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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侃
明朝官員
徠李侃(1407-1485年),字希正,東安人。正統年間考中進士,步入仕途。官至右僉都御史,為人剛直,為官期間能整頓風紀,深的軍民之心,天順六年(1462年)因母親去世而回家,喪滿后不再出仕,1485年病死家中。
正統七年(1442年),李侃考中進士。被授予戶科給事中。明景帝監國時,他上書建議挑選將才、招募民壯、使用戰車三件事。也先逼近京師,議論者想焚掉城外的馬草。李侃說敵人輕裝剽劫,沒有持久之心,請不要焚掉,以免再次征斂,苦及百姓。都得到批准。當時他父母在容城,李侃日夜悲泣,請假去冒險迎接回來。
景泰初年(1450年),計劃登記扈從明英宗出征的死難大臣的後代。李侃因而說避難偷生的人,應該嚴加譴責以勵臣節。皇將回來時,他與同官劉福等人說禮儀應該從厚。這建議忤逆了皇上,遭到斥問,尚書胡濙為他們解釋,此事才作罷。
李侃再升為都給事中。當時正用兵,減少天下學校師儒的俸祿。李侃上奏恢復原額。戶部尚書金濂違犯詔令征取租稅,李侃彈劾他,使他受到司法官員審問。石亨的侄子石彪侵佔百姓產業,李侃請用重法處治他,並嚴禁勛戚、宦官不得強奪小民,有關官員隱瞞不報的與之同罪。皇上寬宥了石亨和石彪,其他的都批准了他的請求。當時給事中敢於說話的,林聰可說是第一個,李侃倔強而有正直的名聲。朝廷討論更換太子,大臣們唯唯諾諾,李侃哭著說東宮太子沒有失德,林聰和御史朱英也說不可,時人議論都認為他們很膽壯。升為詹事府丞。
天順元徠年(1457年),李侃改任太常寺丞,進升為太僕寺卿。
天順二年(1458年),朝廷重設山西巡撫,升李侃為右僉都御史擔任該職。他上奏說:“塞北之地,與窮荒無異。不是生長其間的人,沒有能夠安居而對敵的。現在南方人戍守北部邊疆,他們害怕風寒,一聽說敵人來便發抖。而北方人戍守南疆,也不耐暑熱,多潛逃回來。應令南北清勾軍,各就本土補入軍隊,這樣人情兩便,而軍備也得到修整。”他的建議當時沒被採用。他上奏揭發巡按李傑的罪行,李傑也揭發他。查李傑的罪行得到驗證,他被除名。李侃沒有贓罪,得到寬宥。
天順六年(1462年),李侃奉命考察屬吏,上奏罷免了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等一百六十人。他順便說道:“那些年齡與臣相當,不勝任本職工作的人,臣都把他們罷免了,臣也請求罷免。”詔令不許。李侃性格剛直,力整風紀,貪贓者因此斂跡。同年冬,他因母親去世回家,軍民圍著他哭泣,以至於難以走動。守孝期滿后,他不再出來為官,家居十餘年後去世。
張廷玉:①侃性剛方,力振風紀,貪墨者屏跡;②侃事親孝,好學安貧。
兒子:李德恢,官至嚴州知府;李德仁,官至河東鹽運使。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