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旅遊局
台山市旅遊局
(五)組織旅遊宣傳促銷,管理旅遊經營業務活動。 (六)組織旅遊培訓和旅遊職工考評。 (八)組織旅遊商品開發、生產和銷售,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交通安全工作。
(一)貫徹國家和省發展旅遊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二)編製本市中、長期旅遊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市的旅遊資源的普查分類和保護,做好旅遊景點、度假區的建設規劃的編製工作。
(三)負責審核、報批本市旅遊企事業單位;負責審查報批本市旅遊景區、度假區和旅遊酒店建設項目;負責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的徵收和管理。
(四)制定旅遊市場管理措施,受理旅遊投訴,對旅遊安全、服務質量實行監督和檢查,維護旅遊市場的秩序。
(五)組織旅遊宣傳促銷,管理旅遊經營業務活動。積極組織和參加各項旅遊促銷活動,編製整體旅遊線路,管理旅遊參觀點。
(六)組織旅遊培訓和旅遊職工考評。審查並推薦旅遊企事業單位職工參加省、市組織以授予某種技術職稱或頒發某種證件為目的的考試、學習班和培訓班。
(八)組織旅遊商品開發、生產和銷售,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交通安全工作。
(九)負責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指導旅遊行業隊伍 建設。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旅遊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議、文電、信息、信訪、保密、保衛、人事、勞資、後勤、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研究擬訂旅遊業管理辦法、規章並監督實施;指導和聯繫旅遊行業社會團體工作;負責旅遊統計工作。
(二)資源與市場開發股
根據上級旅遊管理部門的安排和我市實際,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分類和保護;編製我市中、長期旅遊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編製我市旅遊景點、度假區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的徵收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協調旅遊產品(商品)的開發。
組織旅遊市場的調研和預測,對旅遊企業和駐外旅遊機構的市場促銷工作進行指導;制訂開拓國內、國際客源市場的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我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對旅遊企業的市場促銷工作進行指導。
(三)質量規範與管理股
組織旅遊監察、稽查及服務質量檢查評比,受理遊客的投訴。會同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對違規、違法經營行業依法查處;設立旅遊質量監管機構,對旅遊企業的安全機構、制度、設施進行檢查,並做好新開業單位開業前的驗收工作,參加安全事故的處理,遇有重大安全事故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彙報。按照旅遊酒店管理的各項規定搞好旅遊酒店的行業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管理旅遊業務;協調旅遊業務單位(包括旅遊車船、旅遊定點單位)的工作;對旅遊企業進行年度綜合審計;指導旅遊價格工作;研究拓展新的旅遊線路及項目。
制訂旅遊培訓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旅遊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導遊人員的培訓教育、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旅遊行業安全、救援、保險、交通、衛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