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和敬

六和敬

在寺廟中,為了維護長遠的共住與和諧,組織要有一個機制來做兩件事:一、宣揚核心,保持組織的核心凝聚力;二、捋順管理關係,以保持管理的暢通。這兩件事可以分成三個方面的內容:佛教的世界觀、共住的道德規範以及“六和敬”思想。“六和敬”思想,是世界三大語系——巴利語、漢語、藏語系佛教的共同依止依止:佛教術語,其本意是“依存而止住”,或以某種事物為所而止住。在佛教寺院里,新學沙彌必須依止於教授師和羯磨(行為規範)師,系統學習教誡和教理,也是團結與合作的基礎。

介紹


佛陀住世時,領導的僧團有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優婆塞、優婆夷等七眾弟子,以佛陀身旁的常隨眾而言,就有千二百五十人之多。如此龐大的僧團,佛陀如何統理,使其和樂清凈,發揮住持正法,度化眾生的集體力量?“六和敬”即是佛陀攝眾的方法之一。

簡介


要真正地了解“六和敬”的實質內涵,我們首先要知道的是“和敬”的概念。“和敬”是之於自己和他人兩個方面來說的。所謂“和”,就是“外同他善”;而所謂“敬”,則是“內自謙卑”。
“六和敬”思想具體說來:

第一和


第一和:見和同解
見即是意見、見地或見解。見和同解,就是要在思想上、觀念上保持高度的統一。在認識事情的方法上,尋求同樣的見解;對一套思想、理念,尋求一致的解答方式。
僧團共住,僧眾能夠和合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要求所有住眾在見解上、思想上,保持高度的統一。只有所有住眾成員在思想上、觀念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僧團的力量才不會分化。否則,每個成員都擁有屬於自己的一套想法,大家各執己見,自以為是,那麼,這個團體也就難有安寧、不能清凈,也必將導致整體的精神渙散,不能有所作為。
如果出現不同見解的情況,有時候寧可另外再建立一個僧團,而不要在一起共修。因為,見解不統一的人住在一起共修,彼此就有可能互相妨礙。做企業的道理也是如此,既然大家同在一個公司工作,就應該處處為公司利益著想。一個企業就等於一條船。如果大家不協調,就無法保證船隻順利前行。

第二和


第二和:戒和同修
中國人喜歡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寺廟中“規矩”就是戒,是所有僧人必須共同遵守的準則和行為規範。所謂“戒和同修”,就是遵守共同的制度和規約,在共同組織框架、共同的行為規範和準則之下,共同修正自己的行為——語言行為、形體行為和精神行為。
《西遊記》里有一個“三打白骨精”,孫悟空為避免師徒遇襲圈地化界。如果把這個圈定移植到我們的生活當中,在我們的行為、語言和心理活動上也劃出一個“界”,那麼,其結果又將如何呢?這個無形的“界”能保證我們行為、語言和心理活動的安全嗎?
回答是肯定的,如果我們選擇這個抽象的“圈定”,進而能夠以此而“非禮勿行、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思”。那麼,完成個人修養的神聖化過程也就開始了——我們進入了一個規範化的“修正”程序。於是,這個非具象的圈定就成了遵行者的道德行為規範。
宗教意義上的“戒律”也是一種“界”,就像孫悟空為唐僧豬八戒和沙僧畫出來的,具有保障能力限制。
佛教制訂戒律,在寺院管理上的目的、用意和作用,與現代企業管理制訂規章制度是一樣的,都是為了能夠保證組織的良性運作。只是,在根本原則上,佛教除了保證寺院管理的有效性之外,還在於保障生活在其間的人員的自我修正。於此,現代企業可能既不屑,也無能為力;因為,企業覺得:這不是我應該做的事情。
很多企業並不缺規章制度,缺的是對規章制度的共同遵守,為什麼?這是一個值得思索的問題。
相關事件:
在這方面,我覺得馮玉祥值得學習。馮玉祥為了把他統帥的西北軍練成一支有教養的軍隊,制定了許多軍令,其中有一條就是“戒煙”。有次他當眾宣布全軍戒煙,如有違紀者,就罰其吃煙頭。後來,在懲罰一位吸煙士兵時,士兵頂撞說他也吸煙了。原來馮玉祥與友鄰部隊長官會面時偶爾吸了幾口煙。馮玉祥猛地摔下軍帽,大聲說:“我馮玉祥上樑不正下樑歪。我是吸煙了!”說著從士兵手裡搶過煙頭,塞進自己嘴裡。我個人覺得,這個故事,比我們說“上下同欲者勝”要更具有說服力。

