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知識產權局
廣州市知識產權局
廣州市知識產權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知識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知識產權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政策,並組織實施。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規劃協調管理處、對外合作交流處。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字〔2009〕11號),設立廣州市知識產權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有關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培訓以及涉及專利案件的諮詢、技術判定、鑒定意見的具體實施工作交給相關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
(四)增加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以及推進知識產權高層次戰略合作的職責。
(五)增加牽頭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特別審查制度的職責。
(六)增加組織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涉外應對、維權援助機制及統計、考核制度的職責。
(七)加強組織協調全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的職責。
(八)加強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工作,牽頭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知識產權發展規劃,推進知識產權高層次戰略合作。
(三)負責全市專利工作,組織編製全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專利獎勵制度,指導、協調全市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
(四)負責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牽頭協調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的規範與管理。
(五)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牽頭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知識產權專項資金;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重大知識產權項目,推動知識產權產業化和標準化。
(七)牽頭建立全市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特別審查制度;組織建立全市知識產權預警、涉外應對、維權援助機制,推動建立知識產權統計、考核制度。
(八)指導知識產權信息化建設工作,推進全市專利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九)制定全市知識產權宣傳、教育與培訓規劃,組織指導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知識產權仲裁調解的有關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知識產權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與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息、會務、信訪、安全、政務公開、財務、審計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和綜合性報告、文件起草;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製、紀檢監察、黨群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研究擬訂專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負責重要文件的審核工作;承擔牽頭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特別審查制度工作;負責指導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承辦有關專利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指導全市專利中介機構及知識產權社會組織的工作。
(三)規劃發展處。
承擔推進知識產權高層次戰略合作的相關工作,負責牽頭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市知識產權發展規劃,擬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知識產權項目實施工作,推動知識產權產業化和標準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組織落實專利獎勵及資助政策;指導全市知識產權信息化建設和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
(四)協調合作處。
承擔組織協調全市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推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承擔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相關工作;組織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牽頭開展知識產權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統計和考核工作;指導區、縣級市知識產權工作。
(五)執法監督處(掛市知識產權稽查隊牌子)。
承擔牽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協作機制的有關工作;負責編製全市專利執法的規劃、計劃;牽頭協調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的規範與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的知識產權保護專項執法活動;組織開展專利執法和市場監管工作;負責檢查生產、流通領域的專利商品;依法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組織建立維權援助及涉外專利訴訟應對機制。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8名。
局長:鄧佑滿
單位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荔灣路147號3樓
郵政編碼:51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