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水利局

衢州市水利局

衢州市水利局地處衢州市民航大道1號,下轄機構:辦公室、規劃建設處、漁業管理處、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

機構職能


衢州市水利局
衢州市水利局
衢州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水利、漁業規範性文件及有關政策,經批准后組織實施;組織制訂全市水利、水土保持、漁業產業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全市重要江河、河口灘塗的流域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經批准后負責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河道采砂;負責組織全市水資源監測和調查評價;制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長期供水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取水許可、水資源費徵收、采砂許可等制度的組織 實施;指導全市水文工作,負責水文行業管理。
(三)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工作;制訂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城市節約用水;監測江河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指導涉河排污口、排水口的設置,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四)組織、指導全市水、水土保持的行政執法;組織指導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和水土流失防治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的征費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協調處理地域間、部門間的水事糾紛。
(五)組織指導全市河道、水庫、河口、灘塗和江堤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涉河建設項目的管理;指導重要江河的綜合治理和開發;指導全市黃土丘陵的開發;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管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工程規劃設計、建設施工、質量監督等工作。
(六)組織、協調、監管、指導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防汛防旱工作;指導全市城市防洪工作,負責城市防洪堤建設的實施和管理。
(七)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等工作,指導城鎮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設和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資源的管理和保護。
(八)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監管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縣(市、區)水利部門的業務工作,歸口管理市銅山源水庫管理局、市烏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局。
(九)負責水利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水利、漁業隊伍的建設。
(十)負責漁業行業管理,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活動;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改善和漁業產業化工作;負責水產品市場、休閑漁業、現代化示範園區的規劃;研究制訂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負責漁業的科技管理及成果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市水產養殖使用證、水產種苗等生產許可證工作;負責全市水產品質量、水產苗種的監督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進行法定監督檢驗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今後凡涉及政府部門審批事項取消的,以市政府文件為準。

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行政事務、收發文書、宣傳報道、財務管理、後勤總務、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檔案資料、信訪接待、議案提案辦理、國有資產管理、經濟統計、市本級職工教育、離退休幹部日常管理和全市水利、漁業隊伍建設管理等工作,黨務日常工作。
規劃建設處
組織協調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設,負責限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和限上項目的審查、報批;參與和指導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驗收;管理水工程建設;貫徹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定額並監督實施;管理水利設計、監理、施工及施工安全、質量監督、工程造價、工程招投標等項工作;制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水利水電建設計劃,指導編製和審查水利綜合規劃和有關水利專業規劃;指導、監督組織管理範圍內的水利水電基建項目、重點補助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製、審查工作。
漁業管理處
編製並實施全市漁業產業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等工作;指導漁業產品結構、布局的調整和產業化工作;參與漁業資源保護;組織管理全市水產養殖使用證、水產種苗等生產許可證工作;指導水產原(良)種場、休閑漁業、現代化示範園區建設;指導水產品質量體系建設和水產品加工質量監督;審核水產養殖和增殖品種以及種苗引進。
市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
協助市政府制訂防禦洪水方案,組織防洪搶險的具體工作;執行防汛行政首長指令,做好防汛指揮調度和日常的防汛值班;了解掌握全市的水情、雨情、災情等情況,並及時向市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協助和參與城市防洪工作和病險工程處理。

現任領導


局長:夏盛民

單位地址


地 址:衢州市民航大道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