第三和


第三和,“身和同住”
就是大家住在一起共修。道場的建立是成就每一個共修的份子——目的在此;絕對不是逃避社會責任,到佛門裡討生活的。如果是這種觀念,那就完全錯了。接受十方供養如何能消!這個罪過是無量的,且要還債,佛在經中講得很清楚。共住不只是同住在一個道場,如每一個人有一個房間,或像現代生活富裕的地區,一個人還有個套房,這樣舒適的生活環境修行能不能成就呢?恐怕一個都不能成就。為什麼呢?地藏經上講:‘閻浮提眾生起心動念,無不是罪。’人,無始劫以來迷惑顛倒,造作無量無邊的罪業,惡習氣太多、太重了。大家相聚時,十目所視,十手所指,一舉一動還像個樣子,規規矩矩的,還能守法。如果房門一關,沒人看到,就隨便了、放逸了,毛病百出了。白天修行,晚上放逸,功行盡失,成就困難了。佛陀大智深知此事。那麼共住要怎麼住呢?睡通鋪啊!晚上都睡在一起。白天、晚上都不可離開大眾,睡覺也得老老實實,也得乖乖的,也不可以隨便,這是依眾靠眾的精意。所以寺院叢林,你到寮房(卧室、寢室)去看看,皆是通鋪,一個人一個鋪位,每個鋪蓋疊得整整齊齊的,像軍隊一樣;比軍隊還要嚴格,比軍隊的紀律還要好。住在道場,過這樣的生活,陶冶人的習氣,以戒、定、慧三學改造心行,那才真正稱得上修行。在寺院叢林裡面,什麼人有一個寮房呢?當住持的、做執事的,因為他的事務繁多,他的生活起居不能跟大眾一樣(大眾像學生一樣,那是非常規矩的)。執事要辦事,替大家服務的,他們才有個小房間。住持的房間叫‘方丈’(方圓一丈),房間都很小,並不是叫你住得很舒服,目的是不妨礙大眾的精修。還有年歲老的,也單獨有房間,生病的也單獨有房間。除了這些特殊的,皆是睡廣單(通鋪)。‘身和同住’是這個意思。真正要想修行有成就,即使在今天富裕的社會,不用這個方法還是不能成功。
叢林清規是僧團的生活規約,是當代三大語系佛教的所有寺院僧團所共同遵守的。僧伽制度通過《寺院規約》,使“六和思想”制度化。制度規定,置身寺院僧團中,大眾同住,必須要做到身業清凈、和睦相處,首先要杜絕的行為,就是肢體上的直接衝突。
“身和同住”原則地要求僧團內的每一個人各安其分、各守其責(崗位和職責)。也只有如此,寺院管理的運作才能順利無礙。當然,企業行為也絕不能例外。在工作中,人與人之間難免會有各種各樣的衝突和矛盾,這本來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有人要把這個因工作需求而必然存在的矛盾和衝突視作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衝突,進而把由此而導致的私憤攜帶到日後的工作,甚至是生活中,那麼,人身的攻擊就難以避免了。
我們要時時提醒存在著這樣的想法的人,我們在工作中存在矛盾和衝突是必然的事情,而且是因為工作而起的,如果大家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話,就不會有這樣的衝突。所以,不在崗位的時候,要即時消解因工作而帶來的衝突和不快,做好及時溝通與交流。而在企業、組織內部,更要建立這樣的機制,時時宣傳這樣的理念,先把工作和生活分開來,不要把工作的不快帶到日常的生活中。
另一方面,為了避免工作當中的衝突,工作安排儘可能合理化,從制度和崗位設置上減少衝突的可能——減少因推諉和制約帶來的結果。

