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法學論著集
瞿同祖法學論著集
二十世紀是中華文化經受空前巨大、深刻、劇烈變革的偉大世紀。在百年巨變的烈火中,包括法制文明在內的新的中華文明,中“火鳳凰”一般獲得新生。大體上講,二十世紀是中國法制現代化的世紀。這一世紀的歷程,不僅僅是移植新法、開啟民智、會通中西的法制變革的歷程,更是整個中華文明走出傳統的困局、與世界接軌並獲得新生的歷程。
本書不同其他中國法制史的是將法律與社會結合起來予以研究的一個創新嘗試,故命為《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它既是一部法律史,也是一部社會史。
瞿同祖(1910-2008),長沙人。1936年畢業於燕京大學,獲碩士學位。曾任雲南大學歷史系教授。1945年赴美國,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哈佛大學研究員。後去加拿大,任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教授。1965年回國,歷任湖南省文史研究館館員、政協湖南省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1980年出席第二十七屆歐洲漢學會議。1985年,以高級學者名義訪問美國哈佛大學、芝加哥大學、華盛頓大學,闡述儒家思想與中國法律發展的關係。著有《中國封建社會》、《清代地方政府》、《漢代社會》、《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