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旅遊局

台山市旅遊局

(五)組織旅遊宣傳促銷,管理旅遊經營業務活動。 (六)組織旅遊培訓和旅遊職工考評。 (八)組織旅遊商品開發、生產和銷售,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交通安全工作。

主 要 職 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發展旅遊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二)編製本市中、長期旅遊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市的旅遊資源的普查分類和保護,做好旅遊景點、度假區的建設規劃的編製工作。
(三)負責審核、報批本市旅遊企事業單位;負責審查報批本市旅遊景區、度假區和旅遊酒店建設項目;負責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的徵收和管理。
(四)制定旅遊市場管理措施,受理旅遊投訴,對旅遊安全、服務質量實行監督和檢查,維護旅遊市場的秩序。
(五)組織旅遊宣傳促銷,管理旅遊經營業務活動。積極組織和參加各項旅遊促銷活動,編製整體旅遊線路,管理旅遊參觀點。
(六)組織旅遊培訓和旅遊職工考評。審查並推薦旅遊企事業單位職工參加省、市組織以授予某種技術職稱或頒發某種證件為目的的考試、學習班和培訓班。
(七)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旅遊價格,從事年檢審計驗證工作及統計報表工作。
(八)組織旅遊商品開發、生產和銷售,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交通安全工作。
(九)負責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指導旅遊行業隊伍 建設。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旅遊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 設 機 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議、文電、信息、信訪、保密、保衛、人事、勞資、後勤、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研究擬訂旅遊業管理辦法、規章並監督實施;指導和聯繫旅遊行業社會團體工作;負責旅遊統計工作。
(二)資源與市場開發股
根據上級旅遊管理部門的安排和我市實際,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分類和保護;編製我市中、長期旅遊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編製我市旅遊景點、度假區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的徵收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協調旅遊產品(商品)的開發。
組織旅遊市場的調研和預測,對旅遊企業和駐外旅遊機構的市場促銷工作進行指導;制訂開拓國內、國際客源市場的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我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對旅遊企業的市場促銷工作進行指導。
(三)質量規範與管理股
負責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和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的審核、報批;負責星級旅遊飯店評定的審核報批和複查;會同有關部門對限額以上新建、改建旅遊飯店立項及進口酒店設備用品進行審核報批。
組織旅遊監察、稽查及服務質量檢查評比,受理遊客的投訴。會同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對違規、違法經營行業依法查處;設立旅遊質量監管機構,對旅遊企業的安全機構、制度、設施進行檢查,並做好新開業單位開業前的驗收工作,參加安全事故的處理,遇有重大安全事故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彙報。按照旅遊酒店管理的各項規定搞好旅遊酒店的行業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管理旅遊業務;協調旅遊業務單位(包括旅遊車船、旅遊定點單位)的工作;對旅遊企業進行年度綜合審計;指導旅遊價格工作;研究拓展新的旅遊線路及項目。
制訂旅遊培訓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旅遊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導遊人員的培訓教育、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旅遊行業安全、救援、保險、交通、衛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