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2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9〕7號),設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下簡稱省政府辦公廳,掛省政府參事室〔副廳級〕牌子),為協助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增加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一)協助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省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和省委、省人大常委會交給省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處理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門報送省人民政府的文電;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省人民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公文;指導全省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五)根據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報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省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七)根據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辦理全國人大、省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省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落實情況。
(九)負責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指導全省政府系統辦公室(廳)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指導全省政府系統門戶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協助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省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並及時向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地、各部門向省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組織參事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承辦省政府參事有關工作,為參事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接待國務院及其部門和外省(區、市)人民政府副部(省)級以上公務人員。
(十三)負責擬訂全省應急管理法規、政策和規劃建議,指導、督促全省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有關信息,匯總、處理應急管理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協助省領導處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發事件;負責省政府總值班工作,並指導、督促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十四)負責省人民政府領導駐地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部門和直屬機構房地產管理、公務用車分配和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大院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五)辦理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省政府辦公廳設18個內設機構及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以下簡稱省政府參事室):
(一)秘書一處。
撰寫《政府工作報告》、省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省長講話稿;負責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動宣傳報道的組織工作;辦理機構編製、審計、監察、糾風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的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圍繞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
(二)秘書二處。
承辦省人民政府全體會議、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省長辦公會議、專員州(市)長會議和電視電話會議等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秘書長或辦公廳主任會議的會務及督辦工作;負責辦公廳內部有關文字和秘書工作,配合有關處(室)督促檢查辦公廳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聯繫辦理省委辦公廳、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文電及有關綜合性事務工作。
(三)秘書三處。
辦理公安、國安、司法、監獄、勞教、環境保護、住房和城鄉建設、旅遊、法制、人防(交戰)、行政學院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軍隊、武警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
(四)秘書四處。
辦理科技、經濟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務員管理、交通運輸、知識產權、煤田地質、有色地勘、設備成套、地震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辦理地化所、儲備物資管理、郵政、通信管理、專用通信、各通信公司、貴州中煙、貴州電網、成鐵貴陽辦事處、機場集團、航空、石油、烏江公司、黃金公司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
(五)秘書五處。
辦理髮展和改革、財政、商務、外事(僑務、港澳)、國資、稅務、統計、糧食、能源、移民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辦理海關、金融、證券、保險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
(六)秘書六處。
辦理教育、民族、宗教、文化、衛生、人口計生、工商、質監、廣電、新聞出版(版權)、體育、食品藥品監管、文史、檔案、地方志、台灣事務和貴州科學院、社科院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聯繫辦理省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文聯、工商聯、社科聯、僑聯、台聯、紅十字會、省體育總會、檢疫檢驗等方面的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
(七)秘書七處。
聯繫辦理民政、國土資源、農業、扶貧、水利、林業、農業科技、氣象、供銷、地礦、老齡委、殘聯、煙草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
(八)文書處。
辦理文電收發、傳閱、分辦、核稿等工作;負責國旗、國徽、印鑒、檔案管理及機要通信、報刊征訂、收發等工作;負責文印管理,負責省政府辦公廳內部保密工作;指導全省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九)省政府應急辦(省政府總值班室)。
提出全省應急管理法規、政策和規劃建議;負責指導、督促全省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負責接收、匯總、研判、報告突發事件有關信息,匯總、處理應急管理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協助省領導處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發事件;負責省人民政府有關應急管理決定的督查工作;負責省政府總值班工作,指導、督促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聯繫省信訪局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有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和會務工作。下設應急一處、應急二處。
(十)省政府督查室。
負責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督查工作;負責對省人民政府重大政策、工作部署、重要事項貫徹執行情況的督查與信息反饋;負責督促檢查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實;負責組織協調開展重大專項督查和聯合督查;指導全省政府系統督查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編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度報告;負責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負責省人民政府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下設督辦處、信息公開處。
(十一)電子政務處。
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全省政府系統辦公室(廳)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指導全省政府系統門戶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文電及相關業務工作。
(十二)建議提案處。
負責全國人大、省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省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全省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協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視察工作,圍繞建議提案辦理開展調研工作。
(十三)駐外機構工作處。
負責與省政府駐外辦事處的日常聯繫及有關公文處理工作;負責省人民政府相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專題調研工作;協助辦理各駐外辦事處在黔的有關事務;協助有關處(室)處理駐外辦事處人事、公產等方面的工作。
(十四)省政府接待處。
負責接待國務院及其部門和外省(區、市)人民政府副部(省)級以上公務人員;承辦省領導交辦的其他接待任務;協助安排重要會議和活動的接待工作;管理省人民政府接待經費和物資;指導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和省政府各部門的接待工作。
(十五)公產處。
負責省人民政府部門和直屬機構的房地產管理、公務用車管理及機關房改工作;負責省人大常委會和省人民政府大院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六)行政處。
負責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機關的後勤事務;管理省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經費,編報省政府辦公廳預算、決算,負責廳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制度會計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省政府辦公廳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管理;負責省政府辦公廳內部接待工作;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政府採購和節能工作。
(十七)保衛處。
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機關及省人民政府領導駐地安全保衛工作;協調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大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省政府辦公廳直屬單位內保工作。
(十八)人事處。
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機關、廳直屬單位及省政府駐外辦事處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公務出國人員選派、教育培訓、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工作。
省政府參事室組織參事對政府工作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參政諮詢;組織參事對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進行研究評議;組織參事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參事學習、了解和掌握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要決策;密切與社會各界人士的聯繫,及時反映他們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組織參事撰寫論文及整理文史資料;對參事工作中帶共性和政策性的問題進行調研;聯繫國務院參事室及各地參事室的相關工作;承辦省政府參事的選聘、繼聘和解聘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領導和上級主管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下設綜合服務處、業務處。
機關黨委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設置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省政府辦公廳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省紀委派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政府辦公廳監察室。行政編製4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
主任:任湘生
副主任:林元森
省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製212名(其中,含省級領導及為省級領導服務的秘書工作人員行政編製31名,省政府參事室行政編製12名)。其中,秘書長(兼任辦公廳主任、應急辦主任)1名,副秘書長7名(其中4名兼任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參事室主任1名(副廳長級),機關黨委書記1名,應急辦專職副主任1名(副廳長級),督查室主任1名(副廳長級);處級領導職數65名(含省政府參事室副主任1名,省政府參事室正副處長4名)。
(一)省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國教辦)設在省政府辦公廳,相關事項按照省編委《關於貴州省全民國防教育委員會辦公室機構編製方案的通知》(省編髮〔2004〕8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省政府辦公廳機關服務中心,為省政府辦公廳所屬正縣級事業單位,事業編製97名(其中,66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31名實行自收自支)。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2名。人員編製結構:管理人員10名,專業技術人員19名,工勤人員68名。
(三)撤銷省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其原承擔的有關政務信息化工作職責交由電子政務處承擔,收回原核定的8名全額撥款事業編製,其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划轉。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