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系統
城市公共交通系統
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是指由多種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組成的有機總體。
城市公共交通最早出現於英國,1829年英國倫敦出現了第一輛馬拉式公共馬車,至今已有160多年的歷史,其間經歷了發展、興旺、衰退和目前的復興階段。歐美一些經濟發達國家在發展城市交通方面曾走過一段彎路,在本世紀進入60年代后,城市小汽車發展過量,公共交通萎縮,造成城市交通擁擠,道路交通事故增多和城市空氣、雜訊等污染日趨嚴重,使城市交通陷入了混亂的狀態。因此,日益惡化的城市交通迫使發達國家不得不轉向重視城市公共交通的發展。
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可分為兩個子系統,一個是公共交通運輸工具和設施,另一個是公共交通規劃與運營管理。
公共交通運輸工具和設施子系統主要由四部分組成:
①常規公共交通方式。主要是公共汽車、公共電車以及老式的有軌電車。
②快速軌道交通方式。包括輕軌交通,地下鐵道,單軌跨座式或懸掛式交通系統。
③市郊鐵路。即利用鐵路幹線開通市郊鐵路列車。像法國巴黎還建立了一個單獨的市郊鐵路網,並與市中心的地下鐵道以及鐵路幹線聯成一體。
④公共交通場站。如公共電汽車的首未站、中途站、保養場,地下鐵路車站和調車場等。
公共交通規劃與運營管理子系統包括:
(1)公交線網規劃與站點選址;
(2)公交票制、票價與票務管理;
(3)公交服務水平與服務質量監督;
(4)公交日常營運調度;
(5)公交車輛保養與維護。
城市規劃可通過創造和利用公共交通系統來對能量消耗產生重大影響。無論從系統類型還是潛在投資人來看都需要較高的能源使用效率(低或無排放)。雖然規劃過程不能顯著影響這個系統,但是我們能通過人口布局影響投資和潛在的成本效率。
在新開發建設中,需要有便利的通道儘可能讓居民以步行或自行車行的方式通往各交通站節點。或許需要一系列不同的系統,以低容量系統嵌入更大的城市交通服務區。便利是鼓勵人們使用公共交通的本質要求,這就意味著要在現有和未來的交通節點周圍進行集中開發,需要有便利的交通換乘點,並與周圍開發之間形成良好的連通。
與之相結合的,要採取措施設法降低私車利用的可能,如:建立只向步行、自行車和公共交通開放的中心區、限制私人汽車停車區域和停車收費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