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檢測

吸毒檢測

吸毒檢測分為現場檢測、實驗室檢測、實驗室複檢。實驗室檢測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取得檢驗鑒定機構資格的實驗室或者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

程序


吸毒檢測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
現場檢測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進行。
實驗室複檢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取得檢驗鑒定機構資格的實驗室進行。
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複檢不得由同一檢測機構進行。
檢測樣本為採集的被檢測人員的尿液、血液或者毛髮等生物樣本。

法規


公安部頒布的《吸毒檢測程序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節選)
第二條 吸毒檢測是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生物醫學檢測,為公安機關認定吸毒行為提供科學依據的活動。
第五條 吸毒檢測樣本的採集應當使用專用器材。現場檢測器材應當是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生產或者進口的合格產品。
第六條 檢測樣本為採集的被檢測人員的尿液、血液或者毛髮等生物樣本。
第七條 被檢測人員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對其進行強制檢測。
第八條 公安機關採集、送檢、檢測樣本,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採集女性被檢測人尿液檢測樣本,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第九條 現場檢測應當出具檢測報告,由檢測人簽名,並加蓋檢測的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的印章。
現場檢測結果應噹噹場告知被檢測人,並由被檢測人在檢測報告上簽名。被檢測人拒不簽名的,公安民警應當在檢測報告上註明。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決定進行實驗室檢測的,應當在作出實驗室檢測決定后的三日內,將保存的A樣本送交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具有檢驗鑒定資格的實驗室或者有資質的醫療機構。
第十二條 接受委託的實驗室或者醫療機構應當在接到檢測樣本后的五日內出具實驗室檢測報告,由檢測人簽名,並加蓋檢測機構公章后,送委託實驗室檢測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收到檢測報告后,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檢測結果告知被檢測人。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決定進行實驗室複檢的,應當在作出實驗室複檢決定后的三日內,將保存的B樣本送交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具有檢驗鑒定資格的實驗室。
第十五條 接受委託的實驗室應當在接到檢測樣本后的五日內出具檢測報告,由檢測人簽名,並加蓋專用鑒定章后,送委託實驗室複檢的公安機關。
第十六條 接受委託的實驗室檢測機構或者實驗室複檢機構認為送檢樣本不符合檢測條件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后,由公安機關根據檢測機構的意見,重新採集檢測樣本。
第十七條 被檢測人是否申請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複檢,不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決定進行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複檢。
公安部網站公布《吸毒檢測程序規定》,根據規定,被檢測人員若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或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對其進行強制檢測。
吸毒檢測的對象,包括涉嫌吸毒的人員,被決定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被公安機關責令接受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人員,以及戒毒康復場所內的戒毒康復人員。
檢測樣本為採集的被檢測人員的尿液、血液或者毛髮等生物樣本。
規定指出,被檢測人對現場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被告知檢測結果之日起的三日內,向現場檢測的公安機關提出實驗室檢測申請。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實驗室檢測申請后的三日內作出是否同意進行實驗室檢測的決定,並將結果告知被檢測人。

檢測標準


目前毒品檢測主要是以金標法進行尿液檢測為主,主要特點是快速、方便、便於攜帶、準確率高等特點。具體產品名稱、英文縮寫及檢驗閾值範圍如下表:
嗎啡檢測試劑盒MOR測尿液海洛因/鴉片300ng/ml
搖頭丸檢測試劑盒MDMA測尿液搖頭丸500ng/ml
安非他命檢測試劑盒AMP測尿液安非他命1000ng/ml
甲級安非他命檢測試劑盒MAMP測尿液冰毒1000ng/ml
大麻檢測試劑盒THC測尿液大麻50ng/ml
可卡因檢測試劑盒COC測尿液可卡因300ng/ml
苯環己哌啶檢測試劑盒PCP測尿液苯環己哌啶25ng/ml
巴比妥檢測試劑盒BAR測尿液巴比妥300ng/ml
美沙酮檢測試劑盒MTD測尿液?美沙酮300ng/ml
苯二氮卓檢測試劑盒BZO測尿液苯二氮卓300ng/ml
三環抗抑鬱葯檢測試劑盒TCA測尿液三環抗抑鬱1000ng/ml
羥二氫可待因酮檢測試劑盒OXY測尿液羥二氫可待因酮100ng/ml
氯胺酮檢測試劑盒KET測尿液氯胺酮/K粉1000ng/ml
嗎啡/甲級安非他命檢測試劑盒MOR\MAMP測尿液相應類別
嗎啡/甲級安非他命/氯胺酮檢測試劑盒MOR\MAMP\KET測尿液相應類別
多合一檢測試劑盒N IN 1測尿液相應類別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產品


吸毒檢測
吸毒檢測
公安部下發的《吸毒檢測程序規定》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執行,其中《規定》第八條明確要求,採集的檢測樣本經現場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應當分別保存在A、B兩個樣本專用器材中並編號,由採集人和被採集人共同簽字封存,在低溫條件下保存,保存期為兩個月。
為了給禁毒一線人員提供完善的物證留存的解決方案,根據此項規定的內容。

溫馨提示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