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希轍
姜希轍
徠姜希轍(?—1698)字二濱,浙江會稽人,清朝官吏。明崇禎間舉人。
順治初,除溫州教授;
五年,以瑞安知縣缺員,令暫攝;鄭成功兵來犯,攻城,希轍督民守,遇事立應;援至,破成功兵齊雲江上。
九年,遷直隸元城知縣;畿北飢,流民至者日以萬計;逃人令方嚴,民慮溷入為累,輒拒不予食。希轍令察非逃人,使墾縣中荒田,田辟,饑民以活,善決獄,民稱之。
十五年,授工科給事中;吏得盜,自列義王孫可望家人,為買馬,鑲白旗丁為之因緣;希轍疏言:“可望來歸本朝,湔滌不暇,尚敢收亡命相關通?身為旗丁,豈復應桀驁冒法網?夫盜有根柢,有黨羽,臣請收義王家人及旗丁窮治之。”上下其疏,罪人皆抵法。國初考功法,獲逃人、辟荒田、督運漕糧,皆躐等升擢。希轍疏爭非政體,不當開幸進。上方嚴罪貪吏,吏往往曲法罰釒爰。希轍疏言:“例贖杖分有力無力,所輕重不過銖兩間。今乃倍五倍十,不拘成數,不應則敲朴隨之。是昔以罰省刑,今以罰濟刑也。”命仍如定例。
十七年,上詔求言,希轍疏言:“臣聞君臣一德,原未嘗以憂勞之任獨歸之君父,為人臣諉卸責地也。臣觀今日積習病根,大要有二:巧於卸肩者,假詳慎以行推諉;畏於任事者,飾持重以蹈委靡。請進一德之箴,為中外諸臣誡。”師自江西下廣東,州縣供億繁重。南贛巡撫報曲江、始興兩知縣同時自戕。希轍疏言:“大兵所集,米豆、草束、槽秬、釜鑊,自所必需。然先時傳檄,使之預備,供億雖艱,何至捐僨?行兵不嚴,責在總督;立法不預,責在巡撫:二者必居一於是。請飭察究。”尋更歷兵、禮二科。時會計法嚴,錢糧完欠,每項各限十分定考成,條例繁賾,有司救過不給。希轍疏請:“總歸十分,以一歲之徵收,計一歲之款項,起訖既清,稽核亦便。”自此部計稍紓,有司得久任。
康熙元年,考滿,內升,回籍待缺。
徠九年,詣京師,復授戶科都給事中;具三疏:請增科員;請令巡撫得轄兵,防地方竊發;請緩奏銷之期,使催科不迫。遷順天府丞。遭父喪歸。
十七年,授奉天府丞;乞養母歸,三十七年,卒於家。