第四和


第四和:口和無諍
古人說“君子動口不動手”,但佛教認為這還不夠。所謂“口和無諍”不是講不要爭論,而是說不要做無益的辯論。有嗔名諍,無嗔名辯,法不應機不如不說!20世紀中期,著名的藏學家更敦群培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你贊同某一個觀點,你會尋找到成千上萬個論據支持它;如果你反對一個觀點,你也同樣可以找出成千上萬個論據來佐證它。”
如果僧團無法做到口和無諍,而且每個人都會從自己的角度找出若干條理由來證明自己的正確,而否定他人的看法,進而導致無益的爭辯。如此,大家也就無法在語言上尋找到共同的方式。除了不做無意義的爭論之外,口和無諍還有另一層意思,就是不能因為一己之私利而去爭訟。
林則徐將“慎獨”掛在書房裡作為自我警策的座右銘。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修正口業、修行語言行為的重要。在佛教叢林規約里,為了避免常住的是非和紛爭,在“六和思想”里將“口和無諍”放在第二位,要求大眾同住,必須要做到語業清凈,即在說話時,語氣要謙和禮貌,要和顏悅色,不要因惡口粗聲而引人不快;更不能因此而發生激烈的爭吵,以至於肢體的衝突。口和無諍的理念來源和註解是四攝當中的“愛語攝”,在佛制戒律中的規定則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要說愛語、柔軟語、正語、真實語、實義語。
原則
這樣的語言標準,大致包含有八個:
(1)仔細聆聽,三思而後言;(2)語音清楚,言辭得體;(3)語氣溫和,出言誠懇;
(4)精練有度,避免晦澀;(5)善巧方便,講究方法;(6)不揚他過,嚴守秘密;
(7)有嗔名諍,無嗔名辯;(8)法不應機,不如不說。

第五和


第五和:意和同悅
大家同住一起,必須要做到精神和心理的清凈,要用意善良、胸懷坦白,一致行為和認識。要記住“與人樂”而避免“獨樂”的做法,有值得歡心快意的事,要大家一起共同慶祝,絕不要為了獲得個人的快意而不顧大眾,更不能把個人的快樂建築在大眾的痛苦之上。意和同悅還要求寺廟住眾遵守一個共同的價值觀,在思想上保持一致。這樣一來,全體住眾就能在一個共同的前提下討論問題,達成認識上、行動上的一致,和睦相處,為共同的目標與成就而喜悅。如果我們將意和同悅用在企業團隊建設上的話,同樣適用。

第六和


第六和:利和同均
利就是大家所獲得的利益,包括財利和法利。不論是經濟上的財利,或者是知識上、宗教實踐上的佛法之利,必須要有共同分享的意識,決不能私藏私匿,也不能厚此薄彼;否則,就會使寺院內部發生利害衝突,更會因營私肥己的惡習而導致爭權奪利的糾紛,最終會影響到僧團的根本利益。
在現實生活中,人類的衝突大半是由於對資源的爭奪。而“六和思想”中的“利和同均”則強調利益的共同分享。這是一個慈悲的、智慧的、和平的、共同繁榮的理念。
一個健全的團體,法治精神自然是不能缺少的,但是,如果缺乏了共同分享意識,那麼,使集團趨於分化或崩潰的致命傷就難以治癒。
這裡的同均也並非是平均分配,而是指共同分享——分享經歷和艱難,分享成就和希望。
六和 六和: liù hé 1. 中醫:謂以滑﹑甘調製酸﹑苦﹑辛﹑咸四種滋味。 《禮記.禮運》:"五味﹑六和﹑十二食,還相為質也。"鄭玄注:"和之者,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皆有滑﹑甘,是謂六和。"孔穎達疏:"以四時有四味,皆有滑有甘,益之為六也,是為六和也。"按鄭注系據《周禮.天官.食醫》經文。後用以指多種美味。 2. 佛教:謂身和(共住)﹑口和(無諍)﹑意和(同事)﹑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 3. 道教:天、地、四方,謂之六合,又作六極、六幕、六漠。 《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 4.六合:上下和四方,泛指天下。天 地 東 西 南 北 唐 《古風》 李白:“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

