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複的雲南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精神,設立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為雲南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

現任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何玉蘭

職責調整


(一)承接的職責
1、人民防空工程設計乙級以下資質認定。
2、人民防空工程監理乙級以下資質認定。
(二)取消的職責
根據國家、雲南省的規定,需要取消的職責。
(三)下放的職責
1、防空通信警報設施拆除審批下放州、市級。
2、新建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方案審批下放州、市級。
3、新建和加固改造的中、小型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批,除機密工程的審批保留省級外,其餘下放州、市級。

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平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建設,配合參與搶險救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人民防空戰備建設需要,提出人民防空建設的發展思路、發展目標和建設重點,組織編製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城市人民防空防護規劃。負責國家級、省級人民防空重點城市及防護體系的審查、申報工作。
(三)組織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依法實施人民防空行政執法。
(四)組織編製城市戰時防空襲方案。研究提出建立健全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的建議。指導人民防空指揮設施建設、城市人民防空襲演習、演練和人民防空群眾組織建設工作。
(五)參與新建和加固改造的中、小型涉密人民防空工程的計劃和項目報建聯審,按照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質量認可。按照許可權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設計、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認定管理工作。
(六)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承擔人民防空信息系統、信息資料庫建設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並組織實施。
(七)組織編製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劃,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應急方案並監督實施。
(八)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專業管理工作,參與人民防空經費的管理。
(九)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
(十)承辦省人民政府、省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正處級)和機關黨委(人事處):
(一)綜合處
擬訂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負責文秘、會務、信息、接待、保密、信訪、檔案、後勤等工作;承擔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專業管理工作;承擔人民防空經費有關管理工作;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和物資的使用;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二)法規宣傳處
承擔人民防空工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擔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實施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三)工程處
組織編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參與新建和加固改造的中、小型機密級人民防空工程的計劃和項目報建聯審工作;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質量認可;承擔人民防空工程設計、工程監理資質的認定管理工作;指導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技術檔案管理;負責人民防空綜合統計工作。
(四)指揮信息處
指導人民防空指揮設施建設;編製城市戰時防空襲方案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劃;制定省級機關戰時編製體制方案和疏散方案;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應急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人民防空襲演習、演練和人民防空群眾組織建設;承擔人民防空信息系統、信息資料庫和通信警報、信息化預警系統建設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通信警報、信息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五)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和離退休人員工作。

人員編製


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36名。其中,主任1名(正廳級)、副主任2名(副廳級);正處級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5名。

其他事項


(一)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城市新建民用建築(含地面建築和防空地下室)的規劃、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等總體工作。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參與新建和加固改造的中、小型機密級人民防空工程的計劃和項目報建聯審,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質量認可。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地面建築與防空地下室整體建設的有效銜接。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何玉蘭主任:負責黨組和辦公室全面工作。
阿蘇務千黨組成員、副主任,機關黨委書記:協助黨組書記、主任工作,分管法規宣傳處、指揮信息處、機關黨委(人事處);省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工作。負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包括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扶貧、老乾、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母其烈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黨組書記、主任工作,分管綜合處、工程處;省人防工程標準定額質量監督站、省人防指揮工程維護隊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章福川(雲南省軍區戰備建設局局長)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省人防辦與省國防動員委員會、省軍區及相關軍事部門的協調聯繫工作。完成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附則


(一)中共雲南省委機構編製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中共雲南省委機構編製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雲南省委機構編製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