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行權

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

股票期權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力,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后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力,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定義


行權是指權證持有人要求發行人按照約定時間、價格和方式履行權證約定的義務。
如果你手中有100股甲股票認購權證行權日是8月1日。行權價格是5元。就是說,到8月1日這天,你有資格用5元/股的價格買該股票100股。
如果到了這天,該股的市場價是8元,別人買100股要花800元,而你這天則可以用500元就買100股,假如當初你買入權證時每股權證0.50元,那麼你一共花了550元,你當然合算了。如果你真買,這個行為就叫行權。
但是如果到了這天,該股的市場價是4元,你當然不會用5元/股的價格買,那麼你手裡的100股認購權證就是廢紙。你肯定選擇放棄行權了。

方式


美式行權(A):指權證持有人有權在期權存續期內的任何時候執行期權,包括期前和到期日(即一般情況下,行權起始日=權證掛牌首日,行權截止日=權證到期日)。
歐式行權(E):只能在權證到期日行權(即行權起始日=行權截止日=權證到期日)。
百慕大混合式(B):介於美式與歐式之間,持有人有權在到期日之前的一個或者多個日期行權(即行權起始日=<行權截止日=<權證到期日)。

結算方式


證券給付結算方式:指權證持有人行權時,發行人有義務按照行權價格向權證持有人出售或購買標的證券,即認購權證的持有人行權時,應支付依行權價格及標的證券數量計算的價款,並獲得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認沽權證的持有人行權時,應交付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並獲得依行權價格及標的證券數量計算的價款。
現金結算方式:指權證持有人行權時,發行人按照約定向權證持有人支付行權價格與標的證券結算價格之間差額的現金。
證券給付結算方式和現金結算方式的比較
權證如果採用證券給付結算方式進行結算,其標的證券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如果採用現金結算方式,則僅按照結算差價進行現金兌付,標的證券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行權價格:也稱行使價,指發行人發行權證時所約定的,權證持有人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的價格。
行權比例:一份權證可以購買或出售的標的證券數量。
行權日期:指權證可以進行行權的日期,包括行權起始日和行權截止日。
存續期限:指權證所存在的期限,權證到期即終止交易。投資者須及時關注和了解權證的存續期限,以避免到期沒有賣出權證或沒有行權從而遭受損失。交易所規定權證的存續期限為6個月以上24個月以下。

注意事項


第一,行權有時間限制,是在指定期間行權期)行使權利,既不能在行權期之前,也不能在行權期之後。特別要注意的是,行權操作逾期不候,到期后尚未行權的權證將予註銷,屆時該權證將沒有任何價值。一般而言,投資者可在權證的上市公告書中找到該權證的行權期。例如,武鋼CWB1的上市公告書中規定,該權證的行權期為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16日中的交易日
第二,在行權期,持有人有權行使買入或賣出股票的權利,但行權與否,要看行權的收益。如何計算權證行權的收益呢?以武鋼CWB1為例,其行使價為10.2元。假如投資者持有武鋼CWB1至行權期,在不計行權費用的情況下,若武鋼股份的價格在行權期高於行使價,投資者選擇行權是有利可圖的,而且股價升得愈高,回報愈大。假如股價低至10.2元或以下(即處於價外),則無論行權與否都會帶來損失,相比而言行權的損失會更大。在這種情況下,武鋼CWB1就不值得行權,投資者的損失為購買權證的成本。
最後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權證市場的權證均實行證券結算,不能自動行權,權證持有人必須在行權日主動提出行權申報,而且認購權證行權所得的股票要在行權后的下一交易日才可操作,因此,實際的行權收益還受行權后正股價格波動的影響。

投資應用


投資應用:以認購權證為例,如果權證價格為1元,行權價為6元,如果行權日正股價格為10元,投資者若行權就可以用7元(權證價格+行權價)購買市值為10元的正股,獲得3元的利潤(不考慮交易成本)。美式期權(權證)可以在行權期內的任何一天行權,而歐式期權(權證)只能在約定的行權日行權。投資者最終是否決定行權要視正股價格和權證價格的波動來定,如上述例子中若行權日正股價格跌到5元,投資者就會放棄行權,否則將會招致2元的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