善文


佛在《大般涅槃經》中說: “善男子,若佛初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雖有弟子解甚深義,復有篤信白衣檀越敬重佛法,而諸弟子多起諍訟,相互是非,佛復涅槃,當知是正法不能久住於世。複次善男子,若佛初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有諸弟子解甚深義,復有篤信白衣檀越敬重佛法,彼諸弟子修和敬法,不相是非,互相尊重,佛雖示滅,當知是正法久住於世。”
我們應知:佛為什麼要大家“不相是非”?因為“相互是非”的這個“非”,迷則為毒,悟則為露,毒則自他兩傷,露則自他兩利。故,這個“非”就是修行人心行懺悔法,亦行普賢行(菩薩道)時的資糧;“非”就是能使我們正確返照認領(由染變凈、由醜陋變端正威顏)的鏡子;“非”就是能使我們由苦變樂、由迷變覺、由惡變善的善友;“非”就是能使我們轉貪嗔痴三毒成戒定慧三寶的善緣;“非”就是能使我們轉煩惱成菩提的善知識;“非”就是能使我們識破一切錯認的清醒劑;“非”就是能使我們覺悟眾生知見的顛倒錯認虛妄分別產生的苦果惡報,從而開啟佛知見的佳緣;“非”就是能使我們將眾生緣轉成佛緣的善友;“非”就是能使我們滅度區別心呈現出的對立性所產生的嗔恨、爭鬥、嫉妒、計較、得失算計、貢高我慢等諸種地獄心,從而呈現本有的感激、慚愧、平等智的慈悲之源;“非”就是能使我們“明心見性”的無價寶!“非”看似想象是一塊臟濕泥,被人們身不由己地拋過來、又被打回去,全討厭它,卻不知裡面蘊藏著的是能讓我們疾成無上菩提的無價寶。因此我們應知“防非止惡曰戒、息慮靜緣曰定、破惡證真曰慧”!在心而不在形。故,六祖慧能大師說的“於相離相”才是實法實相,也就是說修行人只有真正心行佛說的“實相無相微妙法門”,才能體悟佛說的“無上正等正覺不是通過滅除形相而得到的,而是通過沒有追求形相的心得到的”,才能理解佛說“煩惱即菩提”的真實甚深義。總之一句話,“非”就是提醒我們別從一個錯認又誤入另一個錯認的警燈!!至此大家也就知道了,以後再遇到這個“非”,是繼續向外指責,還是視為修行路上的無價寶。切記!“非”是毒,不能以嗔恨心把它指(責)、打向對方,必須把它變成甘露迴向給對方,如此才能呈現出自覺覺人、自他兩利、不二法門的真諦——慈悲力。故,無論在家或是出家的修行人,只有深受此佛恩,才能以與眾生同體的真平等心呈現出的正觀將“非”看透,從而見到蘊藏在裡面的寶;也唯有在正觀之下才有定、慧同呈的“正受果”(三昧),才能滅度“相互是非”,才能明白達摩祖師為什麼說“剃除鬚髮不見性,必是外道邪惡生”的所指。因此,只有實發救拔一切眾生的大乘菩提心入正定聚(佛知見),隨順佛意,心行自他兩利清凈法的佛子(心出家),才能解悟“和尚”二字的真實甚深義,才能僅遵佛說的四依—— “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成為真佛弟子,才能停止造作演戲外相上的假修行,才能心行“六和敬法”,令正法久住。否則,免談“佛弟子”三個字。因為慈航普度、大慈大悲的佛,怎會有自私、渺小、只圖自了的弟子?故,《寶積經》中佛說: “一切如來皆從菩薩當中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