學生道德品質的培養,對學生之間惡性競爭和有意傷害不管;如果我們同伴隊我們幫助他人的舉動不屑一顧並冷嘲熱諷,那麼我們久而久之也會面對他人的困境漠然。
5)受助者特徵:A、性別;B、相似性:同一群體、種族、國家、政治態度一致;C、外部特徵:有魅力者更容易受幫助,包括長相,打扮;D、人格特徵:看起來善良,友好的人,沒有傷害過我們的人,由於外部原因需要幫助的人
6)助人者特徵:A、年齡與性別:隨年齡增長,一般道德標準會增長,道德標準內化水平高的個體在助人更積極;男性對陌生人而且又比較危險環境更願意幫助,安全點的環境女性幫助多,女性在從長期照顧和親密關係上更願意幫助。B、人格特徵:有強烈社會動機;相信自己有影響力;有適合情境特殊能力的人;同情理解他人與責任感和利他行為正相關;C、認知特點:對當前情景的認知(情境是否嚴重,自己能力是否夠,對象是否需要幫助);自我認知(自我認知,自我角色認知)D、心境,好心境——幫助,壞心境——兒童會降低,成人會增加(親社會行為有自我獎勵作用)注意力轉移;比較自我狀態和受助人狀態,自己比他是否更不幸。
①高社會稱許性:親社會行為被特定社會或群體所認同並獲得高評價;
②社會互動性:親社會行為是社會互動過程中的交往行為;
③自利性:人們做親社會行為的本意不是要傷害自己,而是獲得自我或他人的肯定;
④利他性和互惠性:親社會行為對他人有好處,常常也對行動者有好處。
如何培養親社會行為?
1、要學會謙讓;2、要學會分享;3、要幫助他人;4、要關心社會發展。
助人不是居高臨下的施捨,助人應該建立在尊重和平等的基礎上,要設身處地地為他人著想,體察對方的感受。主人不僅僅需要熱情,更需要智慧,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和方法。有時助人要付出一定代價,甚至會承擔一定風險。
助人就是助己,生存就是共存。
大學生們正在進行“關愛自己關愛他人”的心得交流。
一、從家庭早期教育入手培養兒童的親社會行為
家庭作為社會的細胞,是兒童社會化的搖籃。兒童首先在家庭中逐步成長,並通過家庭獲得初步的生活經驗和一般的社會道德評價標準及行為規範,家庭對孩子具有直接、深刻、持久的影響。心理學家在對助人者的採訪中發現:個人在家庭中的早期社會化對成年之後的利他行為有非常重要的影響,父母的言傳身教是孩子利他主義行為形成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家庭的早期教育中,家長要讓孩子了解他不是“宇宙的中心”,擺正孩子在家庭中的位置。家長按合理的要求規範孩子的行為,跟他們建立平等的關係,不僅要把愛傳遞給孩子,也要重視愛的反饋和雙向交流,讓孩子失去“特等公民”的優越感,無從產生自我中心的思想。家長還應以身作則,用自身的優良品德去感染、打動孩子。俗話說:“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鏡子。”孩子具有很強的模仿能力,他們的一舉一動常常體現著父母的風格。家庭的耳濡目染、潛移默化,會使孩子模仿父母塑造美好的自我形象。若父母經常主動幫助他人,會使孩子建立起一種利他和助人的心理傾向。
在獨生子女的家庭中,家長應放手讓孩子與同伴交往。心理學家皮亞傑認為:同伴間相等權力的衝突對兒童自我中心的消減是不可缺少的。孩子與同伴交往時,不存在孩子與父母那種特殊的血緣關係和情感關係,他們之間的交往是絕對平等的,這時孩子才能真正意識到“誰都別想成為別人的中心”,從自我中心的“殼”中解放出來,理解行為規範,遵守遊戲規則,逐漸學會互相關心、友愛、謙讓、助人。孩子在與同伴的交往中,還逐漸學會了解他人,並以別的小朋友為鏡子,看到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形象和地位,了解一個真實的“鏡中我”,學會相互合作,學會遵守規則、服從權威、承擔責任、完成任務,發展社會技能,學會成為親社會的一員。
二、學校教育應重視培養學生的親社會行為
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由家庭走向學校,學校在培養青少年親社會行為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學校要大力進行道德宣傳教育
社會規範代表的是大多數人的意見,當人們將這種意見用議論發表出來時就形成了輿論。輿論是規範的一種表現形式,也是規範的重要支持力量,異口眾聲使人感到強大的群體壓力,制約人的行為。健康的輿論對助人為樂、大公無私、舍已為人等思想和行為給予大力褒獎,而對各種不道德的思想和行為給予嚴厲譴責,從而使更多的人遵從規範。如:學校將學生在社會上做的好事以表揚信的形式,張貼在校園裡最醒目的地方,這樣既宣傳了助人的行為,又鼓舞了做好事者。
(二)學校應充分利用群體的作用
學校是個大集體,學生在這裡培養其社會化行為。隨著年齡的增長,進入青春期的學生的自我意識增強,內心渴望獨立,但又害怕孤獨,所以,他們更願意在自己生活的群體中尋求溫暖,結交朋友。因此,他們更重視同伴的評價,同伴的影響在不斷增強,根據這一特點,在學校教育中應充分利用群體的影響培養其親社會行為。
1、在群體中通過增強責任心來培養學生的親社會行為
學校的孩子生活在班級這個群體中,在班集體中,只有每個人都盡自己的一份責任,這個集體才是美好的。因此,班主任在分配班級工作上,可以將每一項工作落實到個人頭上,張榜公布,要求每個人都盡自己的一份力為集體服務,並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使學生懂得在生活上要相互幫助,彼此關愛;學習上互學互助,共同探討;在集體活動中,獻計獻策,為集體恪盡職守,在學生中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責任感。
