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兵處
練兵處
練兵處是清末新軍編練的領導機關,在清末新軍編練、促使中國陸軍近代化方面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1903年為統一軍制,編練全國軍隊而置。會辦、襄辦提調各一人。分軍政、軍令、軍學三司,各有正使、副使。司下分科,軍政轄考功、搜討、糧餉、醫務、法律、器械六科,軍令轄運籌、嚮導、測繪、儲材四科,每科設監督一人。
練兵處
1903年12月4日清政府在北京設立總理練兵處,任命慶親王奕劻為總理大臣,袁世凱為會辦大臣,鐵良為幫辦大臣。練兵處下設軍政、軍令、軍學三司,負責考察、督練全國新軍,統一制定有關規章法令。軍政避轄考工、法律、醫務、糧餉和器械等科;軍令司轄運籌、嚮導、測繪、儲材等科;軍學司轄訓練教育、編譯、水師等科。各省相應設置督練公所,督辦一職多由各省督撫兼任。所屬兵備處、參謀處、教練處各置總辦一員,具體主持各項軍務。
自1895年10月在天津小站督辦“新建陸軍”以來,袁世凱一直利用各種機會擴展勢力。其“武衛右軍”經八國聯軍一役,非但未遭前後中三軍崩潰之命運,反而實力劇增,“北洋派系”從此嶄露頭角。練兵處一成立,袁世凱即安插親信分任要職,並向全國新軍推行“北洋建制”,使練兵處成為袁世凱控制軍隊的又一基地。
練兵處
(一)統一了全國新軍的營制餉章。為改變新軍編練中的混亂狀態,練兵處成立伊始,就參照西方營制,結合中國實際,開始制定新軍營制餉章的工作。1904年9月12日,練兵處會同兵部,將制訂的新軍營制餉章上奏清廷批准。該營制餉章是中國陸軍近代化的重要軍事文獻,它將新軍訓練中的一切,從招募、訓練、立軍、分軍、徵調、獎懲到武器、運輸、營舍、衛生等條理化、制度化、法律化,是一部龐大的軍事法典。從此,各省新軍編練即以此為藍本,新軍編練走向統一和正規。
(二)統一了各類陸軍學堂章制,擬定了派遣陸軍留學辦法。練兵處擬定的陸軍學堂共分四等,即陸軍小學堂、陸軍中學堂、陸軍兵官學堂、陸軍大學堂。陸軍小學堂為武備之根本,在京師、各省、八旗各駐防地設立,學制三年,開設課程為語文、歷史、地理、數學等一般課程和軍事學的初步常識,實習課和體育課在整個教學計劃中佔有很大比重。陸軍小學堂、陸軍中學堂、陸軍兵官學堂、陸軍大學堂四等學校為正課學堂,學製為7—10年。為快速培養軍官,以應一時之需,還擬開設速成陸軍學堂和速成師範學堂。學制2年。為廣開培養軍官渠道,練兵處還擬定了《選派陸軍學生遊學章程》,規範了留學軍事學生的派遣。章程規定:選派學生分年派往,以四班為一輪,每年選送一班,每班一百名;陸軍留學生一律官費,學生學費“由練兵處籌五成,餘五成由各省旗籌備”;學生學成歸國,經練兵處考核,成績優秀者,授予守備、千總等軍職。
(三)制定了新軍軍官制度和軍銜制度。新軍官制軍銜分三等九級。上等軍官第一級為都統,秩視提督,階從一品;第二級為副都統,秩視總兵,階正二品;第三級為協都統,秩視副將,階從二品。中等軍官第一級為正參領,秩視參將,階正三品;第二級為副參領,秩視游擊,階從三品;第三級為協參領,秩視都司,階正四品。下等軍官第一級為正軍校,秩視守備,階正五品;第二級為副軍校,秩視千總,階正六品;第三級為協軍校,秩視把總,階正七品。新軍官職軍銜提高了新軍軍官的社會地位,使其與對應的文官相等,這是清政府觀念的一大變化。
(四)規劃了新軍發展的長遠目標,練就了清末新軍的主體。1904年9月12日,練兵處頒發的《新定陸軍學堂辦法》中首次提出“中國常備兵額,約需三十六鎮始足分佈。”兩年後清廷下旨,限令10年內編練成36鎮新軍。1907年8月29日,陸軍部將成軍36鎮的規劃提前到1912年,並將指標分配到各省區,限年編成。到1906年11月,練兵處合併到陸軍部前,已練成新軍9鎮4混成協,清末新軍的主體在這一時期基本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