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團契
基督徒團契
在彼得前書里,彼得把基督徒與受苦連在一起,也指出基督徒受苦,不是羞恥,而是榮耀神的事。韋伯斯特詞典給基督徒的定義是“一個信奉耶穌為基督或信仰耶穌教義的人。”從世俗意義上看這是對基督徒的一個最基本的解釋,但它還沒有全面道出聖經上所講的基督徒真正含義。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要相信耶穌基督和他在十字架上為贖罪而死,並戰勝死亡,三天之後復活,為那些信他的人贏得永生。約翰福音1:12告訴我們:“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神的孩子,神大家庭中的一分子,一個在基督里被賦予新生命的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的標誌是:愛人如己並遵守神的話語(約翰一書2:4;約翰一書2:10)。
聖經教導我們做好事不能被神接納。提多書3:5告訴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因此,基督徒是一個由神重生(約翰福音3: 3;約翰福音3:7;彼得前書1:23)並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以弗所書2:8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認罪悔改,只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他們的信不是盲從一個宗教,一套道德標準,或是幾條清規戒律。
基督的使徒仍然在世的日子,基督徒這個名稱的確獨特而具有識別作用。(彼得前書4:16)所有以基督徒自居,但行為或信仰卻與基督的教訓相背的人,均被逐出基督徒群體之外。可是,正如耶穌曾預告一般,使徒們去世以後,撒但便趁機撒下一些產生假基督徒的種子。這些冒充信徒的人也自稱為基督徒。其後,叛道的基督教採用強迫人歸信的手段,於是有些人只為了免受逼迫而自稱為基督徒。後來,凡是歐洲人,只要沒有自稱為猶太人、回教徒或無神論者,不論他們的行為或信仰如何,都常被人視作基督徒。
公元44年左右,耶穌基督的忠貞跟從者開始以基督徒的名字為人所知。有些人認為基督徒這個名稱是由外人懷著貶意加於他們身上的。可是,好些聖經詞典編者和註釋家卻指出,使徒行傳11:26所用的動詞含有受上帝指引或啟迪的意思。因此,這節經文在《聖經》(和合本)譯作:“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到公元58年,甚至羅馬官員也熟知基督徒這個名稱。
不幸的是多少年來,“基督徒”這個詞已經喪失了它的大部分含義,現在常指某人帶有宗教色彩或有高的道德標準,而不是指一個真正的,重生的,耶穌的跟隨者。有許多不相信耶穌基督的人認為自己也是基督徒,因為他們去教堂或是生活在一個“基督徒”的國家。但是去教堂,服事那些比你不幸的人,或者做一個好人並不能使你成為基督徒。一個宣教士說過:“去教堂不會讓你成為基督徒,就好比去修車行不會讓你變成車一樣。”做教會的成員,定期參加崇拜,為教會的工作奉獻都不會讓你成為基督徒。甚至你已經受洗了,但是不代表你絕對一定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因此,基督徒不是基督教徒。基督徒信仰耶穌基督,不相信基督教。
團契(英語:fellowship或communion;希臘語:κοινωνία),即夥伴關係,源自《聖經》中的“相交”一詞,意思為相互交往和建立關係,是指上帝與人之間的相交和基督徒之間相交的親密關係。團契現在常用作基督教(新教)特定聚會的名稱,其旨在增進基督徒和慕道友共同追求信仰的信心和相互分享、幫助的集體情誼。因而廣義的團契也可指教會和其它形式的基督徒聚會。團契生活是基督徒最基本的和非常重要的教會生活,所以團契也被稱為基督徒團契。
中文和合本聖經中沒有“團契”這個詞,其在英文聖經中對應的詞通常為“fellowship”。在舊約聖經中,fellowship offerings(英文)就是平安祭,其特點是祭物人人都要吃,上帝也與人共同分享。平安祭是一種上帝與人相交的聚餐,所以也被稱為“相交祭”或“團契祭”。
新約聖經原文(希臘文)中的“κοινωνία”一詞,在和合本聖經中對應的翻譯為交接、得分、相通、感動、交通、一同等有共同分享、相交的意思的詞語。和合本聖經中出現過很多“相交”,例如:
* 那藉著律例架弄殘害,在位上行奸惡的,豈能與你相交嗎?(詩94:20)
o 英文:Shall the throne of iniquity have fellowship with thee, which frameth mischief by a law? (Psalms 94:20)
*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一1:3)
o 英文:We proclaim to you what we have seen and heard, so that you also may have fellowship with us. And our fellowship is with the Father and with his Son, Jesus Christ.(1 John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