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公證
公證方式
網路公證是公證機構在網際網路時代的全新工作模式,是公證處通過網際網路信息技術,將公證業務的諮詢、申請、身份驗證、審核、證件查驗、繳費、發放、查詢等所有環節挪至線上,是在確保公證業務規範性的前提下,創建的公證處與辦證當事人之間的公證“高速通道”。
第一,網路公證的主體。
傳統意義上的公證具有兩大主體,即國家公證機構和申請公證的當事人,網路公證也不例外。
第二,網路公證的客體。
網路公證的客體是利用電子信息網路等電子化手段進行的具有法律意義的事件、行為和文書等,包括網際網路上的電子身份、電子交易行為、電子合同、數據文件等。
第三,網路公證的工具。
網路公證必須藉助特定的APP、小程序或者網頁,這也是它區別於傳統公證的關鍵之處。
網際網路經常出現“眼見不為實”的情況,網路環境中,人眼看到的僅僅是屏幕上顯示的內容,而屏幕上的顯示內容是由程序控制,並非電子數據本身。因此,只有保證電子數據的可靠性,防篡改、防偽造防造假,才是保證公證高度證明力的關鍵。在這個過程中,電子公證技術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通過運用電子公證技術開發的APP、小程序亦或是網頁,保證公證機構的公證人員全程參與,才可以為電子行為提供公證證明。
第一,高度可靠的證明服務,可保證事後的萬無一失:
網路公證運用電子公證技術,打破了信息化時代公證員無法越過屏幕進入數字世界的僵局,通過數學邏輯來保障網路行為的真實性,而非人的肉眼,亦或者是經驗,提供的是高度證明服務,妥善解決了由於公證人員不懂電子證據取證技術可能影響公證工作的問題;
第二,網路公證可同時滿足不同取證主體的公證申請:
由於網路公證的開放性,需要有需要辦理公證的人,如:身處異地、殘疾等當事人都可以藉由網路申請、辦理公證,給當事人提供了便利;
第三,網路公證以網路為平台,它能滿足網上取證時在線公證的特殊需求:
網際網路空間的形成給人們提供各方面的新型生活模式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新型的公證需求,就比如為了應對網路知識產權糾紛頻發,而上線的公證存證服務;為了抗擊疫情,而上線的遠程視頻公證服務……
第四,相對於傳統公證來講,網路公證效率高,費用低:
網路公證實現了公證信息化、辦證全程網路化,不但實現了辦證快捷方便,還真正實現了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此外,網路公證收費較低,對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更友好。
公證機構作為提供證明服務的單位,為了更好地發展自身業務,一直在積極運用網際網路思維,提升創新拓展公證服務的能力,不斷開闢新的業務模式。正因於此,公證法律服務與信息技術的結合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通過信息技術為公證服務提供事前諮詢、預約;
公證機構最開始嘗試線上公證的方式是提供諮詢、預約類服務,這是由於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線上辦理公證業務並不可行,故而公證機構只能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提供公證預約服務。
這種模式在很大程度上給用戶帶來了便利,辦理人可以通過事先預約避免“排長隊、跑斷腿”等問題,對辦理人來說是一大利好。
第二階段,通過信息技術,針對電子證據保全此類特殊業務,提供在線公證服務;
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在網路上進行創作屢見不鮮,相應地,基於網路的知識產權糾紛數量激增,為了滿足此類公證需求,公證機構上線了“公證存證服務”。
此時的網路公證已經打破了傳統辦證方式必須線下辦理的弊端,但它上線的公證存證仍存在局限,僅能證明存儲后的數據的狀態,確保電子數據並未被篡改,但是對於公證存證前數據在產生、交換、傳輸階段的真實性證明卻束手無策。
第三階段,藉助於移動互聯的發展,通過視頻方式,完成部分公證業務,實現線下“最多跑一次”的服務模式;
隨著移動互聯的普及,人們通過手機即可滿足購物、支付、社交等需求,移動互聯塑造了前所未有的社會生活形態,人們的日常生活無不被潛移默化的影響。
這個過程中,各類移動互聯需求逐漸被激發,公證需求也不例外。為了顛覆傳統公證面對面費時費力的公證模式,公證機構在摸索中上線了視頻通訊公證,
這個階段的網路公證與以往相比,有了極大的提升,它是將公證業務的辦理過程挪至線上,通過視頻通訊工具得以實現!但它並沒有完全實現智慧化,因為申請人在線上網路環境中辦理公證業務后,仍需線下領取公證書。
第四階段,使用電子公證技術進行公證;
電子公證技術是公證法律服務與信息技術在第四階段結合的應用,在電子公證技術構建的信息系統中,通過交互設計讓公證機構參與到電子行為對應的電子數據產生、交換、傳輸、存儲的過程,公證機構依據系統中不可抵賴的電子數據證據,便具備了對電子行為提供公證證明的服務能力。
電子公證技術徹底打破了信息化時代,公證員無法越過屏幕進入數字世界的僵局,為公證服務的應用場景提供了無數的可能,是公證機構全面實現智慧化的解決之道。
藉由網際網路信息技術,公證機構由僅支持在線諮詢、預約發展至現今的完全智慧化,逐漸實現了“讓公證觸手可得”的初心,為當事人提供更具便捷性的證明服務,給廣大群眾帶去實實在在的方便。
第一,網路公證的發展,解決了數字世界中數字行為的難以被證明的難題,在預防糾紛,穩定社會方面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第二,網路公證打破了時間與空間的壁壘,因其開放性以及便捷性,使得公證不再遙不可及,它讓越來越多的人群了解到了公證,在讓公證流行起來這方面發揮著積極影響;
第三,網路公證使得電子公證技術逐漸被了解,在信息爆炸的現今,作為一項底層技術,它在更好地辨別信息的真偽上發揮著不容小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