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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
律師
徐光,男,1954年出生,一級律師。81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擅長於經濟和涉外方面的法律事務辦理過多起國內、省內有影響的訴訟案件。他在訴訟代理業務中,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謹求實,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徐光,代理勝訴的訴訟案,有的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選編於《法制參考資料彙編》,被全國法院業餘大學編入《中國經濟法教學案例選編有的代理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后,被收入於最高人民法院編輯的《經濟審判指導與參考》。
他還致力企業的收購、兼并、託管、租賃經營、承包經營、證券、上市的法律實務的研究,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工作:為浙江水泥廠(浙江三獅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中型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的提供法律服務;參與杭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上市的輔導工作,並擔任該公司股票發行和上市的主承銷商——浙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證券律師,該公司股票發行后,融得資金5.5億;為原國有企業杭州天目山藥廠,現杭州天目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法律意見書;:向浙江商業集團公司收購併控股上市公司紹興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上的設計意見,為國有資產的資本運作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上市公司浙江廣廈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兼并國有企業重慶市第一建築集團公司專項法律顧問,為盤活國有存量資產,妥善安置國有企業職工提供法律服務.
徐光職業生涯中,長期刻苦學習,他的專業論文曾在《中國律師》上發表,在全省律師實務理論研討會上得過一等獎。1995年獲得司法部和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確認的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他擔任了多屆浙江省省律師協會國內經濟委員會主任和浙江省律師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成員,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徐光律師在任浙經律師事務所主任期間,浙經律師事務所被司法部命名為部級文明律師事務所和浙江省唯一的全國法律服務窗口。徐光律師被浙江省司法廳和浙江省律師協會評為浙江省十佳律師,被國家司法部授予全國優秀律師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