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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燭

發燭

發燭,古代以石敲火之法,是用鐵片與石相撞,下面在放著"火絨",當火星落在絨上,燃燒時,再用“取燈”接引,即取得火。

發燭簡介


火絨,是艾或紙,加以硝水製成,揉之使軟,極易起火。"取燈",北方叫“發燭”,以褪皮麻秸做成小片狀,長五六寸,塗硫磺於首,遇火即燃,用以發火。在南方,發燭則用松木杉木製成。

歷史記載


中國古代發明了“發燭”它就是原始形態的火柴。因此,中國人發明火柴英國人(十九世紀早期)要早千年或以上。
其實“發燭”並不是火柴,即使是原始形態的。
文說“發燭”的出處之一是元代人陶宗儀的《南村輟耕錄》,書中提到:“杭人削松木為小片,其薄如紙,熔硫磺塗木片頂分許,名曰發燭,又曰碎兒,蓋以發火及代燈燭用也。”
細思可知,這裡的“發燭”,其實就是我的家鄉的那種“黃霉紙捲兒”。只不過前者功能單純,只有引火的一種用途,後者有引火與存火兩種功能。
明 陶宗儀 《輟耕錄·發燭》:“杭人削松木為小片,其薄如紙,鎔硫黃塗木片頂分許,名曰發燭,又曰焠兒,蓋以發火及代燈燭用也。”
明代杭州削松木為片,尖端塗上硫磺,名曰“發燭”,無論形狀和作用,都類似現代的火柴。
根據陶宗儀《南村輟耕錄》中"史載周建德六年,齊后妃貧者以發燭為業"。《資治通鑒》中查得"陳宣帝太建九年,齊后妃貧者,至以賣燭為業。
(發燭)蓋以發火及代燈燭用也。史載周建德六年,齊后妃貧者以發燭為業,豈即杭人之所制歟?……今遂有貸者,易“火寸”。按此則焠、寸聲相近,字之偽也。然引光奴之名為新。
北周建德六年即公元五七七年,可知早在一千四百多年前我國就有了發燭。明馮夢龍所編《古今小說》里的《蔣興哥重會珍珠衫》中,有“忘帶個取燈兒去了”一語①,此書校注者說取燈就是發燭,可知民間猶稱火柴為取燈的由來。清初高士奇在《天祿識余》一書中說:“餘杭人削松木為小片,其薄如紙,鎔硫黃塗木片頂分許,名曰發燭,又曰淬兒,用於發火。”據高氏的說法,這種發燭和現代火柴的功能相近,只是發燭形作小木片,後者為小木條,其塗硫黃“分許”,也和火柴頭上點醮的易燃物體差不多,很近乎現代火柴。當外國火柴進入中國市場后,文獻上稱其為自來火洋火,後來通稱為火柴,然則俗謂仍呼為取燈。如果發燭和現代火柴是不相類之物,民間也不會沿用取燈舊稱,而其性能也與火柴相近,把它視為現代火柴的前身並非牽強附會之見,只是沒有把磷這種元素引用到發燭上,否則,我國早就有了火柴這類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