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18衝鋒槍
衝鋒槍的一種
MP18衝鋒槍是在一戰末期大量投入實戰的衝鋒槍,尤其是在1918年3月德意志帝國在西線發動的最後一場大型攻勢,即春季攻勢(德軍稱“皇帝會戰” Kaiserschlacht)。德軍最後的精英,衝鋒隊員手持MP18衝鋒槍,在西線法國多處城市與協約國展開巷戰。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戰鬥轉入塹壕戰,先是猛烈的炮火襲擊,然後步兵上刺刀進行集群衝鋒,步兵以密集隊形集群衝鋒會遭到機槍的火力導致大量傷亡。一戰後期德國軍隊為打破塹壕戰的僵局採用一種稱為“暴風突擊隊”的小分隊“滲透突擊戰術”,當時機槍的重量大不適合單兵便攜需要近距離的火力猛烈而又輕便可靠的單兵使用輕武器,1917年德國研製了使用手槍子彈的自動武器來配合滲透突破塹壕的突擊戰術。定名為MP18,設計者為胡戈·施邁瑟,後來經過改進而成MP18Ⅰ,由伯格曼兵工廠生產,
MP18衝鋒槍採用自由槍機原理,適合該閉鎖系統是魯格手槍使用的9mm口徑派拉貝魯姆手槍彈 (9×19mm Parabellum)。為能有效散熱採用開膛待機方式,槍機通過機匣右側的拉機柄拉到後方位置,卡在拉機柄槽尾端的卡槽內實現保險。這樣的固定方式不夠保險,意外受到某種震動時拉機柄會從卡槽中脫出,導致槍機向前運動擊發槍彈發生走火MP18最醒目的特徵是槍管上包裹套筒,套筒上布滿散熱孔,連續射擊有利散熱MP18衝鋒槍只能全自動射擊,預見到會有大量的彈藥消耗量。德軍計劃的暴風突擊隊包括配備MP18的槍手與配備運輸彈藥推車的彈藥手。德軍突擊隊的士兵把MP18衝鋒槍稱為“Kugelspritz”可譯成“子彈噴射器”(bullet squirter)
原本MP18衝鋒槍是採用橫插在槍身左側的直型彈匣供彈,不過由於德國軍方槍械委員卻堅持要使用容量32發蝸牛型彈鼓供彈,還要求槍身軸線和彈鼓供彈槽軸線的夾角呈55°與魯格手槍相同的角度,原因是它最初是為魯格P08手槍設計的。為此MP18的衝鋒槍的彈匣插槽又做了些修改。但是後來因為裝上蝸牛型彈鼓后槍身質心左移,在實戰使用上笨拙,填裝又繁瑣,製作上複雜而且也有容易卡彈等等的缺點,之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MP18衝鋒槍又改回容量20發直型的彈匣供彈,槍身軸線和彈鼓供彈槽軸線的夾角呈90°垂直。
MP18衝鋒槍的問世雖然對戰局沒有決定性影響,已引起協約國方面的重視。一戰後簽訂的凡爾賽條約,作為戰敗國的德國,衝鋒槍是在禁止繼續研發與製造的武器之列,戰前生產的MP18隻能交由德國(魏瑪共和國)警察使用。MP18Ⅰ衝鋒槍轉移到瑞士工業公司授權生產。
MP18衝鋒槍
MP18衝鋒槍
德國警察手持MP18
大沽造船所仿製的花機關
伯格曼衝鋒槍因為比同樣引進中國軍隊里的湯普森衝鋒槍結構簡單以及製作容易,限於當時中國工業製造水平所以無論在製造和裝備數量上遠比湯普森衝鋒槍還多。這些被仿製的伯格曼衝鋒槍多為發射7.63毫米口徑毛瑟手槍彈以便和同時在中國大量裝備的毛瑟C96手槍(又名駁殼槍或盒子炮)的子彈通用。當時中國的上海、南京鞏縣、漢陽以及廣東、山東等各地的兵工廠所仿製的伯格曼衝鋒槍跟德國原廠所生產的MP18和MP28衝鋒槍一樣彈匣插入口都是橫向插槽但是青島鐵工廠所製作的MP18和MP28衝鋒槍的彈匣插入口卻是槍身下部的直向插槽。各地仿製的產品規格不一質量也參差不齊。
伯格曼衝鋒槍在中國並沒有被大量裝備在一般部隊的士兵身上,而這些衝鋒槍大部分都是裝備在較精銳的突擊隊或近衛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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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徑:9X19 mm
槍長:815 mm
槍重:4.17 kg (空槍重4公斤)
供彈方式:20/32發彈匣(32發蝸牛型彈鼓使用9 x 19毫米魯格手槍彈)
射速:400發/分
初速380m/s,
射程1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