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局
政府機關
河池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局,是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授權,起草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工作規範性文件,負責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和解釋工作。
(二)負責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工作的管理、協調、監督、檢查和指導,指導監督各縣(區)水庫淹沒處理以及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業務工作。
(三)擬訂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工作中長期規劃,編製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年度計劃和項目;制定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工作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四)審核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規劃,組織或指導實施經批准的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規劃和投資計劃,組織實施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工程的驗收和監督評估。
(五)負責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以及相關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資金的使用及監督管理
(七)指導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移民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移民的權益保障及信訪維穩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具體負責文電、會務、人事、勞資、機要、檔案、宣傳、保密、政務公開、資產管理、黨群、幹部培訓及老幹部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的理論政策調查研究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承擔有關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的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審核、清理等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移民權益保障以及綜治維穩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負責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工作的信息化和綜合化統計工作;負責規範和指導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資金的計劃編報及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及機關日常財務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資金使用的內部審計、專項督查、稽查工作。
(四)水庫移民安置科。負責全市在建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安置和專項遷改建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全市擬建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安置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報工作的指導、協調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全市在建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安置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解釋工作。
(五)扶貧易地安置科。負責全市扶貧易地安置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市扶貧易地安置總體規劃編製、計劃下達,指導、檢查、監督扶貧易地安置項目實施,協調安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扶貧易地安置項目驗收和監督評估工作。
(六)後期扶持科。負責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後期扶持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後期扶持規劃、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編製的指導、管理、審核工作;組織編製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後期扶持年度任務及資金計劃;指導、檢查、監督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後期扶持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移民培訓工作。
河池市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局機關行政編製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
姓名 | 職務 |
牙祖剛 | 局長 |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製委 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 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0日,被中共河池市委宣傳部、河池市司法局評為“‘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