2、在群體中樹立良好的榜樣
崇拜偶像是青少年的心理特點,偶像也就是青少年為自己樹立的榜樣。早在古希臘時代,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人就把模仿現象視為觀察他人而進行的學習。他們認為,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選擇最合適的榜樣呈現給學生,使學生通過觀察而仿效榜樣品質。在上世紀60年代,行為主義心理學家班圖拉提出了"觀察學習"理論,他認為觀察學習有四大心理過程:(1)注意過程--對榜樣的知覺;(2)保持過程--示範信息的貯存;(3)再造過程--從記憶向行為的轉化;(4)動機過程--從觀察到行動。“選擇性注意”是觀察學習的關鍵性因素。只有學習者充分注意給予的示範影響,並能精確地知覺到示範行為的特點和突出的線索,才能實現觀察學習。班圖拉提出了注意的5種要素:(1)示範活動的特性。只有那些惹眼又簡單的活動最易成為觀察學習的對象。(2)示範行為的實用價值。一種行為能否引起觀察者的注意,關鍵在於操作這種行為能否獲得獎勵。(3)榜樣的特點。榜樣本身要有吸引力。(4)觀察者的特點。觀察者的經驗、認知能力、心理定勢驅使他選擇一些示範信息而捨棄其他一些信息。(5)交際網路。我們從中可以得到啟示,在群體中樹立的榜樣應是人們熟知的、或是青少年身邊的人,榜樣的行為是其它人也能做到的,並且隨著年齡的增長榜樣應有所不同。對榜樣的學習過程要注意深化,多給予支持鼓勵或獎勵,使青少年的品德形成過程,從服從、認同達到內化,真正成為他們自身擁有的道德品質。很多學生崇拜歌星、影星、體育明星等,針對這一點,教師可以用班會的形式,引導學生去發掘他們身上所具有的親社會行為,如為災區捐款、參加公益活動、孝敬父母、努力工作、刻苦訓練、勇於創新等等,正是他們身上所具有的某些優秀品質,才能使他們為社會所接受,才能成為明星。以近在眼前的偶像為榜樣,更能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3、在群體中進行移情訓練
“移情”是個人對他人情緒、情感狀態的感知與體驗(即對他人的處境感同身受)。移情是人的情感體驗,當人的認知與情感不一致時,情感決定行為。一個經受過苦難的人,更會自覺地去幫助與他有過相似經歷的人。培養青少年的移情能力,會增加他們的親社會行為。如某校98級某班的學生資助山區的幾個孩子上學,有的同學捐錢時並不是自願的,當老師帶他們到那幾個山區孩子家裡去探望后,大家都非常自願地去幫助他們。因為山區孩子困難的家境、他們對讀書的熱望,深深地打動了這些長在“蜜罐”里的學生們,移情使他們有了助人的行為。用移情這種方式教育青少年,使他們的利他行為內化,效果比枯燥的說教要好得多。
4、在群體中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個人的價值觀是個體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在家庭和社會群體的影響下,融合了個人所參與的眾多社會群體中的價值觀念,逐漸建立起來的。家庭、學校、同輩群體和大眾傳播媒介是青少年學習與建立價值觀的主要渠道。隨著年齡的增長,同輩群體對個體的影響增大,所以,在班級中要以多種形式進行正確的價值觀教育,從愛國、愛家、愛人民做起,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創造出人類先進的精神文明。
良好的班集體,具有一種獨特的心理效應--"森林效應"。森林中的樹由於互相爭奪陽光和空氣,長得又高又直,樹杈也少得多。青少年在班集體這個群體中學習和生活,存在著比較、競爭以及植物所沒有的榜樣作用,可以產生激勵作用。所以,群體的影響更適宜培養青少年的親社會行為。
三、社會要擔負起培養青少年親社會行為的責任
班圖拉的觀察學習理論中引起注意的要素之一是“交際網路”,他特彆強調電視的價值功能,認為電視是影響人的注意的最重要因素。電視、廣播、電腦網路及報刊雜誌的宣傳,一定要防範攻擊行為,尤其是兇殺與色情行為對青少年的消極影響。社會這個大環境在培育青少年的親社會行為上肩負著重大責任,而家長、學校和輿論還應承擔起監督的責任,大家共同努力凈化社會環境。全社會“自上而下”地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親社會行為的宣傳和教育,成人為孩子做出榜樣,為青少年的成長創設一個良好的生存大環境。
總之,在家庭、學校的教育和社會良好環境的共同作用下,青少年親社會行為的培養一定會開花結果。
由親社會態度派生出來的行為稱為親社會行為;與親社會態度和行為相反,逆社會態度是指在社會交往中所表現出的不能為社會所接受的態度,由逆社會態度派生出來的行為則是逆社會行為。
美國心理學家E·O·威爾遜認為,親社會行為傾向源於動物的遺傳本能,親社會行為在動物身上有很多體現,在蜜蜂中,工蜂會用叮的辦法攻擊入侵者,當它叮了入侵者以後,螫針就留在入侵者身上,這樣叮入侵者的工蜂就死掉了。這說明,工蜂雖然死了,但它卻增加了峰群生存的機會。威爾遜同樣認為,親社會行為也是“人類本性”天生的部分,在我們的生存中起著重要作用,而且是無須學習的。
青少年“親社會行為”的喪失有其複雜的社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