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說明書
專利申請說明書
專利申請說明書,簡稱專利說明書,是對專利內容進行清楚、完整、詳細的說明,提交專利機構審核、鑒定的書面材料。它由國家專利局統一製作,有各種專利請求書的表格式樣。專利申請說明書是申請人在申請專利時所必須提交的一種技術文書,它清楚、完整地敘述發明的內容,詳細介紹發明過程,指出類似發明的技術情況及弊病,說明本發明在克服這些弊病所採用的方法,說明本發明技術的先進性、新穎性。
專利申請說明書是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專利文獻的重要組成。通常所說的專利文獻便是指專利申請說明書,它具有傳遞信息的功能。為了清楚說明問題,專利申請說明書可以有附圖。
專利申請說明書是一種專利申請文件,說明書是專利申請文件中很重要的一種文件,它起著公開發明的技術內容、支持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的作用。要想獲得發明創造的專利權,就必須向國家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說明書,辦理專利申請必備手續。由於專利申請說明書是要公布的,保密的要求保護的內容不能寫在專利申請說明書中,而要寫在權利要求書中。專利申請說明書主要功能是是清楚、完整地公開發明或實用新型,使所屬技術領域的科技人員能夠理解和實施該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的公開性就是通過公布專利申請說明書來實現的。專利申請說明書還用於支持專利申請權利請求,並在確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時,可以用以解釋權利要求。
a.應清楚、完整地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內容,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專業人員能夠根據此內容實施發明創造。說明書中不能隱瞞任何實質性的技術要求。
b.說明書中各部分內容,一般以單獨段落進行闡述為好。
c.說明書中要保持用詞的一致性。要使用該技術領域通用的名詞和術語,不要使用行話,但是其以特定意義作為定義使用時,不在此限。
d.使用國家計量部門規定的國際通用計量單位。
e.說明書中可以有化學式、數學式。說明書附圖,應附在說明書之後。
f.在說明書的題目和正文中,不能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例如:“最新式的……”,“世界名牌……”。不能使用不確切的語言。例如:“相當輕的……”, “……左右”等。也不允許使用以地點、人名等命名的名詞,例如“陸氏工具”、“孝感麻糖”。商標、產品廣告、服務標誌等也不允許在說明書中出現。說明書中 不允許有對他人或他人的發明創造加以誹謗或有意貶低的內容。
g.涉及外文技術文獻或無統一譯名的技術名詞時,要在譯文後註明原文。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8條規定了說明書8個部分的內容及行文的順序,除發明或實用新型名稱外,一般情況下,各部分應當至少使用一個自然段,但不用加序號和列標題。
a.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名稱。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名稱一致,簡潔、明確表達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題。名稱應表明或反映發明是產品還是方法,例如“集成電路氣 密封方法”、“一種電池充電裝置”。名稱還應盡量反映出發明或實用新型對象的用途或應用領域,例如“汽車發電機”,“緊急或備用電源裝置”。對於符合單一 性的兩項或兩項以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申請,應當將它們在名稱中同時反映出來,如“半導體激光器及其生產方法和其生產所用的裝置”。不能使用與發明創造技術 無關的詞來命名,字數控制在25個以內。名稱應寫在說明書首頁的頂部居中位置,下空一行寫說明書正文。
b.發明或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所屬技術領域是正文的第一自然段落,一般用一句話說明該發明或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或所應用的技術領域。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指技術領域是特定的技術領域,如“半導體製造”,“碳氫化合物”,而不是“物理”、“化學”等廣義的技術領域。所屬技術領域的書寫可採用“本發明涉及一種…...”,或“本實用新型是關於……”的形式。
c.現有技術和背景技術。申請人在這一部分應寫明就其所知,對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參考作用的現有技術,並且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引證的如果是專利文 件,應註明授權國家,公布或公告的日期,專利號及名稱;如果是書刊類的現有技術,應寫明該書籍或期刊的名稱,著者,出版者,出版年月及被引用的章節或頁碼。這些現有技術中應包括相近和最接近的已有技術方案,即與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的用途相同,技術實質和使用效果接近的已有技術方案。這裡特別應當突出最相近的技術方案,詳細分析它的技術特徵,客觀指出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可能是說明這些問題或不足的原因。在這一部分也可寫本技術的歷史背景和現狀。
d.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目的。在這一部分里要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說明該發明或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課題。語言應儘可能簡潔,不能用廣告式宣傳語言,也不 能採用言過其實的語言。所提出的目的應是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實際上能達到的直接結果,而不應是發明人的主觀願望。一般採用“本發明(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避免(克服論述……中的不足(缺點)而提供一種…...產品(方法)”的描述形式。
