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西寧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西寧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西寧市機構改革方案》(青辦發〔2019〕2號)和《 中共西寧市委、西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寧委〔2019〕42號),西寧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掛西寧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牌子。
西寧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西寧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局長:肖傑
(一)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地方規章制度、政策措施、工作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年度工作要點,總結評估重點任務完成情況。
(二)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提出評價結果運用建議。
(三)協調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改革,梳理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制度性障礙;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聯合調研,督促檢查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落實情況;總結推廣優化營商環境典型經驗做法,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和輿論引導。
(四)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指導各地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部門工作。
(五)負責受理、調查、轉辦、交辦、督辦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對有關負責人提出問責意見,移交有關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問責處理。
(六)負責監督、協調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建立跨地區、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機制。
(七)負責擬訂和監督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政策措施。
(八)負責對全市直有關部門政務服務進行監督,指導。負責監督考評全市電子政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效能。負責監督考評涉及政務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流程再造和標準化等工作效能。
(九)負責全市政務服務相關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負責政務服務效能、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檢查工作。受理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等有關事項的投訴,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政策法規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安全、保密、督辦、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擬訂有關營商環境方面的政府規章及行政規範性文件;負責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規劃和計劃;負責文件起草、專題理論研究和統計分析;承擔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對損害營商環境督辦案件處理結果的合法性審查,以及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聯合調研,督促檢查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落實情況,協調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改革,梳理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制度性障礙;總結推廣優化營商環境典型經驗做法,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宣傳和輿論引導。
(二)服務監督科。負責監督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過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對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政務服務效能和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檢查活動;負責受理涉及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營商環境的投訴、舉報,並進行督辦;提供營商環境政策諮詢服務,協調配合有關行業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有關責任人員提出問責意見,移交有關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問責處理。統計匯總、整理投訴舉報的數據資料並負責檔案管理,提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建議。
負責全市監督考評各地電子政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指導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督推進建立跨地區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機制工作;負責構建全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擬訂全市營商環境評價實施方案,組織指導各地各部門各行業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提出考核評價結果運用建議。
西寧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機關行政編製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製1名,按照“退一減一”的原則,只減不增。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製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製管理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西寧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局長:肖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