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定都北京

清定都北京

清定都北京是順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順治帝將首都從盛京遷到北京的歷史事件。標誌著清朝正式成為統治全國的中央政權,一直到1912年清朝滅亡。

清朝建都北京,自是出於彈壓中原、雄霸九州的胸懷和眼光,也是出於退可出關的戰略考慮。以多爾袞為首的清廷的遠見卓識者,認為要“以圖進取”,必遷北京。

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三日,清攝政王多爾袞統清兵入北京城。十月初一,順治帝御皇極門,昭示天下,"定鼎燕京"。

定都原因


1.優越的地理位置。燕為“京都之首選”已成不刊之論,時人皆稱京師“誠萬古帝王之都”。
2.有利於實現統一全國的大業。
3.鞏固統治的需要。

事件過程


順治帝
順治帝
清軍到達北京后,在是否將首都由瀋陽遷到北京的問題上,統治集團內部發生了爭論。以阿濟格為首的反對派,主要以清軍入關太快、補給不足為理由,反對遷都。而多爾袞從統一和管轄整個中國的總戰略出發,主張遷都北京。順治元年(1644年)六月,多爾袞終於統一諸王、貝勒、大臣的意見,決定遷都北京,派遣輔國公吞齊喀等攜奏章迎駕。
同年五月三日,清攝政王多爾袞統清兵入北京城。七月八日,順治帝在告上帝文中宣布:接受多爾袞奏請,“遷都定鼎,作京於燕”。八月十二日,順治帝駕車從盛京出發,九月十九日到達京師,從正陽門入宮。十月一日,順治行定鼎登基禮,發布告祭天地文:“茲定鼎燕京,以綏中國”,宣布繼續沿用大清國號,紀元順治。清政權在關內確立,並為滿洲貴族最終搗毀南明朝廷和完成統一大業,提供了政治上的保障。

後續舉措


清廷在定都過程中以及定都之後,採取了許多重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鞏固了自己入主中原后的地位,這些措施主要表現為:
對漢族地主階級加以籠絡。他們為崇禎帝發后喪,保護明陵,對明王及勛戚給以禮遇,“故明諸王來歸者,不奪其爵”。同時優待和重用明朝降官,如任命洪承疇為大學士,提拔原明朝給事中陳名夏為吏部尚書等,以後又開科進士,安撫士人。
減輕人民負擔,改革明朝弊政,清軍入北京后,多爾袞立即下令取消加派銀餉使人民“歲減數百萬兩,民賴以蘇”。同時大力打擊太監勢力和賄賂行為,使明末極為猖獗的太監階層大大削弱,賄賂之風也大為收斂。
清廷規定,北京兵民,分城居住。八旗兵居內城,漢民住外城。為控制漢民在街巷設防木柵欄1755座,並有巡邏兵巡視。外城東、西、南、北、中,有五城御史管轄。八旗兵居內城為:正黃旗,德勝門內;鑲黃旗,安定門內;正紅旗,西直門內;鑲紅旗,阜成門內;正藍旗,崇文門內;鑲藍旗宣武門內;正白旗,東直門內;鑲白旗,朝陽門內。
改造北京城。清定都北京以後,基本上完整地繼承了明代的所有建築,所有的宮殿仍然沿用前代的,總體布局沒有變更,只不過將原來明代宮殿的名字改為新名,表明已經改朝換代了。清代還將在戰爭中毀於兵火的殿堂全面修復,使過去那種恢宏、整一的故宮建築群得以重視。清代對紫禁城的改造,進一步保護並加強了中軸對稱布局,利用環境氣氛的感染力突出了皇極至上統馭一切的威嚴氣勢,另外對生活的適用性和裝飾設施的華麗方面也進行了大量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