e.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這一部分應清楚、簡明的寫出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理解該技術方案,並能夠利用該技術方案解決所提出的技術課題,達到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目的。寫法可採用“本發明(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措施來達到…”語句開始,緊接著用與獨立權利要求相一致的 措辭,將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徵寫出。然後,用諸個自然段,採用不肯定的語氣記載與諸從屬權利要求附加特徵相一致的技術特徵。在發明或實用新型 簡單的情況下,后一部分可不寫,而在實施例中或圖面說明中進行說明,但與獨立權利要求一一對應的一段是必要的。
f.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的優點、特點或積極效果。這一部分應清楚而有根據地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說明現有技術的缺陷,不足或存在的主要弊端。可以從方法或者產品的性能、成本、效率、使用壽命以及方便安全可靠等諸方面進行比較。評價時應當客觀公正,不 能以貶低現有技術來抬高自己的發明。
g.對附圖的說明。如果必須用圖來幫助說明發明創 造技術內容時,應有附圖並對每一幅圖作介紹性說明,首先簡要說明附圖的編號和名稱,例如:“圖1是本發明(實用新型)的俯視圖”、“圖2是本發明(實用新 型)A-A的剖視圖”,接著可以在此逐一說明附圖中的每個標註的符號,或結合附圖對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進一步闡述。
h.實施例或者具體的實施方式。這一部分應詳細描述申請人認為實施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最好方式,並將其作為一件典型實例,列出與發明要點相關的參數與條件。必要時,可以列舉多個典型、實例,有附圖的應對照附圖加以說明,關鍵要支持權利要求,而且要詳細、具體。
i.如果是涉及微生物方面的申請,文件中還應當寫明該微生物的特徵和分類命名,並註明拉丁文名稱。
前述說明書的幾個部分,一般都要採用單獨段落進行闡述。但對內容特別簡單的發明創造,第e、g、h可以合為一段進行闡述。
a.沒有按要求的8個部分來撰寫。一般初學者在沒有掌握正確的寫法之前,容易把自己原來的職業習慣帶到撰寫專利文件中來。如有人用寫論文的方法撰寫說明 書。寫論文一般以理論為主,以實驗裝置和產品為輔,重點說明一種理論的成立,而專利說明書是以具體的技術方案為主,理論說明可有可無。有些人採用撰寫產品 說明書的方法來撰寫專利說明書也是不對的。
b.沒有充分公開。說明書對發明創造進行充 分的公開,是為了說明申請的內容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專利局可以根據說明書給出的內容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因此,說明書公開的內容應當給權利要求 以支持,否則,就不會授予專利權。有些說明書通常說明產品和方法的功能,對實質性技術內容,如產品的結構和方法的步驟沒有公開,這是不允許的,也是不能夠 獲得專利權的。
c.說明書內容不支持權利要求。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措詞和對特徵的描述應與說明書完全一致。有的申請人撰寫說明書時隨心所欲,將一特徵使用多種措詞,勢必造成說明書不支持權利要求。
d.發明的任務和內容不符合單一性原則。申請人往往忽略“一發明一申請”的原則,容易把一項科研全過程的成果寫入一份申請中,這也是常見錯誤之一。
e.使用廣告性宣傳用語,不適當地貶低現有技術,無根據地誇大自己發明。另外寫入很多與發明內容無關的文字,這也是不允許的。
一般來說,要撰寫好專利說明書應遵循以下基本步驟:
a.全面研究、分析發明,確定發明的技術領域,深入了解發明的實質。在這個過程中,要準確確定發明的技術領域,應結合IPC國際專利分類法來進行。在分 析發明的實質時,應當對發明人的“發明點”進行認真分析。如是產品發明,要深入研究產品的靜態結構、動態結構以及使用操作過程。如果是方法發明,應深入研 究其各個步驟和工序,以及各個工序中使用的工藝參數和條件。
b.要認真進行全面檢索。做好專利申請前的檢索,是申請人撰寫好申請文件和順利獲得批准的前提條件。檢索工作可委託湖北省專利管理局信息中心辦理。申請人對檢索的結果要進行分析研 究,以確定哪些是屬於影響新穎性的材料,哪些是影響創造性的材料,哪些僅僅是背景材料。對關鍵的材料要深入研究。
c.確定最接近的對比文件。在檢索結果證明發明不喪失新穎性后要確定最相關的文獻。特別是對於改進發明,應對發明原型的文獻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明確它的優點和不足,根據它的不足可以提出本發明的任務,同時要確定它與本發明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徵。
d.明確保護範圍。如何確定一個合適的保護範圍很重要。太寬了,審查員通不過,專利批不了,太窄了,發明人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護。所以應選擇一個儘可能寬的、但又能夠通過審查的、合適的保護範圍。
e.嚴格按照前述介紹的起草說明書的8個部分的內容和要求撰寫。
f.檢查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的關係,檢查說明書和附圖的關係。
做好以上幾個方面的工作,使說明書支持權利要求,滿足已講過的文字和內容上的要求,再通過具體的撰寫實踐,就能夠撰寫出合格的專利說明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