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樂

散樂

散樂即中國的百戲和雜戲,它是由周代的民間樂舞發展而成的曲藝、雜耍和音樂結合成的一種節目。唐代年間與唐樂一起傳入日本。日本對散樂非常重視,朝廷指定散樂戶,以演奏散樂為世業,受國家的保護和獎勵。

散樂含義


散樂是隋唐時期重要的藝術表演形式之一,據史書記載,在南北朝以後,散樂與百戲為同義詞。包括雜技、武術、幻術、滑稽表演、歌舞戲、參軍戲等形式在內的樂舞雜技表演的總稱。它較大程度上概括了民間表演藝術的所有形式。

散樂歷史


歷史概況

遼宋金時期皆有散樂。散樂即百戲,它包含著各種民間音樂的新因素。宋代散樂有“雜手藝”、“歌舞”、“雜劇”之稱。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載:“散樂傳學,教坊十三部”,內容更為繁多,系指篳篥、大鼓、杖鼓、箏、琵琶、方響、拍板、笙、笛、舞旋、雜劇、參軍、歌板諸項目。散樂中的歌舞表演圖象多有發現。如河南禹縣白沙宋墓壁畫散樂圖。中間有一女舞者。樂隊十人,所奏樂器為笙、篳篥、排簫、琵琶、橫笛、拍板、大鼓、腰鼓等。此墓有北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地券,墓主人趙大翁是兼營工商業的地主。此畫對面壁上繪趙大翁夫婦正對坐觀賞散樂表演。

隋代散樂

隋代散樂規模之宏大,形式之多樣,技藝只高超,達到了空前的水平。

唐代散樂

唐代散樂有了新的發展,如傀儡戲、軍中拔河、戴竿、險竿、繩伎、雜耍、弄猴等。

散樂故鄉


散樂與伎樂、舞樂相繼從大陸傳來。舞樂屬於貴族,散樂則是庶民藝能,很早就與我國固有的民俗演藝結合,成為孕育後代能樂、能狂言、木偶凈琉璃、歌舞伎的母胎,因此在藝能史上具有重要意義。
散樂的故鄉是西域。所說的西域包括中亞、安息(伊朗)、揮國(緬甸)或遙遠的羅馬亞歷山大、希臘地區和中國。散樂的內容主要有驚險雜技、魔術、幻術、質樸的歌舞、滑稽模仿等,因此是一種超越地區和語言,即無須取得語言理解,類似馬戲雜技團之類的表演。散樂傳入日本后,立即受到上下各階層的歡迎,充分帶有庶民性和國際性。在中國至六朝(五世紀)末為止稱百戲或雜技,隋朝以後才稱為散樂。但我認為六朝結束前,大約周末至漢代(200年前後)已經有了散樂這個稱呼,《史記》也曾記載漢代從西域傳來散樂的一種幻術,另外唐、宋(400年前後)似乎已經有窟礧子(傀儡戲)的表演。
散樂的名稱相對於正雅之樂即莊重典雅的音樂來說是一種自由通俗之音樂。散樂的散是散位、散官的散,宋王溥的《唐會要》散樂一條中記載:“散樂,歷代有之,其名不一,非部伍之聲,俳優(模仿)、歌舞、雜奏(歌舞),總謂之百戲,跳鈴、擲劍、透梯(爬梯子)、戲繩(跳繩子)、緣桿(爬桿)……窟礧子及幻術等等。”
目前還不清楚散樂是何時輸入我國的,不過從記錄上看最早的是《續日本紀》卷十二聖武天皇天平七年(735)五月庚申條中關於“樂挊槍”的記載。挊為弄,弄槍為舞弄槍支,即一人持數環站立,另一人在一定距離之外將十幾根槍穗投向圓環,這似乎是一咱騎射表演後作為餘興的散樂。另外,十七年後的天平勝寶四年四月,東大寺大佛開眼法會上散樂也混雜在諸種音樂舞蹈進行了表演,當時的裝束如今作為御物保存在正倉院。其中同是御物的彈弓裝飾畫散樂圖也是重要資料,雖然不清楚從何而來,但圖中形象地描繪了弄丸、踏肩、戴竿等散樂戲。
從以上資料判斷,日本在奈良時代已經很大範圍地玩賞散東,因此正如上述所說的一樣,散樂應該與伎樂、舞樂,最晚也是與舞樂同時進入日本的,並同樣是受到宮廷保護的曲藝。桓武天皇延曆元年(782)有記錄顯示,在平安遷都之前散樂戶被廢止,但沒有設置散樂戶的記載,所以無法得知散樂何時開始受到保護,奈良時代已經存在散樂戶。樂戶之民身份卑賤,不被視作公民,但受到免除租庸課役政策的保護。
廢除散樂戶並不意味散樂的衰退,反而暗示著散樂普及度的提高。散樂原是庶民性的表演藝術,後來受到貴族、庶民兩個階層的歡迎,學習散樂的人不斷增加,因此即使不特意設置培養機構也不用擔心散樂會失傳,這也許就是散樂戶被廢止的原因。

