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統計局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慈溪市統計局是慈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工作規則


(一)擬定全市統計工作的規章,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統計調查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報表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建立和完善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市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備案管理。
(三)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組織全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全市的社會經濟調查,搜集、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進行國民經濟核算;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建立和完善宏觀預警監測系統;向市委、市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規劃、管理全市社會經濟信息諮詢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擬定和統一管理全市的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劃。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系統人員教育培訓的規劃、計劃;依法組織實施全市各單位統計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持證上崗管理。
(七)領導和管理市統計局直屬事業單位社會經濟調查局的日常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劃。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鎮(街道)生產總值
(三)組織開展普查。牽頭組織人口、經濟和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和大型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市第一、二、三產業以及能源、環境、投資、科技、社會、人口、勞動和就業、消費、物價、城鄉住戶收入支出、糧食監測、畜禽監測、名錄庫、公眾安全感、滿意度、人才資源等統計調查,協助相關單位做好低收入農戶調查工作。
(五)執行國家統計標準。依法審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六)統一搜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負責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開展社會經濟發展綜合評價和專項調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
(九)負責統計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防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十)開展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培訓及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市外交流與合作。配合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信息、財務財產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製、組織人事的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與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法規教育科

(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組織起草有關統計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諮詢服務工作;管理民間和涉外社會調查事務;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受理、查處統計違法違紀案件;依法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等有關事項;指導和規範統計中介機構發展;負責組織管理專業教育培訓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三)綜合統計科

對全市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觀經濟分析報告和宏觀決策諮詢建議;管理全市宏觀統計數據和綜合統計資料庫,參與評估審核重要統計數據;整理、提供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信息;承擔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考評中的實績數據分析工作;負責處理社會公眾統計信息諮詢的應答和反饋;組織實施全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統計指標體系;負責管理全市統計標準;負責全市及各鎮(街道)生產總值和資產負債核算;開展全市投入產出調查,編製投入產出表;開展所有制經濟成份、產業經濟核算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全市社會和科技、人口、勞動就業、勞動工資、人才資源以及農村等專項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開展社會發展水平、科技進步、文化產業、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和糧食生產等統計監測評價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

(四)工業投資統計科

(掛能源統計科牌子)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以及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的專項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市政公用事業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

(五)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郵電、貿易、餐飲住宿、倉儲業及其他服務業和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等專項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保險、旅遊等服務業統計數據,以及外經、外貿、外資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

人員編製


市統計局行政編製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2名;中層領導職數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製1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領導配備等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領導信息


姓名:項海霞
慈溪市統計局局長
姓名:王炳耀
分管工作: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各類大型普查、市情市力調查和國民經濟核算與綜合分析研究工作,聯繫綜合統計科和市統計學會。
姓名:馬其洲
分管工作:協助書記、局長分管政工、紀檢和統計執法,聯繫辦公室、法規教育科(行政審批科)。
姓名:胡達龍
分管工作:協助書記、局長分管部分統計業務和農業普查、經濟普查工作,協管綜合統計科,聯繫市社會經濟調查局(市普查中心)。
姓名:金光飛
分管工作:協助書記、局長分管部分統計業務工作,聯繫工交投資統計科(能源統計科)、服務業統計科。
姓名:景輝
分管工作:協助書記、局長分管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地理位置


地址:三北大街6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