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體育所屬體育概念,指的是社會體育的組成部分,對出生1個月至學齡前的嬰幼兒進行的身體鍛煉活動。
嬰幼兒體育
社會體育的組成部分。對出生1個月至學齡前的嬰幼兒進行的身體鍛煉活動。目的是促進身體正常發育、機能協調發展和身心和諧,培養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發展基本活動能力。要選擇適合嬰幼兒生理條件的各種戶外活動,充分利用空氣、陽光、水等各種自然因素;對活動場地、服裝、設備。器材和項目等的安排要以安全、衛生為原則;合理掌握活動的
生理負荷,一般以中等強度的
有氧代謝為主;
教法手段要生動活潑、有趣、多樣化,活動組織遊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