古迹發掘


河北古迹

河北宣化遼墓壁畫散樂圖。這是遼天慶六年(1116)的墓葬。畫面上有一男舞者,樂隊十一人。前排五人,兩人吹篳篥,一人吹笙,一人擊腰鼓,一人擊大鼓;後排六人,一人擊拍板,一人彈琵琶,兩人吹橫笛,一人擊腰鼓,一人吹排簫。

山西古迹

山西大同北郊卧虎灣二號遼墓東壁壁畫散樂圖。這是遼天慶九年(1119)左右的墓葬。畫面上十二人。右上角有一人,右手執一短杖。其餘人員所奏樂器為笛、排簫、篳篥、橫笛、琵琶、拍板、大鼓、腰鼓、方響。下方有一舞者。據《遼史·樂志》載,遼國燕樂有《國樂》、《大樂》和《散樂》,並載:“今之散樂,俳優歌舞雜進”。上述兩圖即為遼國散樂表演圖象。

河南的古迹

河南焦作金墓散樂畫像石。這是金承安四年(1199)的墓葬。共十一人,中間兩舞者,右面伴奏者四人,兩人吹篳篥,兩人擊杖鼓;左面伴奏者五人,一人擊大鼓,一人擊拍板,一人吹篳篥,兩人各執手鼓一具,舉槌敲擊。鼓面邊緣飾花瓣,整體似葵花狀。金代燕樂中有《渤海樂》、《散樂》。《金史·樂志》:“散樂,元日聖誕稱賀,曲宴外國使,則教坊奏之”。此圖即散樂中的樂舞表演圖象。

山西的古迹

山西繁峙縣岩上寺文殊殿金代壁畫中的倦睡宮女圖(摹本)。所繪為佛傳故事“太子出宮”片斷。九名宮中女樂,在歌舞表演之後,疲勞不堪,就地休息或酣睡。地上散亂放置著各種樂器。畫面生動地反映了女樂被禁錮在宮中,為人作樂的不幸命運,畫面所繪雖是古天竺國的佛傳故事,但它正是宋、金社會人民苦難的真實寫照。

詞語信息


【釋義】
(1).古代樂舞名。原指 周 代民間樂舞。南北朝 后,成為“百戲”的同義語。
(2). 宋 元 以後指民間藝人。亦指民間劇團。

相關典例


《周禮·春官·旄人》:“掌教舞散樂、舞夷樂。”鄭玄 註:“散樂,野人為樂之善者,若今黃門倡矣。”
《周書·宣帝紀》:“散樂雜戲、魚龍爛漫之伎常在目前。”
《舊唐書·音樂志二》:“散樂者,歷代有之,非部伍之聲,俳優歌舞雜奏……總名百戲。”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二:“今人呼路岐樂人為散樂。”
宋 無名氏 《錯立身》戲文第一出:“因迷散樂 王金榜,致使爹爹捍離門。”
宋 無名氏 《錯立身》戲文第四齣:“老身幼習伶倫,生居散樂。”
元 湯式 《一枝花·子弟每心寄青樓愛人》套曲:“少不得留與青樓做散樂,倒不眊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