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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光先

明末文官,左光斗之弟

東林黨黨魁左光斗七弟。天啟四年(公元1624年)舉人,授建寧知縣,平盜賊,有政聲。遷山西道御史,直言敢諫,與兄光斗並稱“二難”。官至浙江巡按。為官清廉,不受饋金。崇禎十六年(公元1643年),平許都亂。安宗立,巡撫浙江,疏糾馬士英。南京亡,回鄉隱居。紹宗立,起江西道御史,加太僕少卿。卒,謚“貞介”。著有《左侍御公集》。

人物生平


左光先(1580~1659),東林黨黨魁左光斗四弟。天啟四年(公元1624年)舉人,授建寧知縣,盜賊充斥,故自韜晦,豪滑易之。光先雷厲風行,一夕斬盜賊二百餘人,盜跡屏息。
崇禎十一年(公元1638年),妖盜起,光先修葺城池,造守城武器,後來都起了作用。
遷山西道御史,引薦劉宗周等忠良,疏糾馬士英等奸臣,在台敢言,與兄光斗並稱“二難”。
巡按浙江,勤政愛民,不受饋金,上疏百餘。一日,忽然傳中旨募兵,查其偽,捕得伏誅。
崇禎十六年(公元1643年),平許都亂。執許都浦江,不受其降,誅之。至南京,史可法勉之。北京危急,勸可法勤王。
安宗立,巡撫浙江,疏糾馬士英等,欲為其兄光斗報仇。士英等怒,欲捕光先,光先走山區,索之不得乃止。南京亡,回鄉隱居。
紹宗立,起江西道御史,加太僕少卿。永曆三年(公元1648年),起僉都御史,聯絡安六廬州義旅,道遠未聞命。
年八十卒,私謚“貞介”。

軼事典故


陳子龍的交往
陳子龍與左光先之交當在崇禎十五年(1642)前後。時陳子龍正任職越地,攝郡事,而左光先為兩浙巡按御史,是陳子龍的上司。左光先對陳子龍頗為賞識,言聽計從。這一點,陳子龍在其《自撰年譜》里可以看出來,如“崇禎十五年壬午”條記載:“左公見知甚深,凡州縣利弊,吏治良窳,罔不採納。”“五月,予督撫標兵千人,由江道西上。……謁直指左公於栝,適烏傷令熊君伯甘遷水部,入辭直指,予知其嫻於兵事,說左公疏留之,與共事。”崇禎十六年發生許都之亂,陳子龍的平亂工作得到左光先的大力支持,其《自撰年譜》“崇禎十六年癸未”條云:“謁左公,願效行間。左公即委予監護諸軍,仍許以便行剿撫。”崇禎十七年春,民亂平定。此外,左光先還請陳子龍為其父《拾余錄》作序,此文見於陳子龍《安雅堂文稿》卷五,即《桐城封大夫左公拾余錄序》。

親屬成員


左出穎(約1546~約1629),字韜甫,號碧衢。耕讀傳家,鄉人尊稱為左太公。

兄弟

左光霽(?~1625),光先長兄,出穎長子。光斗死後因未搜得錢而坐累死。
左光斗(1575~1625),光先四兄,出穎五子。字共(gǒng)之,一作遺直、拱之,號浮丘,又號蒼嶼。萬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進士。著名水利專家,明末東林黨的重要成員,累官至左僉都御史,萬曆“六君子”之一。
左光明,光先八弟,出穎八子。字允之,號石樓。明天啟七年(公元1627年)選貢。因兄光斗遭擋禍,未參加廷試。初授黟縣訓導,繼任福建武平知縣。因兄光先得罪權奸,謝事歸里。

個人作品


著有《左侍御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